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奔流新聞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與我們聯系
7月14日,記者從甘肅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獲悉,自8月1日起,甘肅取消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政府指導價管理,收費標準由市場根據供需情況、充換電設施建設成本、運營維護費用等因素自主形成,充換電服務費用按充電電度計收。
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定價機制調整后,充換電費用實行“電費+充換電服務費”模式。電費繼續執行國家及我省電價政策,充換電服務費由運營單位單獨列示并公示。
甘肅省發展改革委要求,充換電設施運營單位須確保用戶清晰知悉費用構成,在充換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平臺或顯著位置公示充換電峰谷時段和各時段電價標準、服務費標準、計費方式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單次充換電結束后,須向用戶推送詳細費用清單。具備條件的,應實時顯示相關費用明細。嚴禁充換電設施運營單位變相提高服務費標準,不得利用市場支配地位強制捆綁收費或哄抬服務費。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處價格欺詐、串通漲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
甘肅省發展改革委明確,運營單位在老舊小區、交通樞紐等公共服務場所,應保留一定比例的平價充電車位確保居民日常出行需求。極端天氣、重大活動期間的充換電服務費應保持在合理范圍,確保民生服務價格穩定。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價格主管等部門,定期開展充換電服務收費專項檢查,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主編 | 狄春華
責編 | 劉前勇
編輯 | 岳青
值班編輯 | 楊晶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