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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景平:蔣介石與抗戰初期國民黨的對日和戰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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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抗日戰爭和抗戰初期的國民黨政權,必然涉及國民黨的對日和戰態度,近年來問世的諸多論著,均涉及到這個問題。①筆者在查閱多種民國名人日記②,并比照其他重要文獻,認為七七事變之后相當長的時間里,包括蔣介石在內地國民黨高層人士,在對日和戰問題上的具體態度不盡相同,情況頗為復雜。本文述及的具體時間是抗戰爆發后頭半年里,即從1937年7月到1938年1月;作為評判國民黨對日態度的直接背景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盧溝橋事變,蔣介石的廬山談話會演講和聲明,國民黨首次正式通過抗戰決策,戰時體制的初步確立,淞滬抗戰,上海撤軍和南京淪陷,九國公約簽字國會議,德國調停中日戰事。在此期間,國民黨政權作為整體是在反復的過程中走向抗戰和實施抗戰的,隨著蔣介石成為戰時體制中最高、最后的決策者,他的和戰態度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定音作用。

1936年12月西安事變得以和平解決后,國共兩黨從對立走向和解與合作,南京國民政府對日本的態度也趨于強硬,對于日本的步步進逼已經不再輕言退讓。到了盧溝橋事變前夕,蔣介石已經認識到“中國自強之意義與責任,應具必戰之心,而后可以免戰,乃得達成不戰而收復失地之目的”。③1937年7月盧溝橋事變爆發伊始,當時華北的局勢尚不明朗,蔣介石正在廬山牯嶺。7月8日接到事變的報告后,蔣介石曾有如下判斷:倭寇在盧溝橋挑釁矣,彼將乘我準備未完之時使我屈服乎?與宋哲元為難乎,使華北獨立化乎?決心應戰,此其時乎?此時倭寇無與我開戰之利。④當天,蔣介石即決定動員中央直屬部隊六師北上赴援,9日至12日該六師中央軍停駐于河南邊境,向日方示以“不避戰事”之決心,甚至已經“決定在永定河與滄保線持久戰”;另一方面通過外交途徑與日本進行交涉,試圖把華北的軍事沖突控制在局部范圍內加以解決,“非至萬不得已,不宜宣戰”。⑤7月12日,在牯嶺舉行的行政院會議上,因得悉日軍已經大動員,且馮玉祥等人進言,蔣介石“決然命令中央停駐河南邊境之動員部隊(孫連仲所統率)迅即開赴保定,蓋已不復顧慮所謂‘何梅協定’之任何束縛矣”。⑥當時連在南京的國民黨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機關的文員,也意識到決定調中央軍北上的含義:“廬山方面蔣先生以下對此已抱有決心,不再使主權受絲毫之損失,決派兵北上以為援助。”⑦

不過,當時決定中央軍北調且進入河北省境內,更多的是讓各方面認識到南京政府不會在軍事上作出讓步的決心,尤其是希望能夠阻遏日軍進一步擴大軍事行動。

盧溝橋事變爆發時,適值國民黨在廬山舉行談話會,諸多高層官員和上層知識精英對中日間新的軍事沖突十分關注。如陳布雷7月11日的日記記載:“十一時到官邸,聞北事消息極惡劣,與辭修等談極憤慨。”次日的日記:“日方企圖擴大之消息續續傳來,令人憂憤不止。”7月13日的日記:“日軍侵略益露骨,季鸞來談,深以發動全面戰為不可免。”⑧當時剛上廬山參加談話會的周佛海在日記中也寫到:“聞北方當局對日有屈服消息,以后恐對外問題演成對內問題,中央應付更不易,思之悵然。”⑨可見,當時普遍認為這一次中日戰事勢將擴大。另一方面,中日在軍事行動之外的較量呈現出復雜的態勢,并且引起國民政府內部的分歧。7月11日,在南京的日本使館參贊日高向中國外交部發出威脅意味十足的聲明:中國中央當局如動員部隊,“日方必下最大決心”。與此相應,7月13日,中國外交部長王寵惠從蔣介石電話中得知中央軍已開入河北后,“甚慌張”。不過,當時包括蔣介石在內,都愿意接受西方國家出面調停中日沖突。7月14日,王世杰曾要求中英庚款理事會理事杭立武以私人名義向英國駐華使館表示,希望英國出面調停。7月15日,英國駐華大使許閣森在南京向王寵惠提出調解的意見,并問中方是否愿意事態擴大。蔣介石得悉之后,即表示:中國絕對的只謀自衛,不愿擴大,并愿接受英方斡旋。⑩

然而,日方卻步步向國民黨當局施加壓力。7月17日,日本駐華使館某武官持一通告往遞軍政部長何應欽,意謂中國中央軍隊若違反1935年夏季的何梅協定,而遣送軍隊及空軍入河北時,日方將采取斷然處置,其責應由中國負之。同日,日本使館代辦日高向中國外交部遞交備忘錄,要求:“(一)中國停止挑戰之言動;(二)不妨礙日方與冀察地方當局商定解決辦法之實行。”(11)當時行政院在南京舉行會議,商議如何答復日方之要求,外交部長王寵惠傾向對日方遷讓,并派高宗武赴牯嶺向蔣介石報告。(12)蔣介石的廬山談話,就是在此背景下作出的。

