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正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 年報虛增231億擬處罰150萬
5月20日晚間,*ST金正發布公告稱,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被查實存在虛增收入和未如實交代關聯交易等行為,其中,四年累計虛增收入近231億元 。
據事先處罰告知書記載,*ST金正披露的《2015 年年度報告》《2016 年年度報告》《2017 年年度報告》和《2018 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連續四年年報虛增收入近231億元,令人發指。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并結合違法行為跨越新舊《證券法》適用的特別情形,證監會擬決定:對*ST金正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150 萬元罰款;對萬連步給予警告,并處以 240 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 120 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 120 萬元等。
我們注意到*ST金正被罰款150萬,突破舊證券法的行政處罰上限,對相關責任的處罰也高達240萬、120萬等,原因在于*ST金正的違法行為跨越了新舊證券法的特別情形,行為惡劣,必須嚴懲,以減少此類違法行為在證券市場頻繁發生。
對于上市公司巨額的財務造假,中介機構或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ST金正虛增收入金額超過230億,其中,2015年至2017年,收入虛增累計超過170億元。審計機構三年均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
除此之外,根據中信證券的持續督導保薦總結報告書顯示,其保薦代表人稱審閱了持續督導期間公司的臨時公告及定期報告,包括2014年年度報告(2015年4月17日公告)、 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3月29日公告), 確認*ST金正各期定期報告以及重要臨時公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披露時間也符合相關規定。但根據披露的處罰決定書是*ST金正正是2015年開始巨額財務造假。
近日,ST中安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瑞華、招商證券分別在15%、25%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類推到本案,*ST金正虛增收入金額超過230億,審計機構與保薦機構是否也存在過錯或者重大過失,如果中介機構未盡到勤勉盡責義務,應當對*ST金正的股民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ST金正涉及財務造假而且金額巨大,預計后續證監會正式行政處罰下達后投資者索賠勝訴概率很大。
目前*ST金正股民需要做好以下索賠準備工作
(一)查詢是否符合*ST金正索賠條件
*ST金正索賠時段為:*ST金正索賠時段為:在2016年3月29日至2020年9月14日之間買入*ST金正,且在2020年9月15日之后賣出或持有*ST金正的虧損投資者具備索賠資格(最終條件以法院判決為準),可以向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程珊律師遞交索賠資料,股民也可以在小程序“俞強律師”上提交申請信息。
(二)*ST金正準備索賠證據材料
(1)索賠股票交易清單或股票對賬單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成交股數、成交價格、印花稅、傭金等。證券公司營業部需在每頁都蓋章或加蓋騎縫章。
(2)證券開戶證明,資金賬號及賬戶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三)提交證據材料完成索賠登記
目前*ST金正收到的是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俞強律師團隊已經收到很多*ST金正股民的索賠委托,在正式處罰決定書下發后,已經完成索賠登記的股民將作為首批名單開啟索賠立案工作,屆時法院將受理投資者的索賠訴訟。*ST金正涉及財務造假而且金額巨大,預計后續證監會正式行政處罰下達后投資者索賠勝訴概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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