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當臣子高舉免死金牌時,皇帝會如何處理?
先說結論,看似“大獎”的免死金牌,其實最終解釋權在皇帝手上。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即便是免死金牌,也不能救得了。
況且在發放“免死金牌”的時候,皇帝肯定已經想好了各種限制措施。
如果一塊“免死金牌”這么好用,那臣子豈不是能“為所欲為”?
言歸正傳,因篇幅限制,本篇僅以最著名人物“李善長”作為主要案例進行講解。
1.李善長其人
作為朱元璋身邊最重要的謀士,李善長被朱元璋尊稱為“吾之子房”。
早在朱元璋立業之初,作為同鄉的李善長就敏銳地意識到朱元璋并非“池中之物”。
再加上李善長本就是典型的儒家學者,自身具有強烈的“道德責任感”,因此他不顧艱難毅然決然投入到了反元斗爭中。
PS:誠然,李善長此人確實有些“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但也正是因為他的計謀,朱元璋才能獲得最后的勝利。
2.李善長的功勞
投奔朱元璋帳下后,李善長很快就表現出了超越常人的天才能力。
在他的調度下,諸將各得其所,紛紛發揮出了自己的最大能力。
為了嘉獎李善長,朱元璋晉升為“太平興國翼大元帥”后,第一個就是冊封李善長為“元帥府都事”。
之后朱元璋任“江南行中書省平章”,又將李善長晉升為“參議”。
《明史》記載:善長軍機進退,賞罰章程多由其裁決。
之后隨著朱元璋“身價”一步步水漲船高,李善長也由“行省參知政事”——“大都督府司馬”——“右相國”。
《明史》記載:(李善長)明習故事,處理政務,裁決如流,將吏帖服,居民安堵;調兵轉餉無乏,恢復制錢,榷淮鹽,立茶法,開鐵冶,定魚稅,國用益饒,而民不困。
朱元璋正式建立吳國后,更是沒有忘記李善長,冊封其為宣國公,官居左丞相。
注意:“吳國”尚左,所以這里的“右丞相”改“左丞相”并不是降職,而是升遷。
此時,李善長也正式獲得了朱元璋口中“吾之子房”的稱號。
從這里我們也能看出,朱元璋對于李善長能力的認可,以及對于他賞罰分明的滿意。
3.李善長的“加冕之路”
為了進一步獎勵李善長,朱元璋不僅讓其擔任“登基典禮總導演”而且還和其成為了親家。
《明史》記載,朱元璋給李善長的待遇是:給軍食,功甚大,宜進封大國,乃授太師、中書左丞相,封韓國公,歲祿四千石,子孫世襲。
明朝開國后,朱元璋大封諸臣,更是賜予了李善長“百官之首”的地位。
位極人臣后,李善長的聲勢也來到了鼎峰。
之后就是我們要提到的“免死金牌”環節。
隨著鼎峰時刻“免死金牌”的到來,李善長也開始“盛極而衰”。
4.李善長的“免死金牌”
為了嘉獎李善長建國的功勞,朱元璋親自授予其免死金牌,賞其“自免死兩次,子免死一次”。
按照這段記載,李善長本人可免除兩次死刑,而他的兒子可以免除一次死刑。
但很可惜的是,這個“免死金牌”最終不僅沒有保住李善長的性命,更沒有保住他兒子的性命。
公元1390年,因卷入胡惟庸一案,李善長最終被朱元璋誅殺。
而李善長一門七十余口人也是無一幸免,都被朱元璋無情抹殺。
最終,作為終極大獎的“免死金牌”成為了一個冰冷的“笑話”。
5.李善長的“無辜”
李善長真的很無辜,因為他并沒有想過謀反。
畢竟此時的李善長已經集“開國元勛”、“皇親國戚”、“免死金牌”三重身份于一身。
本就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根本沒必要再去趟胡惟庸這個“渾水”。
可胡惟庸就是因為李善長過于“樹大招風”且身具“免死金牌”才將其列為必須“招攬對象”。
面對胡惟庸多次游說,李善長均嚴詞拒絕,并加以駁斥。
奈何防不勝防,胡惟庸見李善長不從,于是就從李善長的弟弟入手,繼續游說李善長。
李善長不勝其擾,只好無奈地說:“吾老矣,吾死,汝等自為之”。
這句話被朱元璋知道后,李善長的結局就注定了。
哪怕再多的“免死金牌”也救不回他的性命。
當然,朱元璋也并非不講道理的人。
早在頒發“免死金牌”之前,老朱就定下了限制——“謀反者不得使用”。
因此雖然擁有“免死金牌”,但犯了“謀反大罪”的李善長并不能使用。
可是這個“謀反大罪”對于李善長來說又是何其“莫須有”的罪名?
6.李善長的“戲劇性”
在《明史》中,李善長被抓捕后的第一時間,一位星象學家就表示出現了了“言星變”這一“卦象”。
按照這個“卦象”明言:“移大臣”是必須的,因此李善長的“性命”要丟也是必須的。
而且這位星象學家還提出了史學論據,那就是:唐末一位依附“軍閥”的權相,就是據此清理朝堂二十多名大臣,讓“朝堂”恢復“肅正”。
現如今,李善長也走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免死金牌”又怎么能保得住他?
7.結語
其實無論“免死金牌”也好,“免死鐵券”也罷,終歸只是統治者的“手段”罷了。
倘若有人觸及了皇帝的利益,皇帝想要整治他,什么“免死金牌”又怎么能保護得住?
哪怕李善長的“謀反”其實根本莫須有,可只要他有“謀反”的能力,朱元璋就不可能放過他。
這就是朱元璋強加在李善長身上的“原罪”。
唯有死亡,才是李善長的“救贖”。
按照《明史》記載:胡黨”而受株連至死或已死而追奪爵位的開國功臣有李善長、南雄侯趙庸、滎陽侯鄭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寧侯等一公二十一侯。
之后,朱元璋更是憑借“肅清逆黨”的名號大加株連,詞語相連,被誅殺者達三萬余人。
做完這些之后,朱元璋才終于“窮圖匕現”——廢除丞相制度,裁撤中書省,皇帝親掌六部。
《明史》記載:(太祖)嚴令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說立者,處以重刑。丞相廢除,其事由六部分理。
因為一個“廢丞相”,許多人無辜受難,身首異處,當真可悲。
當真是:帝王心術,不可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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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昭 審核:夢愚編輯
文獻參考:《二十四史》《史記》《漢書》《后漢書》《戰國策》《左傳》《春秋》《呂氏春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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