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的大結局就像一記重錘,把觀眾的心砸得生疼。尤其是秦峰倒在血泊里的那一幕,東平的天剛蒙蒙亮,可他的生命卻永遠定格在了這一刻。誰能想到,十三年前那個連簽字作證都不敢的律師,最后會為了幫洪亮拿到證據,硬生生挨了熊磊四五刀都不松手?這種反差太強烈了,強烈到讓人心里發酸。
秦峰這輩子最大的心結就是楊婧的父親楊正的案子。當年因為他的懦弱,真兇逍遙法外,所以當他發現楊婧是楊正的女兒時,那份愧疚直接壓垮了他。他覺得自己不配喜歡她,更不配得到原諒。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楊婧沖到他身邊,他已經說不出完整的話,可誰都明白他想說什么——"我替你爸報仇了"。這句話他憋了十三年,如今用命還上了。
洪亮眼睜睜看著秦峰被白布蓋著抬出來,那一刻他捶著車門,懊悔、憤怒、痛苦全混在一起。可即便重來一次,他還是會去追陳勝龍,因為那份證據太重要了,重要到能決定更多人的生死。這種兩難的選擇最折磨人,洪亮往后余生都得帶著這份愧疚活下去。就連一向冷靜的許局都紅了眼眶,秦峰的死,觸動的不只是洪亮,還有所有知道他為人的戰友。
最讓人心疼的是喬家。哥哥喬振興被害,弟弟秦峰又賠上命,剩下周梅和喬怡然孤兒寡母,往后的日子怎么過?追封的稱號再光榮,也比不上活生生的人?,F實就是這么殘酷,有些人犧牲了,留下的人卻要承受一輩子的傷痛。
保護傘們的下場本該大快人心,可蘭景茗和江敏的處理卻讓人如鯁在喉。蘭景茗手上沾了多少冤案?喬振興案是她塞給孫飛的,萬海案她明知有問題卻裝不知道,結果就落個撤職加留黨察看?比起其他被判十幾年的保護傘,這處罰簡直像在開玩笑。除非她背后還有沒挖出來的大魚,否則這"罰酒三杯"的結局實在說不過去。 江敏就更離譜了。她雖然不是體制內的人,可包庇弟弟撞死人、隱瞞江旭東勾結黑惡的事實,哪一條不夠上包庇罪?最寒心的是她和洪亮對峙時的表現,眼睜睜看著父親和弟弟威脅丈夫,連句公道話都不說。就這樣還能和洪亮維持婚姻?要我說,洪亮不離才是真憋屈,往后江敏想起弟弟坐牢,指不定怎么埋怨他"六親不認"。 這個結局之所以讓人意難平,就是因為它太真實了?,F實里不是所有犧牲都能換來圓滿,不是所有罪惡都能當場伏誅。秦峰用命贖了罪,萬海到死都沒等來正義,王華山逍遙法外,蘭景茗和江敏還能好好過日子??赊D念一想,這不正是《以法之名》想告訴我們的嗎?法治之路從來都不是一帆風順的,有犧牲,有遺憾,有不公,但只要還有洪亮這樣的人在堅持,還有楊婧這樣的人在抗爭,黑暗就永遠戰勝不了光明。 或許這就是這部劇最大的意義——它不給我們造夢,而是把現實的殘酷掰開了揉碎了給我們看。看完了會難受,會不甘,可正因為這樣,我們才會更珍惜眼前來之不易的正義,更明白法治建設的路上,每一個普通人的堅持有多重要。秦峰們倒下了,可他們的血不會白流,只要還有人記得,還有人繼續往前走,這場戰斗就遠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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