7月17日,蔣介石在廬山談話會上發表演講時指出:“中央認定盧溝橋事件,為中日交涉的最后問題,要和日本作最后的解決。……我們已經到了最后關頭了!”他表示中國“并不是求戰,而是應戰”;提出了對日交涉的三點“最低限度”:一、“決不能再訂第二個塘沽協定”;二、“絕對不能容許”“在北平造成第二個偽組織,使華北脫離中央”;三、“日本不能要求撤換”華北地方官吏。此后,為了因應時局發展,7月19日蔣介石向外界公開發表了對待盧溝橋事變的聲明,明確提出了解決事變的四項最低限度的條件:“(一)任何解決,不得侵害中國主權與領土之完整;(二)冀察行政組織,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變;(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換;(四)第二十九軍現在所駐地區,不能受任何的約束。”蔣介石最后明確指出:“總之,政府對于蘆溝橋事件,已確定始終一貫的方針和立場,且必以全力固守這個立場,我們希望和平,而不求茍安;準備應戰,而決不求戰。我們知道全國應戰以后之局勢,就只有犧牲到底,無絲毫僥幸求免之理。如果戰端一開,那就是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無論何人,皆有守土抗戰之責,皆應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13)這是盧溝橋事變發生以來,國民政府領導人首次公開發表的聲明,其立場非常明確,就是希望和平解決事變,但為捍衛領土主權不惜抗戰和犧牲。

對于廬山談話會的演講和7月19日所發表聲明的決定始末,參酌蔣介石日記與陳布雷日記的記載,有助于我們了解蔣本人當時對待和戰問題和如何宣示立場的思考。如蔣介石在7月16日的日記中,便談到是否要發表對日宣言:“倭寇既備大戰,則其權在倭王,若我宣言能感動彼倭,或可轉危為安,是較之平時權在下級與前哨者當易致力乎?其次,盧案已經發動十日,而彼倭徘徊威脅,未敢正式開戰,是其無意激戰悉在不戰而屈之一點。此其外強中干之暴露也。如果不能避免戰爭,則余之宣言雖發并無○害,故發表為有利也。”但同日的日記也寫到:“宣言對倭寇影響為利為害,應再研究。”(14)同一天陳布雷的日記記載:“四時往官邸謁委員長,承商要事,命將講稿(十八日用)即擬概略送核。歸寓后檢視參考書籍,七時卅分又電招往談,交擬告民眾書,口授大意,由夫人共記之。”(15)可以認為,當時蔣介石已經考慮既在廬山發表演講,又要準備一份告民眾書。在7月17日的日記中,蔣介石對于談話會只有簡單的一句:“本日談話會,發表講演決心。”但蔣已經在考慮對盧溝橋事件公開發表立場的方式:“發表為蘆案告國民書或為談話式”;甚至已經考慮到發表后的后果:“告國民書發表后之影響,是否因此引起戰爭。”(16)

而據陳布雷所記,17日“委員長對告民眾書仍欲趕今晚草就,命(程)滄波代擬”;當晚“七時滄波攜稿來斟酌,佛海亦來談,八時送呈委員長來核定。九時話召去,令再就原稿增損之”。(17)18日,蔣介石“屬布雷改正宣言方式”。(18)據同日陳布雷所記,蔣介石與汪精衛、張群(岳軍)、熊式輝(天翼)等“一起斟酌告民眾書之內容”,“七時委員長命再補充修改”。當日張群主張“緩發”該告民眾書,但“委員長不謂然,最后允遲一日發表”。(19)中國最高當局如果對盧溝橋事變公開表示強硬態度,會招致日方更大規模的軍事行動,當時國民黨高層之中持有這一擔憂的不止張群一人。而7月18、19日廬山方面得到的是日方進一步威逼的消息,如陳布雷記:“南京來長途電話,消息極惡劣”;“午后四時再往官邸,聽取南京長途電話,知喜多見何部長所談極無禮。高宗武司長亦來報告。七時決定將講演稿發表。”(20)對此,蔣介石本人的記載是:“聞喜多對敬之談話與高宗武之報告后,決定發表告國民書。人人為危阻不欲發,而我以為轉危為安獨在此舉。但此意既定無論安危成敗在此不計,惟此為對倭最后之方劑耳。”“應戰宣言即發,再不作倭寇回旋之想,一意應戰矣。”(21)根據上述蔣介石日記、陳布雷日記,可以概述為:根據蔣介石的意見,在廬山談話會演講稿基礎上,程滄波、陳布雷重新起草公開發布稿的文本,周佛海發表過意見,蔣、汪與張群、熊式輝正式討論過,然后由陳布雷根據蔣的意見完稿。同時,根據中日關系演變實況,蔣介石力排異議,以演講稿的名義公布對日問題的立場。這也是盧溝橋事變以來國民黨當局首次公開明確表示的強硬立場。

蔣介石在廬山談話會上做演講和隨即公開對盧溝橋事件的聲明,的確極大振奮了包括國民黨政權中有識之士在內的全國的愛國民意,但還不足以統一體制內的思想主張。日方在華北擴大軍事沖突,調集重兵強占平津,這對中國方面造成了很大的壓力。戰乎?和乎?當時,部分高官以及與國民黨高層關系密切的若干知識精英,對于中日一旦發生大戰后的結局頗為擔憂。除了上面提及的外交部長王寵惠多次談“戰”色變之外,軍政部長何應欽也曾“再三以戰爭為慮,傾向退讓”,如提出不妨把二十九軍馮治安部南調保定(22);實業部長吳鼎昌散布“戰必敗、不戰必大亂”的觀點;胡適則“極端恐懼,并主張汪、蔣向日本作最后之和平呼吁,而以承認偽滿洲國為議和之條件”;他與蔣夢麟均傾向于忍痛求和,認為與其戰敗而求和,不如于大戰發生前為之。胡適還向蔣介石面交了關于和議的書面主張。(23)政治與知識精英的畏戰求和觀點有著社會的基礎。如上海的英國商會與新聞界領袖曾讬話給王世杰:如英國政府正式調停,以承認偽滿以平津不駐兵為解決條件,中央政府愿商量否?對此,王世杰認為:如英、法等國不能出任保證及制裁之責任,則中央政府斷不能接受此款解決辦法。而蔣介石對于胡適所提和議意見,認為軍心搖動極可悲,不可由彼(蔣)呼吁和議,亦不可變更應戰之原議,但蔣同意王寵惠以外長資格仍與日本外交官周旋。(24)

