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龍灣農商銀行”)“吃”監管罰單。
7月9日,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溫州監管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因存在六項違法違規行為,龍灣農商銀行被罰款265萬元。同時,林濤、王劍、王長青因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均被給予警告處分。
具體來看,龍灣農商銀行涉及“對關聯方存款業務管理不到位;向非營銷部門下達存款考核指標;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流動資金貸款被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票據業務保證金來源審查不審慎;違規跨區域開展業務。”
(圖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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