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大結局中,交代了不少人的處罰結果,禹天成、江遠、陳勝龍、大來、小來皆被判處死刑,只是有人緩期執(zhí)行,有人沒有。
程子健和孫飛是無期徒刑,星子有期徒刑七年、江旭東有期徒刑十年、姜紅軍有期徒刑十六年、溫琴有期徒刑八年、給萬海下藥的監(jiān)獄護士十二年。
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副主任柳韻降為科員,李人駿撤銷檢察長職務,調離司法機關……
在主動或被迫卷入的人中,有的人或死或逃、或降職,唯獨少了許言午這個人的結局,可見無論是一三一槍擊案、還是礦難案、萬海案、喬振興案,許言午都沒有被牽連。
可許言午真的無辜嗎?
一三一槍擊案的時候,馬重陽發(fā)現從犯孫一虎和主犯王大有的身份調換了,主動找秦鋒說明情況,秦鋒去找了上司許言午。
許言午給孫飛打了一通電話,孫飛說楊正改了證詞,他們拿到的才是真實的。秦鋒發(fā)現不對勁,要去找楊正問問,結果剛到醫(yī)院就得知楊正的死訊,巧合的是孫飛和姜紅軍也在場。
之后秦鋒就被調走了,許言午那會的官職就比孫飛高,辦案經驗也比秦鋒足,連秦鋒都發(fā)覺到異常,他不可能覺得不對勁。
可他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沒有過問。
喬振興死亡,案發(fā)現場疑點重重,許言午只是大致看了一下案子的經過就發(fā)現了兩個問題:喬振興的手機不見了、鎬頭上的指紋太干凈,只有喬振興一個人。
可他明知有問題,卻沒有上報、也沒有深究。
洪亮在審問許言午的時候,問他為什么要在喬振興的案子被定性為自殺后還要調查喬振興去世前的行動軌跡,并假裝無意讓秦鋒看到?是不是他也發(fā)覺了不對勁,在做出彌補?
許言午沒有否認,在他眼中,東平就是個小江湖,各種人際關系、人情世故紛繁復雜,他要面對上級領導給的壓力,還要給家屬一個說法,為了政績、為了破案率,他只能抓大放小。
抓大放小的意思,只要大方向沒有太大問題,一些小事可以裝看不到。
許言午覺得自己做得很好,要不是他如此圓滑世故,東平的天還不知道黑成什么樣。可這份自我認可的價值觀真的對嗎?
他作壁上觀,和助紂為虐有何區(qū)別?
作為東平市公安局的局長,他發(fā)現上級和下級行事作風有很嚴重的問題,難道不能檢舉揭發(fā)嗎?以他的職位和能力,可以越級上報吧?
如果不是張文菁當庭喊冤,不是嚴立誠成立指導小組,又讓正義感十足的鄭雅萍擔任組長,東平的天就這么黑下去,還不知道會有多少人被冤死、被威脅。
許言午的無視,又何嘗不是黑惡勢力的幫兇。喬振興和秦鋒的死,不就是在打他們的臉嗎?
尤其是喬振興,檢察官里只有他沒有娶有背景的妻子,也只有他為了真相苦苦追尋,結果也只有他慘死。什么時候沒有背景成了一種錯,追求公平正義要以犧牲生命為代價?
除了許言午,王華山的結局也挺讓人無語的。
孫飛提醒過洪亮,他是老領導一手提拔上來的,江家人對他有恩。洪亮作為十一部的人,又辦過那么多刀刃向內的案子,應該明白孫飛想要表達的意思。
洪亮審訊許言午的時候,許言午也提點過他,孫飛是怎么升上來的?許言午就差把窗戶紙捅破了,可洪亮卻始終無視江旭東就是東平黑惡勢力保護傘的真相。
他和鄭雅萍一起去見萬海時,王華山對洪亮特別熱情,說是江旭東把他調到監(jiān)獄任職的,話里話外都在套近乎。
在他審訊萬海的時候,王華山又故意開門提醒他,說他手機響了,是江旭東打來的。王華山打斷審訊并不符合流程,洪亮卻沒懷疑過他有問題,這點讓人想不通。
就算他當時沒反應過來,以為王華山是好心提醒。可王華山走后,萬海就一改之前的配合不愿再說了,這么明顯的變化,洪亮和鄭雅萍怎么可能察覺不到問題?
