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消費規模穩步擴大、結構持續優化,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快速發展,消費對經濟增長的基礎性作用持續凸顯,最終消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連續11年保持在50%以上。進入新發展階段,我國有世界規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群體,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超過1.2萬美元,居民消費優化升級同現代生產方式相結合,是全球最具成長性的消費市場,全面促進消費潛力巨大。
為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圍繞進一步提升傳統消費、擴大服務消費、培育新型消費、倡導綠色消費、拓展農村消費、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等方面,大力促進消費提質升級。在此背景下,“花趣生活”新型電商平臺應運而生。
那么“花趣生活”有著怎樣的公司背景以及前世今生?背靠國資委是否可信?目前該平臺售賣的某些產品又存在哪些宣傳問題?參與者又能從中獲取哪些收益?
公司背景,國資委背書?
經查,“花趣生活”的經營主體為天津市宏宇八方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曹福,劉文明為監事,注冊資本5000萬元,實繳0元,參保人數0人。該公司是天津市浩通茂遠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而天津市浩通茂遠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是天津華宇華林實業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天津華宇華林實業有限公司又是華宇華泰(天津)實業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華宇華泰(天津)實業有限公司屬于中國華宇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中國華宇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則是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核背后無疑為國資委。
圖片來源:企查查
如此背書真的可信嗎?答案是否定的。在過往這些年間,華宇公司旗下發展出的子公司、孫公司眾多,積年累月地形成了眾所周知的“假央企軍團”,即有著網貸行業“四大邪教”之一之稱的“華宇系”。現如今,聲名在外的中國華宇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已經成為了不少人中“假央企”的典型。中國核工業集團2022年6月1日發布了《關于敦促中國華宇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軍配合解決歷史遺留工商登記問題的公告》,公告稱:“中國華宇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不是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出資設立的公司或企業。近年來,我公司努力嘗試各種方式多次聯系華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軍先生,但至今均無法聯系到。請李軍先生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個月之內與我公司聯系,并配合解決華宇公司歷史遺留的工商登記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天津市宏宇八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曹福,于2023年2月13日又同時注冊兩家公司,分別為天津市宏宇八方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天津市宏宇八方貿易有限公司。以及2022年12月28日注冊的天津市花趣生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樣還是曹福。
圖片來源:企查查
膳食食品,多重功效?
當下,在花趣生活商城中售賣的產品眾多,值得注意的是商城中銷售的“御沨素特殊膳食用食品”,在產品詳情頁宣傳該產品具有消腫、排寒、消炎、排濕等功效,宣稱是寒濕風痹癥患者的福音。那么該產品真如宣傳這般神奇嗎?
圖片來源:花趣生活商城
據該平臺代理提供產品外包裝顯示,御沨素的生產許可編號為SC13012011014149,產品類別為特殊膳食食品,可見不具備任何功效。
圖片來源:產品外包裝
我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明確指出: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無獨有偶,在商城中售賣的“常青素”在產品推廣資中對其包含的成分更是宣傳具有“營養腸道、修復腸道功能”,如此宣傳是否合規?
圖片來源:該產品宣傳資料
據代理提供產品外包裝照片我們了解到,該產品的產品類型同為膳食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13012011014149,與上述產品沒什么太大區別。這樣一來,可能會有消費者被這樣的宣傳方式所誤導,進而誤以為這款產品也具有其所含成分被包裝出來的各種作用。
圖片來源:產品外包裝
多級代理,待遇如何?
據“花趣生活”推廣人員介紹,用戶掃碼注冊后即可獲得888花米,成為花粉,每日簽到可獲取8花米。用戶可通過購買對應價格產品獲取不同的權限,累計購買999元產品,可獲得相同比例1:1花米,成為創客的同時還獲得了推廣商家的權益;累計購買4999元產品,可獲得相同比例花米,成為掌柜的同時還獲得了推廣上架產品權限;累計購買9999元及以上的產品可獲得相同比例花米,成為服務商的同時好獲得了獨立的SASS系統。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為了更進一步了解該平臺的獎勵制度,我們聯系到了該平臺的代理商阿華(化名),阿華介紹道,達成創客后推薦用戶在平臺消費可獲得5%的花米(例如:10000×5%=500花米),推薦商家日流水的1%花米,以及10%的直推獎勵,7%社群獎勵,1代的100%管理獎勵;達成掌柜后推薦用戶在平臺消費可獲得5%的花米,推薦商家日流水的1%花米,以及12%的直推獎勵,8%的社群獎勵,一代的100%管理獎和2代的10%管理獎勵;達成服務商后推薦用戶在平臺消費可獲得5%的花米,推薦商家日流水的1%花米,以及15%的直推獎勵,9%的社群獎勵,一代的100%管理獎勵和2-5代10%的管理獎勵。平臺為了激勵用戶,用戶下單可獲得本人下單之前的20個用戶以及下單之后的20個用戶團隊管理獎的0.5%。(花米用途:平臺每天利潤的6%會用來給用戶分紅,根據賬戶內花米數量計算,擁有的多,分的多)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該平臺同時設置了八大星級,可享受不同的權益,分別是V1、V2、V3、V4、V5、V6、V7、董事,下面來為大家一一介紹。
V1:團隊擁有10個商家,100個消費者,商家管理費累計達到10萬元,即可升級為V1,可享受每日新增業績的2%;
V2:團隊擁有兩個V1,即可升級為V2,可享受每日新增業績的3%;
V3:團隊擁有兩個V2,即可升級為V3,可享受每日新增業績的3.5%;
V4:團隊擁有兩個V3,即可升級為V4,可享受每日新增業績的4%;
V5:團隊擁有三個V4,即可升級為V5,可享受每日新增業績的4.5%;
V6:團隊擁有三個V5,即可升級為V6,可享受每日新增業績的5%;
V7:團隊擁有三個V6,即可升級為V7,可享受每日新增業績的5.5%;
董事:團隊擁有三個V3,即可升級為董事,可享受每日新增業績的6%。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據平臺代理介紹,當團隊小區業績達到15萬,即可申請區縣代理,市級代理以及省級代理制度暫未公布。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花趣生活”表面以“消費=存錢=增值,用戶花本該花的錢,賺本來賺不到的錢”為噱頭,實則通過拉人頭獲取收益,建立了七級上下線關系,以利益引誘加入者繼續發展下線,以團隊人數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該操作是否合法合規?
《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至于宣導以“把家庭消費轉化為收入,把人脈資源轉化為財富”的花趣生活今后如何發展?以及該平臺所售賣產品存在的虛假宣傳問題和現推行的模式制度存在的相關問題是否會得到重視和整改?對此,我們將持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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