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商》融媒體 近日,《中國民商》融媒體接到網友反映,稱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常甫路與辛莊道交口東北角的融創·時代壹號6號地塊項目,在無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已開始公然售樓。
前不久,《中國民商》融媒體調研組一行來到了位于廊坊市安次區常甫路與辛莊道交口的融創·時代壹號6地塊項目現場,看到機械運轉,工人們正在工作,只有一棟樓在建設。
隨后,調研組以購房者的身份走進了售樓部,一位銷售人員熱情地接待說:“我們目前銷售的是6號地塊,也是最好的位置了,共三種戶型,99平方米兩居、116平方米三居、132平方米一梯一戶的四居,目前均價14500-15500元每平方米。”
“目前我們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還沒拿下來,現在我們是一個排卡認籌階段,您可以交1萬多塊錢鎖定房源,等我們預售證下來后,房管局就會出每棟樓層的備案價,我們就會告訴您看中那個樓層的具體價格,如果您感覺滿意,這1萬多塊錢就變成首付款了!”
“同時,如果不打算買房,所有交納的費用也會如數退還至原來的賬戶。”
據相關資料顯示,融創·時代壹號6號地塊項目占地面積約為2.6萬㎡,總建筑面積約為8.6萬㎡,容積率為2.2,綠地率為35%,規劃約489戶。住宅收費標準1.9元/平米/月,商業5.0元/平米/月. 規劃有8棟住宅,一棟幼兒園,一棟商業樓。
調研組在廊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商品房預(現)售許可審批結果公示》欄目中,沒有查詢到任何關于融創·時代壹號6號地塊的任何消息,足以證明此地塊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擅自預售商品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已收取的預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也規定,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擅自預售商品房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收取預付款的,可以并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
2016年8月17日,廊坊市政府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廊坊市市區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告》也規定,商品房預售必須具備五證。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不得發布項目宣傳廣告,嚴禁以預售房屋的方式進行非法集資,嚴禁以認購、預定、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
那么,融創·時代壹號6號地塊項目在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公然銷售。廊坊市住建部門對此是否知情?對此,調研組將此事反映到了廊坊市住建局執法大隊(0316-22381**)。
11月4日,廊坊市住建局執法大隊回復稱,10月27日執法大隊對融創·時代壹號項目銷售現場進行了檢查,檢查過程中因該項目現場負責人拒絕提供相關資料,對檢查工作不予配合,我局立即封停了該項目售樓部,暫停其銷售活動。目前,我局已初步掌握了該項目在銷售商品房中存在部分無證銷售的違規線索,現正在進一步核實,待調查清楚后,我局將依法依規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絕不姑息。
11月14日,調研組一行再次來到了融創·時代壹號售樓部,發現該售樓處仍在正常銷售,6號地塊相關樓層仍在售賣。
對此,《中國民商》融媒體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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