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郎并非唐僧肉,容不得誰都想來“咬”上一口。7月13日晚,啊呀啦嗦公司再度發布聲明。聲明明確指出,于音樂平臺上,有兩名歌手翻唱了《我的樓蘭》與《愛是你我》這兩首歌,且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徑直將歌曲上傳至音樂平臺。這種行為并未獲得刀郎及其公司的許可。聲明還著重強調,刀郎和公司從未以任何形式對外授予任何人或公司這兩首歌曲的音頻發行權,并且目前也并無此類計劃。
顯而易見,又有兩位歌手妄圖染指刀郎歌曲的版權。這兩人在視頻社交平臺均有賬號,某種程度上也算得上半個主播。
單純翻唱幾句刀郎的歌曲,并以非盈利性質上傳至短視頻平臺,供大家免費收聽、收看,這本身并無不妥。然而,刀郎方面所提及的那兩人,所作所為卻不止于此。他們不僅將翻唱內容發布到短視頻平臺,甚至還把完整歌曲上傳至專業音樂平臺,且設置成需成為VIP才能收聽。這顯然存在問題,屬于未經授權便利用刀郎的歌曲為自己謀取私利的行為。
或許聽到這里,有的朋友會覺得刀郎一方是不是有些反應過度了。畢竟他人翻唱刀郎的歌曲,某種程度上也算是在為刀郎做宣傳。況且翻唱者本身也并非聲名遠揚的音樂人,從中獲取的利益相對而言也不算多。但對于這個問題,我堅定地認為這種想法大錯特錯。單純的翻唱娛樂與翻唱后上傳至平臺盈利,這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僅僅是出于娛樂目的和個人愛好,而后者則屬于典型的違法違規行為!
說到幫刀郎宣傳歌曲,在我看來,如今無論哪一位歌手、主播亦或是公眾人物,對刀郎的提及,亦或是對其作品的傳唱,頂多只能算是錦上添花之舉,遠遠談不上雪中送炭。況且,刀郎從未尋求過任何人來為自己進行所謂的宣傳推廣,這些行為完全是大家自發的。
刀郎此前就遭遇過那種公然侵犯他人音樂作品版權以謀取私利的行徑。數次的法庭訴訟,足以彰顯刀郎一方對版權的高度重視,以及在這方面所具備的敏銳意識。因此,那些翻唱并上傳歌曲的所謂歌手,實則是打著熱愛的旗號,行傷害刀郎、破壞行業規則、為一己私利的不當之事。面對這樣的狀況,從刀郎一方的角度來看,必然需要及時表明態度,予以堅決反對。
如今,某些人將目光聚焦于刀郎的作品,究其緣由,無非是覬覦刀郎當下的頂級流量,妄圖借由這類操作謀取更多的利益與關注度。然而,他們的這種念頭顯然大錯特錯。刀郎絕非任人宰割的唐僧肉,并非誰都能隨意“啃上一口”。刀郎團隊不會應允,歌迷們不會容忍,我們的法律更不會姑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