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碧晨最近攤上事兒了,而且攤得不小。
起因是網紅“旺仔小喬”戴個面具就敢開演唱會,票價高得離譜,一首原創都沒有,全是翻唱別人的歌。
最離譜的是,她還在網上公開說了一些不尊重原唱的話,直接踩了圈內人的底線。
這件事一出來,就有人翻舊賬,發現《年輪》這首歌的版權其實一直屬于汪蘇瀧,張碧晨只是最早唱紅它的人而已。
這下子可炸鍋了。
汪蘇瀧原本一直讓張碧晨唱這首歌,還和她一起合唱過,關系看起來挺融洽。
可沒想到旺仔小喬這事兒一鬧,汪蘇瀧那邊直接宣布收回授權,以后誰都不準再唱了。
這一下,張碧晨徹底慌了神。
她馬上發聲明,說自己才是《年輪》的“唯一原唱”,還貼出時間線來證明自己最早唱這首歌。
結果呢?平臺直接把她賬號上的“原唱”標簽刪了,網友也一邊倒地嘲諷她“死鴨子嘴硬”。
更慘的是,她的版本被下架,連歌都聽不到了。
她自己也發了條動態,說“告別《年輪》”,等于自己親手把這首歌從自己的履歷里抹掉了。
這一套操作下來,張碧晨可以說是里子面子全沒了。
原本她還能靠這首歌維持一點熱度,現在倒好,不僅歌沒了,風評也一落千丈。
網友都說,她這不是在維權,而是在“作死”。
反觀王菲,人家是怎么處理類似情況的?
她當年唱紅了李健寫的《傳奇》,可從沒說自己是“原唱”,也從沒搶過版權。
李健沒收回授權之前,王菲照唱不誤,但從來不標榜自己是創作者。
兩人各唱各的,互不干擾,反而形成了雙贏的局面。
李健的歌火了,王菲也多了一首代表作,大家都體面,誰也不吃虧。
這對比一出來,張碧晨的操作就顯得特別尷尬。
她明明不是詞曲作者,卻硬要強調自己是“唯一原唱”,這不是自欺欺人嗎?
而且她發聲明的時候還一副“我才是正主”的態度,結果被平臺直接打臉,網友也根本不買賬。
其實,張碧晨這次翻車,說到底還是因為她在版權意識和公眾形象之間沒把握好分寸。
她想借《年輪》這首歌繼續維持熱度,卻忽略了這首歌真正的主人是誰。
汪蘇瀧作為創作者,擁有最終決定權,而張碧晨只是演唱者。
她如果能像王菲那樣,低調一點,尊重一點,也許還能維持體面。
但她偏偏選擇了“硬剛”,結果只能是自取其辱。
這件事也給整個娛樂圈敲了個警鐘。
現在很多歌手,尤其是年輕一代,動不動就標榜自己是“原唱”,甚至把翻唱的歌當成自己的代表作。
可他們忘了,版權不是靠唱得多火就能拿走的。
你唱得再好,那歌也不是你的,除非你參與了創作。
王菲的做法才是真正的大氣。
她從來不搶不屬于自己的東西,也不靠“原唱”兩個字去打壓別人。
她靠的是實力,靠的是舞臺表現,靠的是觀眾的認可。這才是真正的天后風范。
張碧晨這次翻車,也暴露出她團隊在公關上的短板。
她發聲明的時機、措辭、姿態,全都錯了。
她不是在澄清,而是在火上澆油。
她不是在維權,而是在給自己挖坑。她不是在回應質疑,而是在把事情越描越黑。
其實,如果她一開始就不那么強硬,而是低調一點,承認自己只是演唱者,不爭版權,也許汪蘇瀧也不會收回授權。
說不定她還能繼續唱這首歌,繼續靠它維持熱度。
但她偏偏選擇了最差的處理方式,把自己推到了風口浪尖。
現在好了,她不僅失去了《年輪》,還失去了口碑。
她不僅得罪了汪蘇瀧,也得罪了聽眾。
她不僅沒保住熱度,反而成了大家的笑柄。
這一套操作下來,她可以說是“啥都沒撈到”,還賠了夫人又折兵。
現在的娛樂圈,光有嗓子是不夠的。你得有情商,得懂分寸,得知道什么該爭,什么不該爭。
你要是連最基本的版權意識都沒有,那遲早會出事。
王菲的做法才是真正的高情商示范。
她不搶不屬于自己的東西,也不靠“原唱”兩個字去刷存在感。
她靠的是實力,靠的是舞臺,靠的是作品。
這才是真正的天后,而不是靠嘴硬撐起來的“假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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