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住在柳州東環(huán)大道東岸盛世花園小區(qū)的楊女士有點崩潰:自家臥室窗戶一打開,對面一家“殯葬一條龍”服務店的招牌赫然入眼——香火、紙錢、祭品樣樣齊全。
楊女士從自家臥室就能看到殯葬用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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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窗戶就看到“殯葬一條龍”,心里犯怵
楊女士訴記者,這家店就在自家窗戶對面,今年3月開始營業(yè)。起初沒太在意,但最近生活不順,再加上每天一抬頭就是“香火”“祭品”幾個字,越看越心煩。
“白天不敢開窗,晚上燈光刺眼也不敢開。小孩怕,大人也怕。”楊女士不是唯一一個“心里犯怵”的人。
采訪當天,不少居民也圍過來說:“這個樓上我表妹住,她現(xiàn)在都不敢開陽臺了。”
“半夜加班回家,路過心里直發(fā)毛!實際影響說不清,但心理壓力真的大。”
“一出門就看見,別提多膈應!”
圖為殯葬用品店和招牌
小區(qū)不少居民稱心理壓力真的大
記者實地探訪發(fā)現(xiàn),這家名為“貽慈堂香火百貨行”的店,距離楊女士家窗戶直線距離大概50米。玻璃門后面放著紙扎用品,房子里點著長明燈,招牌上寫著“祭品批發(fā)零售、看風水、殯葬一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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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回應:持證經營,亮燈時間也調整了
記者在“貽慈堂香火百貨行”見到了老板曾女士。她表示:自己租下這套房子營業(yè),而且持證經營,沒有騷擾人。自己既不賣棺材,也不放骨灰盒,就是賣點香火紙錢、元寶祭品。
她表示,之前居民投訴晚上燈光影響,他們已做了調整,晚上10點就關燈,不再24小時亮燈。
老板曾女士稱自己是持證經營,也沒有騷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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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yè):辦了營業(yè)執(zhí)照,沒權力強行讓店主搬
就在記者采訪時,物業(yè)經理彭先生來到了現(xiàn)場。“我們也是接到投訴后才知道,這是一家賣殯葬用品的。”彭經理坦言,租戶私下和房東簽的合同,沒在物業(yè)備案。起初居民并沒有那么大意見,直到掛上廣告牌才怨聲載道。“原來那塊牌子寫了‘祭品批發(fā)’‘看風水’,居民覺得太晦氣,我們協(xié)調后讓她換了塊新牌,但還是不接受。”
彭經理說,“我們做了很多工作,但她合法營業(yè),我們也沒權力強行讓她搬。”
物業(yè)表示該店是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
04
房東:說是做倉庫,我才租的
記者又聯(lián)系上房東龍先生。他說這套三房兩廳,半年前以每月1800元租出去了,簽了三年的合同。“租之前她說是放點東西,偶爾住一下,我看她說的正當,也辦了手續(xù),就簽了。”后來才知道對方開的是殯葬用品店,現(xiàn)在兩邊都不好得罪:“一邊租戶遵守合同要求,人也不錯;一邊又是自己鄰居,我也難辦。”
05
律師:住宅變商用,必須經相鄰業(yè)主同意
針對這個情況,記者咨詢了律師。律師覃龍麗表示,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沒有對殯葬服務的經營店址有要求,但這家店的位置屬于小區(qū)住宅性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住改商必須要獲得利害關系人,也就是相鄰業(yè)主一致同意。否則,業(yè)主可以主張租賃合同無效,要求商戶停止營業(yè)、恢復原狀。如果經營內容被認為影響到安寧權、隱私權,還可以主張侵權賠償。
來源:柳州市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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