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辣椒,禁止搬運抄襲、AI洗稿,侵權必究)
一場涉及千萬電動車主的變革出行即將到來,作為日均使用量超2億次的交通工具,電動車正經歷著十年未有之大變局。
2025年9月1日起,工信部等五部門聯合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正式實施,這次修訂又有很多新變化。
根據GB 17761-2024標準,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時速被嚴格限定在25公里/小時,超過該速度時電機必須自動斷電。
更值得關注的是,新規首次對車身材料作出量化要求——塑料件總質量不得超過整車重量的5.5%。這意味著曾經遍布車市的“塑料外殼電動車”將成為歷史。
來自市場的最新信息,部分電商平臺已緊急下架不符合新規的車型,例如某品牌旗艦店所有電動自行車類目商品已暫停線上銷售,客服建議消費者前往線下門店選購。
對一些想要買電動車,還沒買的車主來說,應該在9月1日購車更劃算呢?還是9月1日后購車好呢?下面小辣椒給大家詳細分析一下:
根據新國標政策及各地執行細則,已購電動車的上路資格主要取決于車輛是否符合舊國標、是否完成登記備案,以及是否在過渡期內。具體分為以下四類:
1、合規舊標車(已上綠牌)
可正常上路:符合2018年舊國標(最高時速≤25km/h、車重≤55kg、有腳踏功能等),且已懸掛綠底白字號牌的車輛,可繼續使用,無需更換。
未上牌車輛:需在2025年12月1日前補辦登記并更換新號牌,逾期未辦理將禁止上路。
2、超標車(已領臨時號牌)
過渡期內可騎:若車輛已辦理臨時通行標識(如內蒙古過渡期至2025年11月30日),在過渡期內可繼續使用,但需遵守機動車管理規則(如考駕照、買交強險)。
過渡期后強制淘汰:臨時號牌到期后,超標車將禁止上路,需通過以舊換新政策置換合規車輛。
3、未備案的非標車(未登記)
禁止銷售但已購可申請過渡:已購買的未備案超標車,部分地區允許申請過渡號牌(如云南可延期至2026年3月),但需在過渡期內使用,到期后強制報廢。
嚴查重點:未備案車輛上路將被扣留,車主可能面臨罰款或扣分。
官方提醒:
已購車輛不會因新規直接淘汰,但需根據當地政策主動處理(如以舊換新)。若舊車存在電池老化、車架變形等隱患,建議盡早更換。
小辣椒建議:
若短期內急需購車,可選擇線下門店的舊款庫存車,不少車型正在大促中,大家可以抓住最后機會搶購高性價比舊款車,但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上牌。
最近你有購買電動車的需求嗎?對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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