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得之/文
7月13日,“娃哈哈 宗慶后”等詞條登上微博熱搜。據21世紀經濟報道,娃哈哈集團現任董事長、宗慶后之女宗馥莉被3名自稱同父異母弟妹起訴。他們正尋求一項禁令,阻止宗馥莉處置匯豐銀行賬戶內的資產,并追討其父宗慶后生前承諾的21億美元(約合150億元人民幣)信托權益。 此前,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今年年初以來,娃哈哈已關停了18家分廠的生產線。(7月14日 九派新聞)
由于企業權利結構的特殊性,這起本應限于家族內部的民事糾紛,也引起了市場關注。對于該遺產糾紛,娃哈哈方面表示:“家族內部事務,與公司的運營及業務并無關聯。公司不會提供任何答復口徑或相關回應。”
這起繼承案,暴露出家族企業傳承中普遍存在的制度缺陷。同時,宗馥莉堅守父親“不上市”的實業原則,而三名原告的金融投資、跨境電商、科技創業背景,使他們更傾向于資本化的財富實現方式。這種分歧在家族企業中尤為典型——老一輩注重控制權與穩定性,新一代則追求資本回報與靈活性。若無法有效協調,企業可能陷入戰略搖擺,甚至分崩離析。
為了防范和解決此類家族“內斗”事件,家族企業亟須建立起現代化治理體系:企業可以考慮設立家族委員會,作為家族成員溝通和協商的平臺,共同研究家族企業的傳承與發展,協調各方利益,調解人際沖突;還可以進一步規范家族成員行為和家族企業治理的重要文件,明確家族成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規定家族企業的經營原則和傳承規則。
宗慶后案例并非孤例,歷史經驗也表明,成功的家族企業傳承不依賴于血緣關系的自然延續,而取決于制度化、透明化的安排。那些未雨綢繆、建立完善傳承制度的企業往往能夠平穩過渡,而依賴模糊承諾的家族則容易陷入紛爭。
對民營企業而言,這起案件是一個深刻的警示:企業傳承不僅關乎財富分配,更關乎企業生命延續。唯有將個人意志轉化為制度保障,將血緣關系納入法治框架,才能實現企業的基業長青。在市場經濟法治化進程不斷深入的今天,中國家族企業亟需補上制度化傳承這一課,避免讓企業成為家族矛盾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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