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余家上市公司拉響退市警報,虧損怎么辦
2021年年報的披露日在4月底截止后,有40余家上市公司拉響了退市的警報,一些公司公告收到了證券交易所發出的擬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書。
2022退市股一覽:
*ST明科、*ST游久、*ST濟堂、*ST新億、*ST拉夏、*ST中房、*ST中新、*ST中天、*ST易見、*ST綠庭、*ST騰邦、*ST艾格、*ST華訊、*ST長動、*ST丹邦、*ST羅頓、*ST網力、*ST環球、*ST德威、*ST東電、*ST金泰、*ST西水、*ST猛獅、*ST天首、*ST邦訊、*ST昌魚、*ST金剛、*ST圣萊、*ST眾應、*ST德奧、*ST數知、*ST聚龍、*ST寶德、*ST東海、*ST海醫、*ST廈華、*ST晨鑫、*ST綠景、*ST當代、*ST新光、*ST海創、*ST科迪
這些公司退市原因各不相同。有些是股價長期低迷,面臨強制退市。有些是因為其新業務未被證監會和會計師事務所認可,而無法正常發布年報。而更多則是因為信息披露違規,被證監會調查和處罰,截至年報公布日仍然無法公布年報。比如今年4月12日證監會公布處罰決定的st濟堂,該公司自2016年上市起連續三年在年報上進行虛假陳述,2021年年報無法正常發布,被要求強制退市。
面對退市風險的股票,投資者不僅要謹慎入市,還應做好索賠維權的準備,特別是針對那些因信披違規而造成股價劇烈波動和公司退市的股票。
面臨退市損失,股民維權有哪些方式?
根據新修訂的司法解釋,一種是有行政處罰前置條件的索賠。比如說證監會的處罰公告,或者證監會的調查公告,可以根據公告的事實,依法提起索賠。另外一種沒有行政處罰前置條件的自主索賠。即股民如果認為公司存在虛假陳述行為,給自己造成損失,但該行為尚未經行政處罰或調查,投資者也可以根據相應的證據,自主提出索賠訴訟。
股民索賠訴訟通常是以代表訴訟的方式進行的,具體的訴訟參與方式有兩種。一是普通代表人訴訟。也就是法院受理之后,會發出公告,要求其他受損的投資者前往法院登記,超過十人以上即可進行普通代表人訴訟,該次訴訟效力只是對在法院登記起訴的投資者有效,沒有起訴的,仍然享有起訴權利,可以依據已生效判決向法院提起索賠訴訟。之前的大多數索賠訴訟都是以這種方式進行的。
另外就是特別代表人訴訟。也就是超過50名投資者委托相應的投資者保護機構可以提起特別代表人訴訟,訴訟的效力覆蓋所有的該股票的投資者?;驹瓌t就是明示退出,默認加入,被稱為中國版的集團訴訟。特別代表人訴訟的代表人為法律規定的投資者保護機構,即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11月廣州市中院一審宣判的康美藥業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償案就是特別代表人訴訟首開先河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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