綜上所述,可以看到:盧溝橋事變發生之后,國民黨當局采取了調中央軍北上的措施,目的是想以此來提醒日方,中方已有充分的戰備措施,企盼達到不戰、免戰而維持現狀。隨著日本在軍事與外交雙重施加壓力,中國政府與知識精英中的畏戰悲觀情緒、寄望外來調停的幻想一度頗為嚴重。蔣介石本人雖然也有過類似的免戰企盼,不反對外來的調停,但在7月17日的廬山談話和19日的聲明中,蔣介石十分明確地宣示了領土主權不能退讓、不求戰而準備應戰的立場。這是國民黨走向抗日的重要步驟,但是還不能表明國民黨政府已經從整體上作出應戰的決策,必須通過當時中央決策體制的實際運作,才能克服高層與知識精英的懼戰希和的主張,真正邁出抗戰的步伐。

蔣介石在廬山發表對盧溝橋事變的原則立場之后,華北地方當局曾向南京報告與日軍達成的協商結果。對此,南京方面在不松懈戰備的同時,一度認為局勢有緩解的可能,“以后當注重撤兵與交涉問題”。(25)然而,數日內華北局勢急轉直下,日本大舉調兵向中國軍隊發起進攻,蔣介石意識到作出抗戰決策的時機業已迫近,業已準備承擔起領導抗戰的最高責任,并考慮了由政府發布自衛抗戰宣言的時機。(26)7月底平津地區被日軍占領后,國民黨高層一致認識到中日兩國間的全面沖突已經迫近,一場大戰不可避免。除了走向抗戰之外,已經沒有別的選擇。那么,國民黨具體是在什么時間以及如何做出軍事抵抗即抗戰的決策的呢?

8月初,國民黨中央“為應付非常時期工作起見,經決定由常務委員及各部部長組織聯合辦公廳,所有對于下級黨部之指導與內部工作之規劃,隨時會商辦理”。(27)這意味著抗戰的決策呼之欲出。

根據蔣介石本人的日記,抗戰的決策是在1937年8月7日作出的:“晚國防黨政聯席會議,午夜始散,決定主戰。”(28)

同一天,王世杰日記有較具體的記載:“今日上下午均開國防會議,軍事各部會長官及由外省應召來京之將領閻錫山、白崇禧、余漢謀、何健、劉湘等均參加。中央常務委員及行政院各部部長于晚間該會開‘大計討論’會議時亦出席。會議決定積極備戰并抗戰,惟一面仍令外交部長相機交涉。”王世杰還特別注意到:“蔣先生在會議時頗譏某學者(指胡適之)之主和。惟政府既決定仍不放棄外交周旋,則胡氏主張實際上并未被蔑視。參謀總長程潛在會議席上指摘胡適為漢奸,語殊可笑。”(29)

鐵道部長張嘉璈在當天的日記里,則記下了更多的與會者的姓名,以及發言內容:上午八時在國府大禮堂開國防會議,出席者除蔣介石外,有汪精衛、張群、馮玉祥、閻錫山、何應欽、唐生智、吳鼎昌、俞飛鵬、錢昌照、俞大維、周至柔、錢大鈞、陳紹寬等,以及白崇禧、何健、何成浚、黃紹竑、熊式輝、余漢謀、秦德純、朱紹良、王寵惠、鄒琳;當天“晚在勵志社與中政會開聯席會議,除上午到會會員外,加林主席、張繼(監察院)、四院院長及葉楚傖、陳立夫、蔣內政部長、王教育部長等”。“先由主席令何部長報告盧溝橋事變之經過及其措置,軍委會徐廳長報告軍事準備(甲、敵我之態勢 乙、戰斗系列 丙、集中情形),次討論大計”。張嘉璈日記中對蔣介石的講話記述最詳:“此次戰事關系國家生死存亡,勝則復興,敗則數十年或一百年不能恢復,希望大家去成見,平心發表意見,迨決定后則不問勝負,義無反顧。”“敵軍力比我強,經濟力未必一定比我強,外交孤立,德亦未必為日助。但俄國此時不遑與日作戰,英安定歐洲之不遑,無力顧及東方,美則向來取獨立行動,故我方亦無實在援助。有一二學者說如能保持數十年和平,即以承認放棄滿洲亦所不惜。果如是何嘗不可,但恐不可得。且以為今日中日之戰,非以國與國戰相論,乃以革命政府與某一國之戰,自問革命政府無與中國可敵者。”張嘉璈日記中還有汪精衛等數人的發言要點,如汪精衛:“先述九一八后日日所希望之全國一致之會議,今始得實現,亦可稍慰。敵人雖無止境,仍視我之抵抗力為轉移,準備雖為敵人所不許,然戰爭仍可進行準備,且更加強。”

張繼:“應斷絕國交,明白表示態度。”林森:“從前說抵抗,此須進一步說應戰,來則應之,應否宣戰或斷絕國交,視對方情形而定。”閻錫山:“我們須有戰之決心為后盾,但備戰時須有最大之努力,一面估計本身力量。中央與地方力量須打成一片。至友邦關系亦不能不顧及。”劉湘:“條件至不能承受唯有戰,力雖不能相敵,然精神作用亦是要素。須使戰事延長以待變化,更須運用戰略。”程潛:“對敵須運用,彼速則此緩,彼退則此進。”張嘉璈還記載了會議表決蔣介石提議的情況:“蔣先生結論:戰爭是最后的決心,我方方針照原定方針進行,進退遲速之間由中央作主,何時戰亦由中央決定,各省與中央取一致進行,無異言異心。”“全體起立贊成前項決議,十一時半散會。”(30)根據所記,蔣介石的主戰態度很明確,且能夠引領其他與會者的表態,較順利地通過了抗戰決策。這也是目前筆者所見名人日記中,記述該次抗戰決策會議情況最為詳盡的。

