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爆料稱,今天去領快遞。
發現快遞點整了一個這個告示,這合理嗎?不給我送到家門口就算了,現在還準備領收費,我可以舉報它嗎?
這究竟是咋回事?
從網友上傳的圖片可以得知。
這應該是某快遞驛站貼的公告。
即日起不放本站點的所有快遞,當日件,當日取,全部免費領取。
最晚在次日上午10點前取走,超時未取需收取超時費,1元一件。
針對此事,眾多網友迅速圍觀,各抒己見。
有網友指出,有一次讓我自己一個快遞點取,我直接說我不要了,然后他竟然說要給我送過來?后來我才知道,他怕我退貨投訴他。
有網友評論,收費的話就只有麻煩快遞小哥送貨上門了,因為不是我不想去取,主要是時間錯不開。快遞下午才到,但是我到家都10點了。取不了。
有網友感慨,較真起來就不行,要求快遞是到家的,允許放驛站實際是減輕了快遞公司的負擔。
有網友回復,我這快遞驛站取件讓下載拼多多掃碼才能取,我不慣著他們,一個投訴,立馬老實。
值得注意的是快遞驛站單方面收取“超時費”的行為,本質上是將運營成本轉嫁給消費者,而《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未經同意的投遞及附加費用均不合法。此前也有某驛站因強收1元/件被責令整改,如遇此事可以進行投訴。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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