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7日17點42分左右,在文化宮后門貝森路口處停車,從停車下車到被開罰單僅4分鐘時間?!苯眨芯W友在麻辣社區發帖稱,路邊停車不到5分鐘就被罰,記錄無法撤銷,對此感到不解。
7月9日,成都市交管局回應:
經查,貝森路為嚴格管理路段,按照公安部查處機動車違法停車操作規程相關規定,以及上級公安機關相關要求,將車輛停放在人行橫道、網格線、嚴管路段等情形的,將在提醒的同時予以處罰,因此,本次取證將不會發送提醒十分鐘駛離短信。溫馨提示,請您遵守交規,文明規范停車,共同維護該區域交通秩序?!?/p>
據悉,在交通秩序嚴格管理路段,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采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移動執法終端設備抓拍和現場執法等方式,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的各類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在交通秩序嚴格管理路段違法停放或臨時停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適用“提醒糾正的同時予以處罰”規程依法嚴格實施管理,不采取“先提醒后處罰”的管理措施。對于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并拖移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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