第二天即8月8日的中午,蔣介石在勵志社邀宴各中央委員,席間發表演講指出:“今當中日行開始作戰之際,特與各位聚會一談,目前和平既成絕望,戰爭即將爆發,此項戰爭系全面的戰爭,非如以前數年之局部的,所以關系我們國家前途是非常重大,我們必須小心應付,犧牲衛國,以臨此大難。有人以日人準備已久,力強勢大,我國頗難取勝,但此非真理。要知一個國家之對外戰爭,首須注重國家是否上下一心,全國一致,其力甚強,對外必能取勝,否則實力雖大,亦將失敗。”(31)

隨著抗戰決策的通過,國民黨當局在戰時體制的構建上有了較大的進展。

在蔣介石日記中,多處提到關于設置“大本營”及其組織機構的考慮。就在8月7日當天的日記中,在“下周預定表”中,有“大本營與行營之組織”;8月9日的日記進一步注明:“大本營加國民經濟部與訓練部”;8月10日的日記:“大本營組織”。顯然,在推進抗戰軍事部署的同時,決策體制必須相應的由平時向戰時的轉變。

據王世杰日記,國民黨中政會于8月11日開會,“決定于戰時置大元帥,代表國府主席行使統帥海陸空軍之權”;并另置“國防最高會議,以中央常委、五院正副院長、行政院各部部長、中央黨部各部部長、中央政治委員會暨行政院秘書長、訓練總監部總監、軍事參議院院長、全國經濟委員會常委為委員,以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為主席,中政會主席為副主席。在此最高會議下設國防參議會,以容納黨外分子。(從前曾反對政府之人民陣線分子與共產黨人預定將以參議會容納之。)至于政府原有五院機構,擬于戰時亦暫不更變”。(32)8月12日,國民黨“中央常會開秘密會議,決定自本日起認為全國已入戰時狀態;并以林主席之提議,推定蔣院長為大元帥,凡此均不公布”。(33)按8月12日的中常會除了通過國民政府主席林森關于推定蔣介石為陸海空軍大元帥的提議之外,還正式通過了中政會關于設立國防最高會議的決議,原由五屆三中全會議決設立之國防委員會,請中央委員會撤銷。(34)

中政會通過《國防最高會議條例》共11條,其中規定:“國防最高會議為全國國防最高決定機關,對于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負其責任”;“國防最高會議設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以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為主席,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為副主席”。這實際上指定由蔣介石擔任主席。其委員由五個方面的官員擔任:一、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秘書長,組織部、宣傳部、民眾訓練部各部部長,中央監察委員會常務委員,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長;二、立法院院長、副院長;三、行政院秘書長,內政、外交、財政、交通、鐵道、實業、教育各部部長;四、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參謀本部總長,軍政部、海軍部部長,訓練總監部總監,軍事參議院院長;五、全國經濟委員會常務委員。主席得在上述委員中指定9人為常務委員。這些成員,實際上已經包括了黨政軍各方面的首腦人物。國防最高會議的職權為:“一、國防方針之決定;二、國防經費之決定;三、國家總動員事項之決定;四、其他與國防有關事項之決定。”另外,還授予蔣介石緊急命令權:“作戰期間,關于黨政軍一切事項,國防最高會議主席得不依平時程序,以命令為便宜之措施”。國防最高會議還設置國防參議會,由主席指定或聘任若干人充任。(35)國防最高會議“主要沿襲國防委員會,是抗戰之初結合黨政軍權的全國國防最高統一指揮機構”。(36)國防最高會議有權統轄軍事、外交、財政、經濟、交通、實業各方面的事務,并且明確由蔣介石執掌最高、最終的決策權。這一機關的設立,表明在蔣介石的力促之下,國民黨的最高決策體制開始向戰時體制轉變。

國防最高會議在中政會批準設置的當天開始運作。8月12日,國民黨召開了黨政機關召開聯席會議,推舉蔣介石擔任全國陸海空軍大元帥,并授權以軍事委員會為中心組建抗戰大本營。以后,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未嘗再開會,而以國防最高會議為實際上的最高軍政決策機關。起初國防最高會議每周集會一次,八一三淞滬抗戰爆發的第二天即8月14日上午,國防最高會議在南京霞谷寺抗敵及革命陣亡將士墓堂前舉行了首次全體會議,軍政部長何應欽、海軍部長陳紹寬報告了戰事情形,會議作出如下決定:1.政府暫不遷移;2.暫不取宣戰式斷絕國交方式;3.仍向英法俄接洽,訴諸國聯。(37)國防最高會議甚少舉行全體會議,但每周舉行常務會議一次或數次。國防最高會議常務會議通常由汪精衛召集,其決議大都于事后送蔣介石核行,“蓋蔣先生系經中央執行委員會授權于戰時主持一切黨政之人也”。(38)

正當南京國民政府抓緊部署全面抗戰之際,日軍于8月13日向上海的中國駐軍發起了攻擊。蔣介石于當天深夜向淞滬警備司令官張治中下達發動總攻擊的命令,毅然進入全面抗戰。當時蔣介石認為,這場戰爭持續一年便可結束。(39)8月14日國防最高會議決定:“一不宣戰,只說自衛;二不遷移政府。”(40)為了承擔起領導抗戰的重任,謀求戰略與戰術之密切配合,國民政府于8月20日正式設立大本營,以作為對日作戰之最高統帥部。蔣介石以大元帥的身份于當天連續發出多項訓令,頒布戰爭指導、作戰指導計劃等方案,開始指導全國的抗戰。《國軍戰爭指導方案》是一個總體指導綱要,其第一條首先明確了大元帥的職權:“大元帥受全體國民與全黨同志之付托,統帥海陸空軍,及指導全民,為求我中華民族之永久生存,及國家主權之領土完整,對于侵犯我主權領土,與企圖毀滅我民族生存之敵國倭寇,決以武力解決之。”(41)同時擬定了大本營組織系統表:大本營設參謀總長、副參謀長各一員。參謀總長指揮大本營各部,輔助大元帥策劃全局;副參謀總長襄助參謀總長指揮幕僚,達成全任務。大本營內設立總機要室及第一至第六部,分別執掌軍令、政略、財政、經濟、宣傳、訓練等六方面事務,另外還有后方勤務部、管理部及軍法執行總監部等機構。(42)

