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網友爆料,可惜了,26歲的打工人不幸猝死,讓白發人送黑發人的人間悲劇再次上演。打工人賺錢固然重要,但也要時刻保重自己的身體,累了就休息。出來打工又不是把自己賣給了資本家,沒必要透支自己的身體為資本家賣命。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網友提供的信息。這是死者家屬發出的公開信。
致晉江渠梁電子各位員工
關于許超奕工亡事件的事實經過向各位工友通告如下:
許超奕工號:19K302,于7月5日凌晨00:15于公司集體宿舍芯動家園9棟1006-B身故。
許超奕于7月4日跟同事說身體不適、要提前下班回宿舍休息。根據許超奕工作手機對話記錄,在宿舍依然一直在工作平臺回復處理事務,一直有說很困了,要休息了,這是下班時間,但是依然被動處理工作。Welink,7月4日晚的 20:09分林建聯系許超奕。20:59 分侯艷電聯系許超奕。23:07分曾聯系許超奕是最后一通9分鐘的工作電話。最終許超奕在7月5日凌晨0:15停止心跳(有帶運動手表連接手機可查證)在這樣高壓高強度的被動工作狀態下造成猝死。
許超奕于7月5日6日都有排班,人沒到工位上班,工廠沒有及時尋找,直到7月7日中午12:30左右才發現,然而家屬收到身故消息是7月7日下午14:44.而且遺體已從第一現場轉移至殯儀館……
父母含辛茹苦養育許超奕到26歲,從大學畢業就到公司工作六年多至如今身亡,家屬最終等來一具冷冰冰的遺體。
渠梁電子公司沒人道,草芥人命。事情發生至今十來天才提出給予8萬元賠償,難道一個對渠梁電子公司盡心盡力付出的員工,只價值8萬元?
許超奕家屬
2025年7月16日
文末補充:直到現在,我們連他最后一面都沒能見到——他的遺體已經被直接拉到了殯儀館。
從上述公開信內容來看,我們可以捕捉到幾點重要信息:
其一,死者是大學生,在該工廠工作6年多,如今26歲。
其二,通過還原死者工作狀態,7月4日死者表示身體不適,提前回宿舍休息,仍在平臺處理工作。23:07分曾聯系許超奕是最后一通9分鐘的工作電話。最終許超奕在7月5日凌晨0:15停止心跳。
其三,目前死者被拉去殯儀館,死者家屬未見到死者遺體。
其四,企業提出8萬元人道主義補償,家屬無法接受。
據公開信息,渠梁電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法定代表人為胡道鑫,注冊資本92431.7萬元,專注高端芯片封裝測試,產品應用于PC、5G、新能源等領域,擁有20項國內專利和多項軟件著作權。
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集成電路科學園,是誼誠集團旗下企業,參保人數2817人。技術團隊承襲世界頂尖工藝,提供主流和先進封裝技術服務,滿足客戶對高效能、微型化產品的需求。
從上述介紹來看,這是一家規模較大的企業,實力不俗,而且在業內有一定的知名度。
理性分析,這名年輕的員工屬于猝死行為。至于是不是工傷,這還有待于保險確認。而作為企業,如今提出8萬元的補償,就是情感角度來操作的。
- 那員工死在宿舍算不算工傷呢?
此前有法律平臺針對此類事件是這樣回應的:在員工宿舍死亡算工傷。
員工在宿舍死亡是否算工傷,需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例如員工在宿舍休息時突發嚴重疾病,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內死亡,這種情況可認定為工傷。
若員工是因自身突發疾病等非因工作原因在宿舍死亡,一般不算工傷。比如員工因自身長期存在的疾病自然發作導致死亡,與工作并無直接關聯。
也就是說,如果這名員工沒有長期存在的疾病,就可以認定這次猝死就是工傷。而這家企業應該協助死者家屬去辦理工傷理賠。而上述的公開信里,并未提及公司有這個動作。當然,不排除企業已經在履行這個流程。
總之,在任何時候,人的健康和平安都是第一要務。離開這個基礎,談努力,談事業,談其他人生附加值,都意義不大。
因此,作為打工人,必須結合自己的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態去開展日常工作。面對工作中任何透支、玩命的可能性狀況,都要學會靈活調整和克制。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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