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秦仲海 陸火
出品|塔子山評說
一份足以影響刑事案件走向的關鍵證據,四川宜賓南溪區政府卻死活不公開。即便被告上法庭,也要將這份文件牢牢捂好。
宜賓本地民營企業家韓波,10年前曾幫助南溪區政府、區國企采砂;向當地政府索要對方承諾的補償款過程中,因涉“非法采礦罪”被抓。
民營企業家韓波稱遭宜賓南溪區政府“以刑化債”
一樁生動的“以刑化債”案,在四川宜賓翻版上演。韓波獲取的一份未蓋章的“官方文件”提及,為應對“全面禁止采砂”之局面,南溪區政府決定“為區內經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儲備砂石資源”。
若該文件真實存在,便足以證明:韓波所謂的“非法采礦”,系當地政府默許、支持、甚至是指揮,又何談犯罪?非要說構成犯罪,那便是當地政府在犯罪。
但當地政府拒絕以官方渠道公開該文件。為依法獲得這份關鍵的無罪證據,韓波委托律師將宜賓市、南溪區政府告上法庭。
上級出臺政策禁止采砂
宜賓政府決定在禁采前大挖特挖
2013年,水利部、四川省水利廳提出,宜賓境內的長江河道,將于2015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采砂”。
這一政策出臺的目的,是為了保護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保護區,改善珍稀魚類的生存環境。
2015年關于“全面禁止采砂”的新聞報道
宜賓市南溪區政府的舉措,生動詮釋了何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他們的總體思路是,既然馬上要禁采了,那就在禁采之前抓緊挖,使勁挖。畢竟,砂石可是建筑市場的剛需原材料。
對這種“搶在禁采前大挖特挖”的思路,宜賓市南溪區政府美其名曰“緩解砂石市場供需矛盾”“為經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儲備砂石資源”。
為此,宜賓市南溪區關閉了個體私營砂石場,組建國有的砂石公司,并給國企們發放了采礦許可證。
這一由政府統籌“大挖特挖”的思路,被宜賓市南溪區政府美化為“探索砂石資源經營新模式”“統一規范開采”。
國企們成立以后,開始層層轉包。一大批中小民營企業紛紛入局,幫政府干起了采砂的事兒。
澎湃新聞報道指出,官方人士證實,政府支持超量采砂
宜賓市南溪區水利局的工作人員李某,曾如此描述當時的場景:“宜賓全境的長江邊上,都在開采砂石?!?/p>
不是普通的開采,而是大量超采。水利部門發現了這些問題,想管,但管不了。
因為,背后是政府在大力支持!水利部門反映“超采”問題后,南溪區政府嫌水利部門礙事,專門組織了相關部門協調會,要求各部門配合國企“多采砂石”。
民營企業家投資3億入局采砂
被政府坑得血本無歸,還成了“背鍋俠”被抓
民營企業家韓波,就是在政府組織“大挖特挖”的情況下入局的。
2014年,南溪區負責采砂的興南資源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興南公司”),將開采權轉包給其控股的江峰資源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江峰公司”)。
又經過層層轉包,韓波的華卉商貿有限公司(下稱“華卉公司”)承包了其中一個采點的砂石開采工程。
他們約定的合作模式為:由華卉公司采砂、自行銷售;江峰公司按照開采量,向華卉公司收取“資源費”;開采量越大,資源費的單價越低。
國企通過“價格杠桿”,鼓勵最下游的承包企業大力開采——這證實了宜賓市南溪區政府“搶在禁采前大挖特挖”的總體思路。
合同約定,開采量越大,每噸繳納的資源費越低
但到了2018年9月,南溪區水利局卻突然以“超采”為名,對兩家國企興南公司、江峰公司罰款5萬元。超采的398.1萬噸砂石,則被沒收。
按照之前的約定,韓波是要將這些砂石賣掉變現的。一夜之間,他辛苦采挖的砂石,變成政府的了,最終被政府以1.96億元賣掉、上交區財政。
這意味著,韓波是在“交錢給政府打工”:給政府交了幾百萬元的“資源費”,砂石也是政府的,他一無所有。
不僅什么都沒得到,他投入的人力、機械設備、土地租賃、青苗補償的3億元,也全都打水漂了。
經與南溪區政府、涉事國企協商后,2019年2月,南溪區同意按32元/噸的標準,由江峰公司對華卉公司進行補償,補償款總金額約為1.66億元。
南溪區政府對華卉公司作出的補償方案
截至2022年8月,江峰公司未支付的補償款及利息,為5100萬元;對方承諾,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支付。
最后的還款期限來臨之前,2023年1月,韓波等人,被南溪區公安分局抓了,涉嫌罪名是“破壞性采礦罪”。