8月27日,國民黨中常會決議公布大本營組織條例,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使海陸空軍最高統帥權,并授權委員長對于黨政統一指揮;決議當常務委員會不能按期舉行會議時,應提會之案件,由常務委員三人先行執行,報告常會追認。中央政治委員會應提會各案,先由政治委員會主席批行,再報告政治委員會追認。(43)起初,還曾考慮在大本營之下設六個部(分司作戰、政略、財政金融、經濟、宣傳、國民指導)。(44)據蔣介石日記,在8月下旬已經進一步討論了大本營組織要領及其發布、和地點,“如遷都則應在重慶,大本營則在洛陽,行政院則在衡陽”。(45)

但是很快國民黨決策者意識到,在軍事委員會之外另設實體性的戰時軍事最高指揮機構并無其必要,最可行的便是“以軍委會代大本營”。(46)于是,在9月1日的國防最高會議上,蔣介石在報告中提出,此前對大本營的組織過重形式,且現時仍以在表面上避免戰爭之名為宜,因之決定暫時擱置把大本營實體化,而是把軍事委員會適當改組,將擬設置各部置于軍事委員會之內。(47)旋即明確軍事委員會設八部及負責人:黃紹竑(作戰)、朱紹良(管理)、俞飛鵬(后方勤務)、熊式輝(政略)、吳鼎昌(經濟)、陳公博(宣傳)、陳立夫(國民指導)、翁文灝(國防工業),以及張群(秘書長)。(48)此后一直到抗戰結束,軍事委員會發揮了國民黨戰時最高軍事統帥機構的作用。

如前所述,當平津失陷、京滬面臨日軍入侵之際,在蔣介石的主導下,國民黨高層曾一致通過了抗戰決策,戰時決策體制初步形成。然而,隨著戰局嚴酷性的展現,早日謀和的主張開始抬頭。如8月下旬,周佛海、陶希圣、高宗武、胡適等“低調”論者商議起草了“對日外交進行步驟及要點等具體方案”,托汪精衛轉交蔣介石,但被蔣介石拒絕。(49)在“低調”論者看來,“蔣先生于公開場所表示,自不能不強硬也”。“蔣先生對此次戰事似無遠大計劃,只抱犧牲之簡單的決心,時局如何收拾,戰爭到何程度,似未在考慮之中,令人焦灼”。(50)而在蔣介石看來,“主和意見派應竭力制止”,“時至今日只有抗戰到底之一法”。“除犧牲到底外再無他路,主和之見,書生誤國之尤者,此時尚能議和乎”。(51)可見,在淞滬會戰期間,“和乎”、“戰乎”的抉擇,在高層依然未得解決。經過9、10兩月的激戰,至11月中旬國民黨軍隊不得不撤出上海;一個月后,首都南京失守。在中國正面戰場遭到重大挫折的時候,布魯塞爾會議的召開和德國出面調處中日關系,使得包括蔣介石在內的國民黨高層面臨著和與戰的重大考驗。

召開九國公約簽字國會議來解決中日沖突,是1937年10月6日國聯作出的決議。除了日本之外,當年11月3日至11月24日,九國公約其他簽字國的代表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由于日本拒絕參加,這次會議未能實際起到調處作用。而來自德國的調處,則從10月底一直持續到次年1月中旬。

布魯塞爾會議是美、英、法等西方國主導下進行的,因而一開始國民政府頗為重視。

在布魯塞爾會議之前,王世杰便在行政院會議上提出:“比京九國公約會議無論日本政府參加與否,其初步動作,必為試行調解;其調解之初步方案,當為無條件或附條件之停戰。”他認為,為了避免因“無條件之停戰”而使華北成為被日本軍事占領狀態,“故我應由駐英、法、美大使預與英、法、美接洽,促其將停戰與撤兵同時提出”。“至撤兵地點,事實上雖決不可能做到按照國聯干預其他戰爭之先例,責令各自撤至本國境內,但不妨暫以七月七日以前甚或滬戰發生前之兩國軍隊原駐地為初步撤退地點”。(52)而蔣介石也是把日本撤兵作為停戰的前提,如蔣介石在當年的“雙十節”曾發表宣言,“謂在敵軍未撤退之前,永遠不可中止抗戰”。(53)待到10月下旬淞滬戰役中方居于下風時,蔣介石在日記中對于戰與和有較多的記載。一方面,在“戰”的問題上,蔣介石認為“抗倭必須到底,不背初衷,則雖敗亦成”(54);“抵抗到底,決無妥協余地”;“此次抗戰,實逼處此無可幸免者也。與其坐以待亡致辱召侮,何如死中求生,保全國格,留待后人之起而復興。況國際形勢非由我自身犧牲決不能喚起同情與干涉耶”。他甚至寫到:“如此次再不抗戰,則國民之精神消沉,民族等于滅亡”。

