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事發上海!著名導演深夜突發聲明:我全程沒拿出手機!網友不依不饒?多次引爆輿論,50多位明星曾聯合倡議)
有網友在社交媒體發文稱,賈樟柯昨晚在上海觀看卓別林《淘金記》時有屏攝行為,引發熱議
網友貼文截圖
昨天半夜賈樟柯在微博聲明,表示觀影期間全程未拿出手機
“本人今天晚上在上海影城杜比廳觀看《淘金記》,觀影時間約15分鐘。全程沒有拿出手機,更沒有攝屏。因為要趕往大光明影院參加映后交流,觀影15分鐘,確認公映拷貝沒有質量問題后離開了影廳。”
6月26日,適逢卓別林《淘金記》上映100周年,全球有500家影院選擇在這天放映這部經典電影以示紀念。昨天晚上7點,上海影城放映了4K修復版《淘金記》,導演賈樟柯到場觀看。
澎湃新聞記者于昨晚6點50左右進入上海影城2樓的影廳時,確實看到賈導戴著墨鏡坐在9排靠近走道的座位。開映前,有更多的觀眾認出賈樟柯,一度引發動靜,但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很快平復,電影準時放映。放映期間除了有一位觀眾大聲提醒其他人不要講話之外,整場觀影都很詳和,觀眾捧腹大笑。一個多小時之后電影結束全場掌聲,那時賈樟柯已離場。原來,在前一天,賈樟柯已經發文預告過,他只能在上海影城觀影半小時,之后就要趕往大光明電影院參加映后交流。
賈樟柯前晚預告了昨天的觀影行程,文中提到的“另一家電影院”即上海影城。
在賈樟柯發文否認了屏攝后,前述網友也發文對“誤傷”行為向賈樟柯表達了歉意,并表示仍有疑惑,為何賈樟柯沒有制止他座位附近觀眾的屏攝行為。
對此,有網友認為,每個人只能約束自身文明觀影,要求一個觀眾制止另一個觀眾的不文明行為,這多少有些“超綱”,即使那位觀眾是一個大導演。
屏攝行為屢次引爆輿論
近年來,影院發生的屏攝行為屢次引爆輿論。
2024年2月,歌手薛之謙發微博評論春節檔電影《飛馳人生2》,并附有3張直接對著銀幕拍攝的電影畫面,引起部分電影從業者和影迷的公開譴責和抵制。

微博截圖
2024年底,《好東西》導演邵藝輝,就近期網上出現的屏攝內容,在微博發帖呼吁:“拒絕屏攝,文明觀影”。

微博截圖
今年1月26日,微博電影聯合50多位電影人共同發起2025文明觀影倡議,希望在新的一年一起營造更沉浸的觀影氛圍。文明觀影從你我做起,對屏攝說“不”!
參與的電影人名單如下:陳思誠、大鵬、董子健、范丞丞、方勵、費翔、黃渤、黃明昊、黃軒、惠英紅、蔣勤勤、金晨、雷佳音、李庚希、林曉杰、劉昊然、劉雅瑟、呂艷婷(哪吒配音)、馬麗、那爾那茜、娜然、彭昱暢、邵藝輝、沈騰、宋佳、孫陽、佟麗婭、王寶強、王俊凱、王源、吳磊、肖央、肖戰、辛芷蕾、易烊千璽、于適、張鈞甯、張雪迎、張智霖、張子楓、趙麗穎、甄子丹、鐘楚曦、周迅、周也、朱一龍、莊達菲、《熊出沒·重啟未來》劇組(按姓名首字母排序)。
屏攝到底違法嗎?
一名法律界人士表示,觀眾購票后,實際上就與影院簽訂了協議,觀眾理應遵守協議當中的行為準則。“去電影院觀影的時候,我們在法律上認為你跟電影院之間存在一個協議,或者說合同的關系,包括對于行為上的限制和規定,是作為觀眾應該遵守的,不然的話其實是違反了合同義務。”
電影產業促進法第31條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而著作權法第10條也規定,著作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復制權、發行權、表演權、放映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十多項權利。
一名專長著作權領域的律師表示,上述這兩條規定對于“屏攝”行為合不合法的界定都有些模糊。前者只針對錄音錄像,并沒有明確對于拍照的界定;而后者的規定中,如果“屏攝”者沒有將拍攝圖片用于商業目的,也很難界定為侵權行為,“目前來看,屏攝行為是否違法很難界定”。
需要注意的是,屏攝和在影院觀影期間“盜錄”有一定區別:前者情節相對輕微,多年來觀影禮儀和版權保護意識普及程度有限,要按使用情況分析侵權程度;后者則一直是較嚴重和明顯的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