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錯呀”一件芝麻大點的事情,成為了劉女士和王先生的離婚的“導火索”,其實,在此之前,二人的感情也蠻好的……
女兒都8歲了,可想而知,劉女士和王先生已經結婚很多年了,剛開始的時候,二人幾乎是形影不離,整天柔情蜜意,感情好得很。
劉女士嫁給丈夫,一定程度上而言算是“下嫁”,劉女士家庭條件好一些,但是劉女士從來沒有因為家庭條件好就對丈夫橫挑鼻子豎挑眼,反而十分理解丈夫的不容易的呀。
二人結婚的時候,劉女士還主動拿出了一部分錢,算是二人合力組建了幸福的小家,婚后不久,劉女士就懷了孕,孕吐現象嚴重,只能待在家里安心養胎,家庭的重擔也跑到了丈夫一人肩膀上。
女兒出生后,劉女士覺得再騎著小電驢出行就不那么方便了,于是便想著在原有的基礎上再買一輛小轎車。
但王丈夫工資不高,一時間也拿不出那么多錢,思來想去,劉女士便找到了自己的父親,劉女士向父親借了5萬塊錢,這才買了一輛小汽車。
一家三口的生活過得平淡且溫馨,可隨著時間流逝,二人之間的矛盾也開始增多,一切都源于生活的壓力。
女兒上學后,需要繳納學費、補習班的各種費用,這壓得王先生根本喘不過氣來,平日里更是不敢休息,能加班就加班,至少賺個加班費。
但即便如此,丈夫掙的錢,也只能勉強維持花銷,生活的壓力漸大,矛盾也開始增多,每天二人的對話都只局限于柴米油鹽醬醋茶,以及各種花銷。
爭吵漸漸多了起來,雖沒有到誰看誰不順眼的地步,但一些小問題也被逐漸放大。王先生單純的認為劉女士單純覺得自己沒有出息,不能掙錢,雞蛋里面挑骨頭。
因為這個問題,二人之間的矛盾不斷加深,最終,在爆發了一場激烈的爭吵之后,劉女士忍無可忍提出了離婚,劉女士的丈夫也當場同意了,二人很快便簽訂了離婚協議。
其中,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劃分,房子歸男方所有,兩輛小汽車則歸女方所有,至于8歲的女兒,由雙方共同撫養。
本以為事情徹底了結,劉女士決定開走兩輛車,可當她去開車的時候,卻發現,前夫已經將兩輛車都開走了,劉女生十分無語,撥打前夫電話,卻被拒接。
劉女生一氣之下,找到前公婆理論,想要開回屬于自己的車,然而前公婆根本不予理會,表示二人已經離婚了,劉女士也已經和他們沒有關系了。
無奈之下,劉女士只好找到調解員,請求幫助,事情傳到網上,引發了網友們激烈討論,對此,你們怎么看?
楊律認為:劉女士可同步提起訴訟或者依據生效的離婚協議,可依據離婚協議的的內容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就是強制沒有產權的一方送回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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