從這些話里,可以認為蔣介石是有著繼續抗戰的決心。另一方面,在“和”的問題上,當時蔣介石的態度為“國際調解則可,直接交涉則不可”;而且他一度對國際調解較樂觀:“解決中倭問題,惟有引起國際注意與各國干涉,今九國公約會議已有召集確期,國聯盟約亦有較好之決議,此乃抗戰犧牲之效果也。”(55)“宗旨只要第三國參加保證,則可調停,若中倭直接妥協則任何條件皆不愿問,惟有抵抗到底,雖至滅亡亦所不惜。”“停戰必有保障與撤兵日期”。(56)與此相應,在11月5日晚上的國防會議上,蔣介石做了如下結論:“外交問題,對于九國公約會議,雖不敢謂有效果,然不能由我破壞,因中國無論如何不能與日本直接妥協,非各國出面調解不可也。政府所取態度,一、決不直接妥協,二、不可強硬矯慢,三、不可由我破裂。對于此會議之希望,在更激起世界之同情與憤慨,并使英美俄卷入戰渦。”(57)可見,當時國民黨當局對于會議本身以及相關大國在調解中日戰事的前景,仍抱有一定的期待。

到1937年11月上旬,因戰事失利,國民黨軍隊撤出上海,原先在淞滬地區以重兵阻遏日軍的部署,不得不做重大調整,正面戰場戰局已呈長期化,戰線將不得不向內地縱深轉移。1937年11月10日,中常會決議通過國防最高會議常委會第26次會議決議,嗣后凡屬中央黨政各機關適應戰時之各種特別設施,令行各省市地方黨政機關辦理者,概行先送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核定施行。(58)這是決策體制走向戰時化的重要一步。另外,如果中國堅持抗戰,遷都問題已迫在眉睫。蔣介石日記中便數次記載關于遷都問題,如:“與林主席商遷都問題”(59);“決定遷都日期”、“決心遷都于重慶”(60);

蔣介石把遷都的理由歸納了兩點:“甲、為長期抵抗之計;乙、不受敵軍威脅以打破敵人對城下之盟之妄念。”(61)當時,雖然在和戰問題上國民黨高層已有“低調”論者(62),但對遷都問題很快達成共識。11月15日,國防最高會議常務會議議定,國民政府及中央黨部遷重慶,軍事委員會之遷移地點由委員長酌定,其他各機關或遷重慶,或隨軍委會設辦事處,或設于長沙以南地點。16日,蔣介石在國防最高會議全體會議上提出,主張遷移政府于重慶。同日,國民黨中常會討論通過了國防最高會議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的幾項決議,包括:1.通過非常時期中央黨政軍機構調整及人員疏散辦法;2.規定中央政治委員會暫行停止,其職權由國防最高會議代行;3.國防最高會議應在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所在地;4.預定遷移地點為重慶。(63)這樣,11月20日國民政府正式公布遷移政府于重慶,以示持久抗戰之意。但當時國民政府各部會實際上多設辦事處于武漢及長沙、衡山等處。

就在國民政府決定遷都重慶的同時,布魯塞爾會議的結果已經明朗化,由于日本兩度拒絕與會,通過九國公約的框架已經無法調解中日軍事沖突。與此相應,國民政府內部也沒有就是否接受會議的調解產生分歧和爭執。蔣介石雖然關注這次會議的進展狀況,但所抱期望也漸趨實際。如11月19日,他在日記中便寫到:“九國公約會議形勢不佳。”三天后,他的日記中有:“九國公約會議已消極,恐無結果。”11月23日,蔣認識到:“九國公約會議無形停頓。”(64)這樣,蔣介石對此次會議的關注也就到此為止了。

但是,德國政府主要通過駐華大使陶德曼與駐日大使狄克遜,對中日軍事沖突進行的調處,卻從10月底一直持續到次年1月中旬,期間發生了中國軍隊撤出上海、國民政府西遷、南京被日軍攻占并發生震驚中外的大屠殺等重大事件。從實際情況來看,德方確實數度向中方轉達了日方的“和議”條件,并且表達了促成和議的意見;中方高層確實就是否接受日方的條件和德方的意見,產生過較大的分歧。

11月15日,陶德曼在南京向蔣介石告知了日本的議和條件:內蒙古實現自治;華北與“滿洲國”之間建立非軍事區,由中方維持秩序;在上海建立非軍事區,由國際警察來管制;停止反日政策;共同防共;減低日貨關稅。陶德曼還表示,希望中國不應失去議和的機會。對此蔣介石予以拒絕,并且表示,假如日本不愿意恢復戰前狀態,他不能接受日本的任何要求;蔣還希望德國政府知道:假如他同意那些條件,中國政府是會被輿論的浪潮沖倒的;中國不能正式承認日本的要求,因為這個現在正是布魯塞爾會議列強關注的對象,而列強是有意要在華盛頓條約的基礎上覓致和平的。(65)這實際上是明確拒絕了日方的“議和”條件。

然而國民黨高層人士之間觀點并不一致。如在11月15日的國防最高會議常會上,“居正力主向日方求和,并謂如無人敢簽字,彼愿為之。但蔣介石實際上并未曾因戰事挫折傾向于直接講和,故其議論亦無人理會”。(66)但是,會議上“無人理會”求和之論,不等于其他高層人士都贊成蔣介石的立場。如從周佛海日記看,當時持悲觀、失敗觀點以及主張接受陶德曼調停的,自汪精衛以下,不乏其人。例如:“(陶)希圣謁汪回,談德大使陶德曼正式提出調解方案,條件與戰前所傳者大致均同,并未因戰爭而特苛。德使且謂歐戰時德國有幾次可下臺,而威廉不愿,致成以后一敗涂地之局,中國不宜蹈此覆轍。其言甚誠懇。蔣先生竟拒絕考慮,不知其如此干下去,究有何種期待也!”(67)又如:“(高)宗武來,謂昨晚與孔祥熙、張岳軍談,時局仍有百分之一轉機;今日上午,再與孔及汪一談。為之稍慰,并留其暫勿赴漢。”(68)“天翼來午飯,與談大局如照此下去,必致崩潰,并謂須立即下臺”。(69)只是對于為數不少的求和論者,蔣介石并不認同:“老派與文人動搖,主張求和,彼不知此時求和乃為降服而非議和也。”(70)“文人老朽以軍事失利皆倡和議,高級將領皆多落魄望和,投機取巧者更甚,若輩毫無革命精神,實不知其昔時倡言抗戰,如是之曷為何所據也。”(71)

