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北京7月8日電 據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8日消息,國家衛健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兑庖姟访鞔_了總體要求,即發展“1+N”的托育服務體系。
同日,該網站公布了國家衛健委等部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意見》答記者問,介紹“1+N”的托育服務體系?!?”是指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發揮示范引領、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區域托育服務發展?!癗”是指托育機構、社區嵌入式托育、幼兒園托班、用人單位辦托、家庭托育點等多種形式的托育服務機構,滿足民眾多層次多樣化托育服務需求。
在提到的多項主要任務中,《意見》要求,加大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力度,優先實現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地市級全覆蓋。
答記者問指出,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是“1+N”托育服務體系的樞紐,為區域內托育服務發展提供支撐保障。目前中央預算內資金已支持建設托育綜合服務中心項目347個,為各地加快構建“1+N”托育服務體系、提升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增加普惠托位供給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要求,推動用人單位辦托。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要發揮帶頭作用,結合實際為本單位職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務。
答記者問指出,全國總工會將進一步強化統籌協調,加強同國家衛健委、國家發改委等單位溝通聯系,加大支持力度,推動落實有關優惠政策,聯合推進用人單位辦托。推動普惠托育納入企事業單位職工福利體系,用人單位開展普惠托育服務的有關支出,按規定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用人單位工會經費可以適當補充。
《意見》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提供托育服務。在滿足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基礎上,解決好場地、設施、師資等條件保障,確保安全和質量,穩妥向下延伸招收能夠適應集體生活的2歲至3歲幼兒。
答記者問指出,開設托班的地區要滿足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的需求,優先解決好3歲至6歲幼兒入園問題,杜絕一邊存在“大班額”、一邊辦托班的情況。幼兒園托班應招收2歲至3歲能夠適應集體生活的幼兒,要避免將3歲至6歲幼兒教育的方式直接用于托班孩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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