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5年7月10日訊(深圳晚報記者 周倩) 近日,深圳市醫療保障局制定印發了《深圳市醫療保障門診醫療費用支付實施細則》(簡稱《新門診細則》),對普通門診、門診血透、門診腹透等各項門診費用的結算標準計算規則、月度結算及年度清算做法進行明確。對比《深圳市定點醫藥機構門診醫療費用支付實施細則(試行)》(簡稱《原門診細則》),《新門診細則》在人頭付費月結算標準、人頭付費考核機制、項目付費等方面進行了修訂。
由于不同人群之間的醫療資源消耗具有明顯差異,例如,老年人、兒童就診頻率顯著高于青壯年人群,消耗的醫療資源更多。因此,《新門診細則》立足參保人就醫行為規律及醫療資源消耗的差異性,根據不同人群的歷史就診費用及參保人數分別制定人頭標準,確保基金支出與健康需求精準匹配。
《新門診細則》將職工一檔的未綁定人群額度分攤機制范圍擴大全市參保人,通過未綁定額度調節資金池,解決了因人口流動、綁定波動帶來的人頭額度變化影響,在就診人數基本不變的情況下,保持醫療機構的按人頭付費總額相對穩定。同時,還可實現對服務人數較多的醫療機構給予一定額度傾斜,發揮一定的調和作用,平衡參保人就診習慣的差異性,實現醫療資源的精準匹配和高效利用,更貼合醫療機構實際情況。
《新門診細則》還在保留未簽約家庭醫生參保人的最高結余留用金額不超過人頭額度的10%、超支10%以上費用不予分擔的做法基礎上,引入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績效考核體系,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結余留用或超支分擔金額,確保醫保基金僅對有價值的醫療服務進行結余留用或合理分擔。同時,《新門診細則》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緊密銜接,對簽約家庭醫生參保人的按人頭付費費用不設結余留用金額上限,鼓勵醫療機構通過家庭醫生提前做好健康管理,讓參保人少生病、不生病。
《原門診細則》對職工醫保一檔與職工醫保二檔和居民醫保的按人頭付費費用實行分開結算清算,不同人群之間的超支結余情況無法相互共濟。為提高不同人群之間的共濟作用,尊重不同醫療機構的客觀實際,《新門診細則》對全市參保人的按人頭付費費用進行合并結算和清算。
此外,《新門診細則》將門診大型設備檢查治療費用由按單元付費調整為按項目付費,后續通過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和考核,確保診療行為合理,保障醫保基金支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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