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父之于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欲發耳。子之于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缻中,出則離矣。”
胖胖覺得,這句話放在今天,依然會引起不少主流群體的強烈不滿和討伐。
但其實大家很難想象,這樣一段驚世駭俗的文字,竟然出自“孔融讓梨”的主角,孔子的二十世孫孔融之口。
這可不是胖胖杜撰的,而是真真實實、有理有據記載在《后漢書·孔融傳》中的原話。
這其實是孔融晚年提出來的一個顛覆性的觀點,大致的意思是:
認為父親對兒子毫無親情可言,本質只是情欲的結果;而母親對孩子的關系,也不過是暫時的載體,如瓶貯之物,取出即別,無需再言恩情。
說白了,就是“父母無恩論”。
當然,這番觀點也成為曹操處死孔融的重要借口,最終他以“不孝”之罪,滿門被斬。
不過,到了今天,我們依然能看到類似的問題在現代社會的種種角落里翻新演出:
一邊是血緣,一邊是人倫;
一邊是“我生你我養你我有決定權”,另一邊卻是孩子像貨物一樣被安放在最不該出現的位置。
昨天,一則新聞沖上熱搜:
##男孩與親爸后媽遠行坐后備箱數小時。
事件的主角,是一名年僅9歲的男孩。
據大象新聞等多家媒體報道:
這名孩子在與親生父親、繼母及其家庭成員一同從廣東佛山自駕前往廣西桂林旅行的路途中,因為車內座位不足,被安排“坐”在后備箱中,且持續數小時之久。
孩子的母親汪女士發布了一段模擬當年場景的視頻,內容令人觸目驚心。
她說,當時孩子被迫蜷縮在炎熱封閉的后備箱,與兩輛嬰兒車擠作一團,從桂林往返順德,接近一千公里的路程,雖有中途休息站,但孩子依舊身心俱疲。
汪女士指出,孩子在回憶當時情況時神情焦慮,狀態一度異常,這才讓她決定出面控告其前夫和繼母,理由是孩子健康權與人身安全受到了嚴重侵犯。
而令很多網友憤怒的一點是,這名孩子的生父劉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
“平時對孩子很好”,并堅稱“孩子是自愿的”,出行前也征求了孩子的意見。
他認為“只有一兩個小時是在后備箱”,而且“空氣是流通的,不會太悶”。
他拒絕為此道歉,反而強調自己“每年給孩子上5萬元的私立學校”,以此證明自己對孩子“很好”。
是的,人一旦站在道德的盲點上,真的會覺得自己哪哪都站得住腳。
我們暫且不去討論汪女士是否在爭奪撫養權中夸大其詞,這需要司法調查去厘清。
但有一點胖胖認為是毋庸置疑的:
##一個九歲的孩子被放進后備箱行駛數小時,這不是“愿意不愿意”的問題,而是“能不能”“該不該”的問題。
成年人不能用“孩子點頭了”來規避責任,因為未成年的孩子根本不具備判斷安全的能力。
一個未成年人即使表示同意,也并不代表成年人可以合理合法地將其置于風險之中。
孩子不是用來妥協的道具,不是大人們空間不夠、安排不過來的“折中方案”。
說孩子“愿意”坐后備箱,本身就荒唐。
一個九歲的孩子,即使說了“可以”,成年人就真能當真?
他懂什么叫高速行駛的安全風險?
懂什么叫應急逃生?
這不是愿不愿意的事,而是他根本沒有能力判斷,成年人也沒有資格把責任甩給一個孩子的“同意”。
人是講道理的動物,但人性也是會逃避責任的動物。
父親劉先生口口聲聲說“我承認我的行為是危險駕駛”,卻又立刻補上一句“但我不會道歉”。
這就是典型的“承認行為、不認后果”的推脫邏輯。
他以為只要我說“我沒惡意”,就能掩蓋行為本身的錯誤。
那你如果不小心開車撞了人,你說“我不是故意的”,別人就不需要索賠、不追責了嗎?
“危險駕駛”本身就是法律層面的問題,不是靠“愿意與否”就能洗白的。
國家之所以設定交通安全法規,就是為了防止“善意的無知”變成“可怕的后果”。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
胖胖認為這件事揭示了現代家庭中一個極為隱蔽、但極其重要的問題,重組家庭的親情權責邊界在哪里?
繼母能否對非親生子女有真正的責任感?
父親是否會在新家庭的結構中,不自覺地邊緣了原來的孩子?
這些不是靠幾句“我也很愛他”就能解決的問題。
孩子的感受往往最容易被忽視。
孩子不懂什么叫“規避風險”,只知道自己熱得喘不過氣、想哭卻不能哭、委屈卻沒有人站在自己這邊。
而有的父母,在再婚組建新家庭的過程中,卻像是在“打包資產”,自己之前親生的孩子被處理得像一件搬不走又不太合適擺在明面上的舊家具,礙眼又難丟。
不是所有父母都能理解,“孩子的幸福不是你嘴上說他幸福,而是他真的感受到幸福”。
不是說你花了多少錢、報了什么班、買了什么校服,而是你有沒有在需要的時候,把他放在心上。那位母親說了一句話:“親爸后媽不能給他任何保障,而我作為親媽又無能為力。”
胖胖覺得,這句話非常沉重。它道盡了一個現實:在一些家庭結構中,孩子淪為了控制的籌碼。
他們沒有選擇的自由,只能承受成年人的決定與后果。
而法律與社會制度,是否為這些孩子提供了足夠的庇護?
是否讓那些名為“父母”卻行著“失責”之實的人,承擔了應有的代價?
最后,胖胖不敢未經裁決妄下定論,不論是誰對誰錯,不管這位母親是否有爭取撫養權的“戰略意圖”,都不能忘了最根本的一點:
孩子是無辜的。
你可以為自己辯解,卻無法讓一個孩子的記憶選擇刪除。
孩子不是戰利品,也不是證明父愛的工具。
他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感受有恐懼的生命。
他不是誰的附屬品,更不是大人之間爭執時的籌碼。
有些人一提到“親生”,就覺得可以理所當然地決定孩子的一切,但親生兩個字,從來不是護身符,也不是免責牌。
它意味著你更應該自省,而不是更容易推卸。
親生兩個字,從來不是護身符,也不是免責牌。
而一個人怎么對待一個信任他、依賴他、毫無反抗能力的小孩,就已經決定了這個人值不值得為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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