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山縣“牛郎織女雕塑”丑聞大結局,最新通報有看點!
原創 李萬卿
牛郎織女不急,網友們急。
早幾天,有市民撥打12345,追問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牛郎織女雕塑事件”的最終調查結果,被告知“正在進行調查審查工作”。
都快兩年了,咋還沒調查結果?
早在2023年8月,魯山縣“花費715萬元修建牛郎織女雕塑”,被指“又丑又貴”,由此引發引發輿情。
詳情就不啰嗦了,大家可以點開我當時寫的三篇評論:《魯山縣的“牛郎織女”丑不丑,關我們屁事兒?》《魯山縣住建局局長暫時“滾”了!》《別吵吵了,魯山縣是最大的贏家!》。
如今,呼聲再起。
2025年7月10日,相關媒體對該事件調查結果進行質詢,再次引發輿論關注。
7月16日晚,平頂山市聯合調查組再次就“魯山縣花費715萬元修建牛郎織女雕塑”一事,發布情況通報。
歸納起來,有三點:
一,魯山縣委、縣政府在雕塑項目動議、決策、實施過程中,存在決策不規范、監管不到位問題。
2023年9月8日,批評了魯山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責令寫出深刻檢查,對分管副縣長給予誡勉談話。
二、存在先建后招、圍標串標、價格虛高問題。
第三方公司對該項目進行重新核算,核定結算造價為2071949.29元,并據此結算。
就是說,“715萬元修建牛郎織女雕塑”,其實造價只有200多萬元。
這幫人的胃口真大啊,一口就想吞掉500萬。
三,該免職的免職,該判刑的判刑:
1,時任魯山縣住建局主要負責人黨某亮被免職;
2,縣住建局分管副職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3,涉嫌圍標串標的睿藝術(深圳)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馬某雯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實際控制人馬某亮,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工作人員何某生,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三人分別被處罰金人民幣2-3萬元。
這個結果,還好!
這次通報也說了,早就有調查結果了,只是“通報不及時”,有點被動了。
其實,“牛郎織女雕塑事件”輿情,是“不該”爆發的,是魯山縣最初的態度,直接挑起了好幾波輿情。
第一波輿情是,魯山牛郎織女雕塑“又貴又丑”被網友曝光,魯山縣裝聾作啞,惹怒網友。
第二波輿情是,多家官媒“聚焦”魯山,“惹怒”魯山縣住建局的某工作人員,直接懟記者:“監督你X,滾 !”
這一懟,把魯山縣懟成了焦點。
于是,第三波輿情隨之而來,魯山縣政府辦工作人員在回應“牛郎織女”雕塑問題時,一問“六不知”。
那熟練的“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這個不知道”“不太了解”“不清楚”......隨口拈來,不假思索,口功十分了得。
很快,通報來了,住建局長被免職,撥動了第四波輿情。
這第四波輿情的核心話題:住建局長是不是背鍋俠?715萬的工程,從項目立項到設計、到預算、到招標、到建設、到交工、到評審審計,前前后后,左左右右,要經過十幾個部門層層審核,層層監管,層層驗收,層層支付,層層審計,牽扯到好多領導干部及工作人員,僅僅一個住建局長能抗下來嗎?
問號,都是問號!
緊接著,第五波輿情洶涌而來。“湘江女神”雕塑設計主創人員告訴紅星新聞:“牛郎織女”有抄襲嫌疑。
5波輿情,讓一個不太知名的縣城,持續走紅。
幾天時間,就把魯山縣的名聲弄得國人皆知!
魯山縣對輿情的處置,不敢恭維......
有過輿情處置經驗的人都知道,輿情處置的核心,是各部門的協同。
一定要分清主次,辨清輿情產生的根源,積極協調相關機關、部門與社會群體,處理問題而非處理輿情;
一定要統一聲音,聲音的差異是最可能導致次生輿情的主要原因,協同機制非常重要;
一定要以及時有效地溝通推動社會協商,積極處理而非阻斷協商,從而避免網絡輿情的擴大化,消除謠言滋生的土壤。
真心希望魯山縣經歷這波輿情后,能夠真正懂得輿情,正確處置輿情,培養甄別輿論場中語境的能力。
還是那句老話:如果過不了互聯網這一關,就過不了長期執政這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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