尤其是鄭雅萍,萬海幾次三番提醒她,監(jiān)獄里有內鬼。指導小組沒解散的時候,她就知道萬海和張文菁在牢里被人威脅了。能在牢里威脅他們,背后沒有人撐腰,他們敢嗎?可鄭雅萍沒想過保護他們。
她帶著張文菁出現在監(jiān)獄時,萬海問張文菁她女兒現在誰帶著,鄭雅萍明明看了一眼監(jiān)控,察覺到了什么,卻沒有采取任何保護萬海的行動。
鄭雅萍是專案組組長,她發(fā)現問題不該和專案組的其他人說嗎?洪亮作為副組長有知情權吧?他又認識馬重陽,拜托馬重陽幫他看護好萬海不就好了?
專案組一心想破案,從來沒有真正關心、在乎過證人的生死,遇到這種辦案之人,誰愿意冒險說實話?不是每個人都像萬潮那樣不怕死。
更氣人的是,王華山就差自爆自己有問題了,專案組也沒想過調查他,導致他畏罪潛逃,至今沒有落網。壞人辦了壞事卻逍遙法外,這難道不是專案組的失誤導致的嗎?
除了許言午和王華山,還有三個人的處罰太輕了。
第一個是蘭景茗。說她違反紀律、存在搞政績的工程行為,違規(guī)干預辦案導致案件出現重大錯誤,撤銷其市委政法委書記職務,察看一年。
蘭景茗的罪行也太輕了吧,謝鴻飛和孫飛、溫琴受賄之事,她可是全都知情啊。李人駿的生日宴上,那么多端倪出現,她就算以前不知情,當時也該知情了。
可她是怎么做的,包庇這些人,還讓江旭東解散指導小組。
姜紅軍和孫飛出事,她就坐不住了,跑到嚴立誠面前打聽消息,還去了江旭東家,敲打洪亮不要把事情鬧大。
李人駿被調查時,她又焦慮地一夜沒睡,她要是單純?yōu)榱苏儯趺磿葘O飛和李人駿還慌張?她到底在害怕什么?
作為市委政法委書記,就算為了政績,她害那么多無辜之人慘死,難道不該付出代價嗎?只是撤銷職務,這和判她無罪有何區(qū)別?
第二個人是李人駿。作為檢察官,一三一案子,他為了升職,明知證據不足卻結案。張文菁案和萬海案,他作為檢察官不查看證據直接簽字,導致這倆無辜之人坐牢。
要不是張文菁喊冤,省里成立了指導小組,他們倆的一生就要被李人駿的瀆職給毀了。
還有喬振興案,要不是他把喬振興撤下去,在喬振興幾次三番和他爭執(zhí),他都對證據視而不見,喬振興或許就不會死。
還有王彧,要不是他想為自己和柳韻開脫,王彧也不會死。因為他的愚蠢,害了那么多人,他卻只是撤銷職務,調離司法機關,那給萬海下藥的監(jiān)獄的護士為什么要被判十二年?
她給萬海換藥,是被王華山威脅的。李人駿害了那么多人,可沒人威脅他,是他自己愚蠢導致的結果,憑什么都害死了人,李人駿身上背得人命更多,反而一年牢都不用坐?
第三個人是江旭東,他明知殺人犯是禹天成,卻替他掩蓋真相。江遠撞人,他又替他包庇。還有王大有,也是在江旭東的關照下,才以熊磊的名字逃脫法律制裁。
因為江旭東的縱容和包庇,才導致東平被黑惡勢力籠罩,無辜之人接連被卷入其中。
孫向群專委說過,辦錯案子,要根據案子產生的影響追究辦案人員責任。江旭東辦錯了案子,影響的可是整個東平,可他只被判十年,連職務都沒撤銷,這不是打他自己的臉嗎?
看到上面這些人得到的處罰,才明白普通人和有權有勢之人之間真正的壁壘是什么。這道壁壘不破,就不會有真正的公平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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