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澎湃新聞消息《愛康回應“體檢十年未查出患癌風險”:會請第三方機構以及專家論證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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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緣起北京執業律師張曉玲連續10年在愛康國賓進行體檢,從未檢查出患癌風險,卻在2024年被確診為“透明細胞型腎細胞癌”。
律師認為,愛康國賓存在漏檢、誤檢問題,并質疑愛康國賓的體檢是“假體檢”。
我認為愛康國賓的回應是積極的,沒有尋找說辭和借口回避責任。
但要注意一個原則,“會請第三方機構以及專家論證分析”操作由誰來進行更妥當?
由愛康國賓操作,難免將引發質疑,找自己的關系戶來“論證分析”能確保不會偏袒責任方?
因此,由主管部門通過隨機選擇“第三方機構以及專家”,更能服眾。
至于怎樣才叫“隨機選擇”,那是程序的技術細節。
至于“論證分析”者須承擔什么責任,與司法鑒定工作一樣,那是法律法規建設完善的事項。
回到本事件,我們要贊賞張曉玲律師勇于質疑和維權的主張。
這雖然是張律師個體維權的事,然而具有維權范本的社會意義。
無論維權的結果怎樣,但是終將“體檢工作的成效和責任”成為了社會話題。
群眾健康是國家大事。防病前移、全民體檢,國家和社會付出了巨大代價。
但體檢工作的實效卻在于體檢單位及其體檢醫生的責任心。
誰來檢驗體檢醫院和醫生體檢工作的責任心?
如何評估體檢工作的實際成效?
每年體檢,究竟查出了多少應當查出的病例?
患者當中,有多少病例是體檢出來的?
有多少病例是體檢過程中應當檢查出來卻沒有查出來的?
患者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追究體檢單位的責任?
如何提升體檢工作的實際成效、讓國家、社會對全民體檢的付出得到應有的收獲?
就筆者個人參加幾十年體檢的情況看,
抽血檢驗、B超、胸透、心電圖等體檢流程,醫生還是兢兢業業、甚至一絲不茍的。
但五官科、外科,甚至內科等檢查項目基本是走過場,認真或馬虎都一樣;
至于稱體重、量身高、測血壓等項目完全可以取消,大眾日常生活中都可以自行解決。
把無關緊要的體檢項目去掉,還可以降低體檢成本。
把血常規、尿常規、生化檢查、影像檢查及專項篩查這些關鍵項目抓好,
要明確責任,接受醫學追溯,接受后續論證,切切實實地提高體檢工作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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