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常住老年人514萬人,占比23.5%,預計未來十年平均每年增加約1個百分點,到2030年占比將超過30%,達到重度老齡化水平。為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北京市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7月24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條例》定位于北京市養老服務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規,系統總結固化了北京創新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模式、推進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建設、加強“老老人”服務保障等經驗做法,探索以市場化、社會化方式破解超大城市養老難題。
立法明確各方主體責任
《條例(草案)》共設9章68條,分別為總則、養老服務規劃和設施建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醫養結合服務、產業促進和智慧服務、支持保障措施、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附則。特別是針對當前養老服務發展面臨的設施、醫養、監管、科技、人才等難題,《條例(草案)》在養老服務體系、老舊小區設施配建、建設功能混合利用、綜合監管、智慧養老服務、監護服務等方面擬定了創新條款。
養老到底涉及哪些主體的責任?針對當前養老服務中政府、市場、社會、家庭責任不夠清晰的問題,《條例(草案)》明確各方責任,合力破解養老難題,創新提出了“有為政府、有效市場、有情社會、有責家庭”有機結合的發展方針。
家庭方面,明確子女對老年人的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義務,鞏固家庭養老的基礎地位。基本養老保障方面,加強養老服務工作的規劃引導、政策支持、組織保障、監督管理,完善與養老服務相關的政策體系和社會保障制度,優化基本養老服務供給。突出市場機制作用,優化養老產業營商環境,培育市場主體,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養老服務,擴大普惠性、市場化養老服務供給。養老需社會協同凝聚合力。創新養老志愿服務時間儲蓄的互助養老模式,鼓勵社會組織發揮各自優勢,協同做好養老服務工作;鼓勵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多種形式參與、支持養老服務。
擴大普惠、專業養老服務供給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本次《條例》堅持以“老老人”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需求為導向,積極構建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多元化養老服務供給體系。通過搭建養老服務網絡,實現養老服務全域覆蓋:完善以區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為統籌,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為樞紐,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為延伸的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實現養老服務資源縱向貫通。其中,區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統籌示范,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集成資源鏈接、專業照護、養老助餐等功能,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延伸日間照料、上門服務,形成服務閉環。
《條例》提出,要推進居家社區、機構有效銜接。針對不同類型老年人的多樣化養老需求,完善機構養老、居家社區養老相互銜接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重點突出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聚焦“老老人”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助餐、就醫等剛性需求,大力發展養老助餐、家庭養老床位、醫養結合等服務,擴大普惠性、專業化養老服務供給,讓老年人及家屬方便獲取居家照護、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就醫陪診等服務。強化機構養老專業支撐作用,積極推進護理型、普惠型養老床位建設,發展失智照護專業型養老機構。為有需求的活力老年人提供品質有保障、價格更實惠的旅居養老服務。
結合城市更新補充老小區養老設施
高質量的養老服務供給是保障養老需求的重要一環。養老設施建設方面,《條例(草案)》提出,要以養老服務規劃牽引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強調新建居住區配套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應當與住宅同步規劃、建設、驗收、交付;明確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城市更新等工作,通過改造更新或者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對老舊小區養老服務設施予以補充和配建;推動農村養老服務均衡化布局設施和更新改造,支持發展農村鄰里互助養老服務。
《條例(草案)》明確了對各類養老服務主體提供服務的要求,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應當緊扣社區老年人需求,堅持自愿選擇、就近便利、安全優質、價格合理的原則;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應整合引導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相關專業服務機構或者依托餐飲企業等,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護、助餐助浴、探訪關愛等上門服務和短期替代照護、技能培訓等支持性服務。明確政府投資舉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堅持公益屬性,發揮保障作用,并鼓勵、支持市場主體興辦普惠型、完全市場型養老機構。
高齡老人納入家醫重點服務人群
看病就醫是老年人的剛需,圍繞醫養結合工作,《條例(草案)》也給出了細致規定:明確衛生健康、民政、醫保等部門應當統籌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布局,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與養老服務在政策體系、服務制度、業務流程等方面的結合;根據老年群體對醫療服務的需求,明確本市將老年人特別是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人群;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診所、醫務室等內設醫療機構,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持范圍。
《條例(草案)》還明確提到了加強養老服務產業促進和科技賦能。例如,要通過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加強養老服務產品研發應用,加快推動養老照護服務、智慧養老、養老金融等領域的養老產業發展;突出科技賦能,加大對養老服務領域新技術研發、場景建設、技術推廣應用的支持,鼓勵市場主體建設智能感知、安全監護、健康管理等養老服務信息系統;考慮到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的困難,要求相關部門在推廣符合老年人需求特點的智能信息服務時,應當保留并完善傳統服務方式。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蔣若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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