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個法治社會,無論做什么事情,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千萬不要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現如今這個社會,人們的戾氣越來越重,遇到一點雞毛蒜皮大的小事就變得很沖動。
要知道,沖動是魔鬼,沖動是野獸,沖動之下,人們都會失去理智,失去理智做出的事情都是無法挽回的。
2025年7月15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布了一段視頻,消費者稱買電纜送檢發現低于國標,記者陪同消費者前往維權,結果遭到企業負責人推搡打砸攝影設備。
視頻中的事情發生在湖南長沙,市民劉先生在當地某電纜公司購買了一批電纜,為了保證電纜的質量,他要求公司將一部分電纜寄去專業的檢測機構檢測。
結果是不檢不知道一檢嚇一跳,送檢的電纜不僅低于國家推薦標準,也并未達到該公司提供的企業標準。
記者在陪同劉先生前往這家公司維權的時候,剛開始負責人情緒還算穩定,要求走正規的法律程序,聲稱所有的產品都是合規的。
如果真是合規的話,那為什么檢測機構檢測出來不達標呢?記者在采訪的時候,這家公司的負責人突然搶過攝像機,然后狠狠的摔到了地上。
攝像機瞬間就四分五裂了,看得出來,這家公司的負責人非常的沖動,而且已經完全喪失了理智。
但凡是懂點法律的人都知道,這種行為已經涉嫌故意損害他人財物,如果財物達到一定標準的話,這種行為就涉嫌刑事犯罪了。
事實證明,這位企業的負責人這一下真的闖大禍了,因為大家都知道,記者的攝影機都是專業的攝影器材,價格自然都是不低。
果不其然,2025年7月15日,湘江新區公安局對此事發布了情況通報,42歲的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謝某某因涉嫌毀壞財物罪,被當地的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了。
要知道,刑事拘留可不等同于行政拘留,因為刑事拘留等到法院判刑以后,可是會留案底的。
不僅是影響自己,還會影響三代以內的直系親屬考公,這位企業的負責人為自己的沖動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這才真的是打砸攝影機一時爽,事后卻要悔斷腸了,因為等待這位企業負責人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通過這件事情也給我們所有人都提了一個醒,無論遇到任何事情,都千萬不要沖動,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如果可以坐下來協商解決,那就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可以走法律途徑,謝某某自己還說要走法律程序,結果卻因為沖動闖下了大禍。
對于這樣的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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