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不該發生的悲劇,本不應該遮遮掩掩的報道,本不應該的謠言四起,本不應該參觀順序無故被打亂援,本不應該參觀前沒有規培。“如果參觀學生都按原計劃走綠色安全通道,災難就不會發生”,這是內蒙古烏努格吐山選礦廠技術人員對于責任事故原因的最新說法。
7月23日上午10時20分左右發生的事故,次日7月24日這份廠方公布的《中金黃金股份有限公司情況說明公告》,雖是行文前頭先是嚴肅承諾:“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內容太過于籠統簡單,以致于社會上出現各種猜測與謠言四起。什么“30個人的實習團,把原本兩班倒的車間擠得滿滿當當,現場沒有講解員”。什么“嚴禁上3人以上的卻站上去6、7人的格柵板被壓斷了”。什么“帶隊老師落下踩到硬物受傷被截肢了,躺在ICU,全身40%化學灼傷,醒來第一句話是“學生呢””?什么“溺亡只是體面說法,真實情況是被浮選槽內強堿、高溫、劇毒、攪拌輪共同折磨而死”。甚至某些謠言描述得很具體:遇難的6孩子都是獨生子女家庭,三個來自遼寧朝陽,兩個來自河北邯鄲,一個來自黑龍江綏化,很多人是村里第一個985,父母多半在縣城打工,節衣縮食貸款攢學費供讀”。什么“6名遇難學生原本今年10月就要簽三方協議,去非洲、去南美,一年寄回來十萬塊,能把家里的平房接第二層”。“6名遇難學生補償款總共590萬元,人均補償費不超過100萬元。等等等等。不難看出,有些謊言是憑空捏造,有些謊言是因官方公告應該說明而沒有說明的胡亂猜測。的確,事故原因的查明與最終的責任劃分認定尚待時日,但是事發前的基本狀況應該、也有責任向社會公布。去多少人,多少老師多少學生,廠方現場有沒有隨隊講解員等這些信息有什么保密的?有必要保密嗎?
現在一些真相出來了,帶隊的老師只是輕傷,浮選槽內無強堿、非高溫、非劇毒。這排參觀的師生是55人,6人遇難。
浮選車間主任李春爽接受總臺記者采訪時介紹了當時大致的情景:參觀團師生總數為55人,負責講解的工作人員有3人。此次實習的51名學生被分成了2個班、11個小組,但在當天浮選車間參觀學習時,并沒有進行分批分次。李春爽說:“也沒人跟我說需要分組,反正大家都集合在一塊,都列隊,我帶領大家從現場走了一圈。
“格柵板為鋼制材料,日常每天都會檢查,發生格柵板脫落的區域,平時也會有工作人員檢查操作設備,但此次大規模學生參觀學習,企業和學校在此之前并沒有做過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檢查。”“我正在給前面的老師學生講解,后面的學生也想看,可能直接從后面繞過去了。在進場之前,我們維護了現場秩序,但是參觀通道上面,沒有進行安全秩序維護。”記者根據李春爽描述的這個細節至關重要:當時發生墜落的地方,距離李春爽講解的位置,大約4米左右,已經明顯偏離了綠色的參觀通道。
也就是說55師生如果按原計劃分成兩個班、11個小組分批分次,而不是無次序一窩蜂扎堆兒聚集擁擠在一塊兒,如果不是偏離綠色安全參觀通道,這場悲劇完全可以避免!這才是造成這場悲劇的關鍵癥結所在!
疏忽!疏忽!完全是一時的嚴重疏忽。格柵板本不該是參觀上去的地方,學生應該走的是綠色參觀通道!企業和學校在此之前都沒有做過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檢查!通俗而形象地說,遇難的6名學生與其他一些參觀師生,都應走在綠色參觀通道進行參觀學習,而不是踩在如同“馬葫蘆”蓋子功能的格柵板上!
格棚板應參觀行走的禁區!這一點,廠方、學校包括現場的講解員三方責任者,卻偏偏陰差陽錯都忽略了。也就是說,三方中有一方于事故前做到安全提醒,那么這些師生就不會走在格柵板上,格柵板也不會難承其重,象難承其重的馬葫蘆蓋子一樣被踩翻,瞬間墜落6名學生!
悲劇面前,平時看似非常普通簡單“安全無小事,警鐘長鳴”幾個字,是何其珍貴,何其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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