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捕獸夾、獵殺“野味”能賺錢?這“生意”的盡頭是手銬和鐵窗!近日,宣威一男子袁某某網購彈簧夾非法捕獵,意圖售賣牟利,結果“生意”沒做成,自己反被刑事拘留!
今年6月23日,田壩鎮林業站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在四坪村委會大紅地山林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林業站工作人員迅速行動,在嫌疑人袁某某家中查獲了1只疑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中華斑羚和1只疑似“三有”保護動物赤麂(俗稱麂子)。經專業機構鑒定確認,這兩只動物正是中華斑羚和赤麂,中華斑羚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已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
案件于7月17日移交田壩派出所。經民警深入調查,袁某某到案后供述了作案經過:2025年5月中旬,其在某網絡購物平臺購買了4個彈簧夾(禁用捕獵工具)。6月初,他帶著這些彈簧夾,偷偷布設在田壩鎮四坪村委會大紅地背后的山林中。
6月23日上午,袁某某上山查看時,發現陷阱“收獲”不?。阂恢恢腥A斑羚和一只赤麂已被夾住。他隨即將兩只野生動物捆綁后,用摩托車運回了家中。正是這次“收獲”,成了他涉嫌犯罪的確鑿證據。
袁某某的行為已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的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目前,中華斑羚已被送往宣威市野生動物救助站進行喂養,待具備放生條件后放歸大自然。犯罪嫌疑人袁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普法
1.“國二”“三有”=絕對禁區!
中華斑羚是國寶級的存在!赤麂同樣受法律保護!非法獵捕、殺害、買賣、運輸它們及其制品,不是“小事”,是重罪!名錄網上可查,別再以“不認識”當借口!
2.禁用工具=犯罪工具!
網購彈簧夾、電網、毒藥?你以為買的是工具,實際買的是“刑期”!使用禁用工具狩獵,本身就是違法,抓到保護動物?罪加一等!
3.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代價高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犯此罪情節一般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生態無價,舉報有責!
野生動物是生態鏈的基石,保護它們就是保護人類自己!發現非法獵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請立即舉報!
宣威警方提醒
莫讓貪念銬住雙手!
“野味生意”是絕路
敬畏生命,敬畏法律!
認清保護名錄
遠離一切非法獵捕!
禁用非法獵具!
見則舉報
斷絕罪惡源頭!
爭做生態守護者!
積極舉報
共護綠水青山
開屏新聞記者 蔣瓊波 通訊員 呂林彥 攝影報道
一審 資漁
責任編輯 呂世成 陳潔
責任校對 何丹
主編 林舒佳
終審 編委 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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