和還是戰,是否接受日方提出的條件,這些問題已經無法回避,政府內部不同意見也逐步公開化了,如行政院副院長孔祥熙“近甚傾向和議”。也有不同意的,如王世杰便向孔指出:“此事須特別慎重,而共同防共之款尤為危險。”(72)12月2日,蔣在南京會見陶德曼之前曾召集白崇禧、唐生智、顧祝同、徐永昌等將領會商,在聽取外交部次長徐謨報告由陶德曼轉達的日方條件后,白崇禧、顧祝同表示異議:“健生所懼者,恐從此在國際間陷于孤立,使日對俄得有力布置后,仍來迫我,將如何?墨三亦同此意見。”徐永昌則主張:“先接受其調停,徐議條件。”稍晚徐永昌單獨向蔣介石進一步說明接受德國調停的理由:“在此根本不需要打仗既(即)能在不亡國的條件下,有第三國調停(非直接交涉矣)在能忍受范圍內當毅然接受之,且我今日與人和解,乃求生之和解,非有野心之和解,各國對我安得再事苛求也(因健生恐蘇俄不諒解云云)。”(73)而在12月6日的國防最高會議上,徐謨介紹了蔣介石聽取幾位將領意見及陶德曼轉達的日方最新的條件之后,出席國防最高會議的“居正力主和,‘不惜為城下之盟’。何主政府機關往重慶。”(74)而在12月10日的國防最高會議上,“汪注意共產黨高調言:國民黨不聯俄,故不能抗日。孔言,蔣并不消極。立夫言,意見不同不足為異,但蔣決定者,應一致辦理。邵言,不便宣言和俄,不妨力言抵抗。”(75)可見,在是否接受德國調停問題上,當時軍政高層意見不同,莫衷一是。但是,在國民黨和戰立場抉擇上,蔣介石的態度依然是最具決定性的作用的。

那么,蔣介石本人持何態度呢?蔣本人當日日記僅有如下相關記載:“下午約德大使討論媾和問題,約重要將領會報。”(76)而據王世杰記載:“陶德曼大使在京晤委員長。蔣于延見前,曾召集在京將領會商。會商時白崇禧對共同防共一款,認為最不可接受。蔣告德使,大意以為如須磋商和議,須先停戰,否則一切條件均不必談。”(77)而蔣介石在爾后幾天的日記中,都談到了關于和戰抉擇的思考,如:“對倭抗戰到底之利害,全視國際形勢而定”(78);“收拾殘部,重整旗鼓,再造時代之計劃”(79);“倭寇對德國大使所提調停辦法,以我不能屈服,彼已決絕乎?”(80)“對倭政策惟有抗戰到底,此外并無其他辦法”(81);“靜思時局與前途,除抗戰到底外,別無他道”。(82)蔣介石還預見到“南京萬一被陷”和“即使全國被占領”的局面,但他的結論是“寧為戰敗而亡,毋為降敵求存,戰敗則可轉敗為勝,降敵則雖存必亡,而且永無復興自拔之時矣”。(83)

12月13日南京淪陷后,國民黨高層一時悲觀情緒彌漫,議和之論甚囂塵上。對此,蔣介石感到壓力甚大:“南京被陷以后,和戰問題突出,如無宣言決心,則幾不可支矣。”(84)“近日各方人士與重要同志皆以為軍事失敗非速求和不可,幾乎眾口一詞,此時若果言和,則無異滅亡,不僅外侮難堪,而且內亂益甚。彼輩只見其危害而不知敵人之危害甚于戰也。不有主見,何以撐持此難關耶?”(85)可以說,面對各方面的壓力,蔣更為明確地表示了拒和態度。據王世杰日記記載,12月17日,“蔣院長發表宣言,決繼續抗戰。今午蔣約談話,謂應戰之困難當以過去數月為最苦,今后當較減”。(86)12月19日:“今晨蔣院長在武昌省政府召集黨政軍人員作紀念周,其大意為:我當繼續抗戰,軍隊之補充與軍械之供給,可有相當辦法。蓋欲息和議以定軍心也。”(87)而南京失陷后,主張不可輕易言和者也大有人在:“羅志希來函謂,戰事可失敗,立場不可放棄。與予素日之見解同。”(88)“白崇禧自由桂北來已四月,從不發言,今日在國防最高會議席上慷慨陳詞,力主抗戰到底,不可再以和議二字縈繞腦中。居覺生及于右任則請蔣先生出任大元帥之名,蔣未同意。”(89)