韓波認為,他多次索要對方承諾的補償款,因此觸怒了南溪區政府,遭到“以刑化債”。
當地政府被指隱匿無罪證據
未蓋章的“官方文件”指向犯罪者為政府
被抓前,政府還欠1600萬元沒有支付;華卉公司賬上的1500萬元也被凍結。
韓波說,華卉公司是最下游的采砂企業,根本不知道采砂的有效期限,更不清楚采挖總量;他從國企得到的信息是,要趕在“全面禁采”前大力開采,越多越好。
他直言,華卉公司在政府、國企支持下采砂,如果這是犯罪,那么真正的犯罪者,是涉事的國企,以及南溪區政府。
韓波獲取了一份題為“宜賓市南溪區政府關于長江河道砂石開采有關情況的報告”的文件。這份沒有蓋章的官方文件提及:
面對長江宜賓段即將全面禁止采砂,為緩解宜賓砂石市場供需矛盾,為經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儲備砂石資源,當地政府出臺了砂石開采新政策。
該《報告》還稱,在全面禁采前的最后一個采季,宜賓沿岸各區縣都在積極儲備砂石資源,宜賓市水務局也發布通知,要儲備砂石資源,江峰公司集中在2015年5、6月開采,導致超量開采行為的發生。
如果這份文件屬實,那便意味著,所謂的“超量開采行為”,確實是當地政府和國企指揮、部署的。
如果這份文件屬實,同時也便意味著,韓波及華卉公司不可能構成犯罪;如果韓波是犯罪,那么國企也一定是犯罪,政府也一定是犯罪。
那么,這份足以證明“政府在犯罪”或“民營企業家無罪”的官方文件,究竟是否屬實?
2024年11月,韓波的辯護律師向南溪區政府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公開這份《情況報告》。
南溪區政府不公開該文件,但承認該文件的存在
但南溪區政府決定不予公開。在隨后的行政復議中,宜賓市政府維持了“不予公開”的決定。
為什么不公開呢?南溪區政府是這么說的:這份《報告》,是過程性信息,屬于行政機關在履職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可以不予公開。
南溪區政府沒說這份《報告》是假的,也沒說《報告》根本不存在。他們只是將它牢牢捂好,拒絕公開。
在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7月8日對這起行政案件的公開審理中,法官當庭宣布,已經從宜賓市政府,調取到了該《報告》,并請南溪區人民政府的代理律師當庭確認了真實性。但該《報告》依然未向韓波的辯護律師公開。
區委書記被指“打擊報復”
去年被國務院點名統計造假、搞虛假政績
這起“非法采礦案”,因被告人稱“幫政府背鍋”“以刑化債”,而持續引發社會輿論關注。
韓波堅稱,其一,他是最下游的采砂承包商,從未被上游任何人告知“采挖總量”;其二,所謂的“超量開采”,從一開始便是政府部署、指導、支持的。
他說,自己之所以被被犯罪,是因持續向政府要債、而遭到南溪區委書記劉剛等人的打擊報復。
公開資料顯示,劉剛自2022年3月開始,擔任南溪區委書記。
韓波說,在劉剛履職南溪之前,前任的南溪區領導從未表露過“要抓我”的意思;前任的領導對應當給予的補償款,亦從未否認過。
2025年7月,有自媒體發布文章指出,官方消息顯示,劉剛已經調任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原南溪區委書記劉剛已調任宜賓市人社局局長
該文章還指出,去年,南溪區曾被國務院點名“統計造假,搞虛假政績”。
2024年8月,國務院發布了一份通報指出,一些地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領導干部政績觀錯位……將抓經濟發展變成抓統計數據,在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中有組織地進行統計造假,搞虛假政績。
該通報稱,南溪區等地黨委政府,采用下發文件、頻繁召開調度會議、成立財務專班走訪等措施,強壓主要經濟指標總量和增速目標完成。
該通報還稱,南溪區等地統計局在經濟普查中包庇、縱容統計違法行為;為統計造假出謀劃策,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實施統計造假。
南溪區因統計造假被國務院點名
針對劉剛調往市局擔任一把手之事,韓波感到不解:劉剛大搞統計造假、虛假政績,不僅仕途未受影響,反而從區領導變成了市局領導。
韓波表示,涉嫌對其“打擊報復”的劉剛,是一名有污點的干部,“地方政府怎敢冒如此大的風險,重用剛被國務院點名批評的干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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