日軍攻占南京后,對華態度更趨囂張強硬,“似日方對于前所提和議條件尚欲增價也。此間傾向于和議者,近亦慎重不敢輕于主張,以主和即不免有逼蔣先生下野之嫌疑。汪精衛先生似亦有此感”。(90)據蔣介石日記記載,12月26日深夜蔣介石得悉由陶德曼轉達的日本最新議和四個原則:“一、中(國)政府放棄親共抗倭反滿政策,須與倭滿共同防共;二、必要地區劃不駐兵區并成立特殊組織;三、中與倭滿成立經濟合作;四、相當賠款。”“此外另附二件,甲、談判進行時不停戰也;乙、須由我派員到其指定地點直接交涉云。”對中國而言,這些條件不啻為接受降書,國民黨軍政高層的態度如何,最終決策如何,實際上是生死攸關、不能回避。蔣本人在日記中的態度是:“余見此,心為之大慰,以其條件與方式苛刻至此,我國無從考慮亦無以接受,決置之不理,而我內部亦不至糾紛矣。”(91)而在12月27日的國防最高會議上,“討論敵人所提條件,多主議和”,形勢頗為嚴峻。在王世杰看來,國民黨的決策核心最終將拒絕接受日方的條件:“孔氏近日主和至力。日方此項新條件,今日已提交國防會議常務會議討論。惟蔣先生近既一直表示持久抗戰,日方條件又復日苛一日,此次德使之調停,勢將再度失敗。”(92)蔣介石則抓緊推動作出堅持抗戰、拒絕陶德曼調停的決策,如:“與(張)岳軍談和戰與存亡及個人生死,以(及)國家之利害問題。”又如:“本日汪孔張諸兄來會報,余以昨日國防會議情形與意見,由汪孔與余三人決定。余坦白告以國民黨革命精神與三民主義,只有為中國求自由與平等,而不能降服,與敵訂立各種不堪忍受之條件,以增加我國家與民族永遠之束縛,若果不幸,全為失敗,則革命失敗不足為奇恥,只要我國民政府不落黑字于敵手,則敵無所憑藉,我國隨時可以有收復主權之機也。乃即決定不理敵之條件。”(93)而在此后幾天的蔣介石日記中,不乏堅持抗戰、反對言和的觀點。如:“除抗戰以外,再無其他辦法”(94);“今日最危之點在停戰言和”(95);“倭寇所提條件等于滅亡與征服,應即嚴拒”;“與其屈服而亡,不如戰敗而亡”。(96)正如王世杰當時所記:“其(蔣)抗戰決心,似未為最近德方之調停所動搖。”(97)可以認為,蔣介石當時的堅定表態,使得國民黨高層的“低調”與“言和”主張一度有所收斂,對國民政府在和戰問題上的決策起到了主導作用,使得日本的誘降、逼降企圖難售其奸。

1937年12月底,國民政府進行了重要的改組,機構與人事變動較大。蔣介石本人辭去了行政院長,由孔祥熙繼任,另由張群任行政院副院長。這一任命,曾引起外界的疑慮:“此次行政院改組,以孔庸之為院長,并以張岳軍為之副,外間頗疑政府傾向于妥協。”(98)但是,蔣介石依然公開其抗戰主張:“聞蔣先生近日與閻錫山及其他政府中人商談,仍主繼續抗戰,而以川、滇、黔為最后根據地。”(99)這在一定程度上澄清了有關的疑慮,國民政府高層人士對外表示了同樣的立場。1月13日,陶德曼向中方轉達了日本政府的要求:中國方面須于1月15日前作出答復,否則日本保留自由行動的權利。當天,中國外長王寵惠向陶德曼遞交了正式答復:“經過適當的考慮后,我們覺得,改變了的條件,范圍是太廣泛了。因此中國政府希望知道這些新提出的條件的性質和內容,以便加以仔細的研究,作出確切的決定。”陶德曼提出,中方的答復沒有表示希望和解的意愿,會被日本認為是在搪塞。王寵惠答稱:除非知道了日本的要求的詳細內容,中國政府不能作出決定,也不能表示意見。(100)1月15日,孔祥熙在會晤陶德曼時再次說明了中國政府的立場:“我們已經表示了誠懇的愿望,希望知道日本所提出的‘基本條件’的性質和內容,因為我們愿意盡每一分努力來尋求恢復兩國之間的和平跡象。有了補充的說明,我們就更好表示我們對于日本所提出的條件的意見。”(101)1月16日,蔣介石明確指示外交當局“對德大使明言,如倭再提苛刻原則,則拒絕其轉達”。(102)這就使得德國方面當時無法繼續在中日之間充當調停者的角色了。

由于國民政府始終沒有正式接受日方的迫降條件,日本政府遂于1938年1月16日發表聲明:“帝國政府今后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而期望真能與帝國合作的中國新政權的建立與發展,并將與此新政權調整兩國邦交,協助建設復興的中國。”(103)這是自七七事變以來日本政府公開對國民政府表示的最嚴厲的聲明。只是蔣介石并沒有感到更多的壓力:“倭政府昨日宣布不與國民政府作交涉對手而未明言否認二字,此乃敵人無法之法,但有一笑而已。”不盡如此,反而覺得有助于“安內”:“拒絕倭寇媾和之條件,使主和者斷念,穩定內部矣。”(104)于是,1月18日國民政府發表宣言,駁斥日本對華政策,并且聲明:“(一)中國政府雖始終極愿和平解決中日沖突,但不能接受破壞中國領土主權與行政完整之條件。(二)一切在日軍占領區域內之傀儡組織,當然無效。”(105)這場由德國居間調停的中日之間的“議和”畫上了句號。不僅如此,1月20日,日本調回其駐華大使川越茂,中國遂亦調回駐日大使許世英。中日兩國的殊死較量,已經顯現出長期化的趨向。

1937年七七事變之后約半年時間里,中日軍隊從華北的局部沖突,迅速擴大為全面的戰爭,正面戰場接連遭受重挫,戰線不得不西移。國民黨高層人士之中一度失敗主義、悲觀主義情緒彌漫,議和甚至乞和的主張若暗若明。即便是蔣介石本人,在和戰問題上也不無躊躇,在作出抗戰決策之前有過猶豫,在戰局失利時對國際調解、大國介入有過不切合實際的期望。但是,在這一期間的幾個重大關頭,蔣介石最終能以國家存亡、民族根本利益為取向,以維護國民政府的獨立和尊嚴為底線,順應舉國上下日益高漲的抗日救亡民意,克服了各種干擾,抵制了“低調”妥協的主張,在領土和主權問題上表明了嚴正立場,主導、引領國民黨作出抗戰決策并力圖實施,促成了戰時決策體制的形成,表明和守住了抗戰的基本立場,使得日本帝國主義通過戰爭迅速滅亡中國的企圖破滅,也使得打著“調停”、“議和”旗號的迫降活動趨于失敗。當然,隨著1938年日本交叉使用軍事壓力和政治誘降的手段,國民黨內部在和戰問題上公開分道揚鑣,蔣介石與國民黨的抗戰力量在和戰問題上遇到更為嚴峻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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