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9日,由中國國際投資促進會、巴西出口投資促進局、中國巴西企業家委員會、巴西全國工業聯合會聯合主辦的中國—巴西商業研討會在北京舉行。據媒體報道,巴西政府于當日表示中國和巴西就清算安排達成了進一步協議。2023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已與巴西中央銀行簽署了在巴西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的合作備忘錄。中巴兩國企業和金融機構直接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交易將進一步促進雙邊貿易、投資便利化。
一
人民幣跨境結算之進展與成就
(一)我國與他國達成的清算安排概覽
中國與巴西跨境支付合作的良好進展正是近年來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彰顯。截至目前,人民銀行已經在29個國家和地區授權了31家人民幣清算行,大大提升了人民幣跨境清算效率、便利了跨境人民幣使用,為市場主體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幣種選擇。下表為歷年央行與他國簽署人民幣清算安排合作備忘錄的情況(未窮盡式列出):
(二)跨境人民幣結算模式
中國是全球跨境貿易大國,當使用人民幣對進口貨物進行支付后,人民幣就會流出到境外國家,形成離岸人民幣。跨境人民幣結算有以下三種模式:
1. “代理行”模式:境內具備國際結算業務能力的商業銀行作為“境內代理行”,通過與“境外參加行”簽訂《人民幣代理結算清算協議》,代理境外參加行進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支付。
2. “人民幣NRA賬戶”模式:NRA,即境內非居民賬戶(Non-Resident Account),經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準,境外企業可申請在境內銀行開立非居民銀行人民幣結算賬戶,直接通過境內銀行清算系統或人民銀行跨行支付系統進行人民幣資金的跨境清算和結算。
3. “清算行”模式:被授權的我國境外“清算行”與自愿接受清算條件和安排的境外商業銀行簽訂人民幣業務清算協議,為這些境外參加行開立人民幣賬戶,并按協議為其辦理人民幣拆借和清算業務。參與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境外企業就可以向境外參加行或直接向境外清算行提出人民幣結算申請,并由清算行最終完成結算業務。
在清算行設立之前,離岸人民幣市場主要是由中資銀行的海外分支行負責,但風險管理嚴謹的大型金融機構在是否代理人民幣業務上較為謹慎,因此在人民幣國際化初始階段,境外開展人民幣支付交易的市場主體以中小型金融機構為主,具有行業領導地位的大型金融機構參與度不高。
人民幣清算行則主要通過央行和當地金融監管當局協商背書,在當地指定個別甚至是一個銀行來充當清算行,負責離岸人民幣的存款、結算、匯款、兌換等業務。大型金融機構受到政策引導,會更加敢于開展人民幣交易。因此,清算行使得人民幣可以在資本項下回流到境內,有利于維護雙邊金融穩定、促進人民幣在跨境貿易和跨境投融資中的使用,并推動人民幣離岸市場的發展。[1]
(三)雙邊人民幣清算安排合作動因
十年來,我國與眾多國家達成人民幣清算安排合作背后推動因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跨國貿易體量日益增長的客觀需求。以巴西為例,最新數據顯示中國是巴西最大的貿易伙伴,占巴西進口總額的五分之一以上。2022年中國與巴西的雙邊貿易額達1714.9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2萬億元),同比增長近4.9%。中國也是巴西最大的出口市場,占巴西全部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此外,巴西是中國在拉美最大的投資接受國,主要投資領域在高壓輸電線路和石油開采方面。
其次,交易安全與金融安全也是重要考量因素。歐美的銀行危機以及俄烏沖突中美國是對俄羅斯資產安全的威脅,使其他國家產生不安全感。對于中國和巴西而言,在企業貿易投資的結算中更多使用第三方貨幣結算將會增加了金融風險,造成了雙邊經貿合作中的貨幣錯配,特別是在當前美聯儲以及主要央行實行緊縮的貨幣政策下,在雙邊貿易中增加人民幣使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和降低匯率波動、美元荒等問題的影響。[2]
另外,目前中國金融市場開放程度不斷加深,離岸市場上人民幣流動性的獲取渠道及人民幣相關的投融資產品日益豐富,實際上也為人民幣的跨境使用提供了更多便利。越來越多的國家傾向于提高人民幣在本國的貨幣儲備比例,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國際投資者傾向于持有人民幣資產,增加人民幣在跨境貿易投資中的使用。
二
人民幣跨境結算的政策導向
為促進人民幣國際化,提升人民幣跨境結算比例,我國除達成雙邊合作之外,也在不斷完善國內跨境人民幣結算規則。
央行發布的《關于支持外貿新業態跨境人民幣結算的通知》(銀發〔2022〕139號,以下簡稱《通知》)于2022年7月21日起正式實施,該通知明確境內銀行可與依法取得互聯網支付業務許可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合作,為市場交易主體及個人提供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服務。《通知》的主要亮點內容可以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3]
1. 支付機構跨境人民幣業務辦理范圍擴展至經常項目。“經常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涉及貨物、服務、收益及經常轉移的交易項目等”。與以往相比,從貨物、服務貿易拓寬至整個經常項目加大了對外貿新業態的支持力度。
2. 交易主體類型擴展。新規的市場交易主體拓展至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貿易、海外倉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外貿新業態經營者、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者。其中,“海外倉”是首次增加的主體,這也體現出針對海外倉的利好政策。
3. 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采用“負面清單”制度。支付機構的外匯業務采用的是正面清單(列舉鼓勵、允許、支持的行為),由外匯局備案,只能在備案范圍內開展業務,而跨境人民幣支付通常采用“負面清單”制度。《通知》明確了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支付機構合作銀行的資質要求,銀行向人行分支機構備案后即可開展業務。
4. 增加跨境人民幣支付還原申報要求。明確境內銀行應按照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RCPMIS)信息報送相關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跨境收付數據,軋差凈額結算應還原為收款和付款信息報送。
5. 強調業務合法性、真實性基礎,加強反洗錢審核。《通知》要求要求銀行與支付機構應建立業務真實性審核機制,共同做好業務背景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核工作同時也要做好“三反”,打擊跨境賭博、電信網絡詐騙。
三
跨境結算發展下的人民幣國際化趨勢展望
人民幣國際化是指人民幣獲得國際市場的廣泛認可和接受,并發揮計價、支付結算和價值儲藏的功能,最終成為國際計價、支付結算和儲備貨幣的過程。
隨著人民幣跨境使用政策不斷完善,人民幣跨境流動渠道逐步拓展,在跨境經濟活動中的應用場景日益豐富。人民幣跨境流動主要有四種渠道:經常項目與直接投資渠道、融資渠道、金融市場渠道與外匯交易渠道。總體來看,人民幣跨境流動渠道基本遵循了從經常項目到資本項目、從直接投資到金融交易、從機構到個人的次序,人民幣的國際貨幣功能也相應從支付結算貨幣向儲備貨幣、投融資貨幣等拓展。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2022年人民幣國際化報告》中各機構提供的數據,人民幣在跨境支付中影響力不斷加大,國際化水平不斷提升。人民幣國際支付份額于2021年12月提高至2.7%,超過日元成為全球第四位支付貨幣(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數據)。2022年一季度,人民幣在全球外匯儲備中的占比達2.88%,在主要儲備貨幣中排名第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數據)。2022年5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將人民幣在特別提款權(SDR)中權重由10.92%上調至12.28%,反映出對人民幣可自由使用程度提高的認可。各項指標反映了人民幣支付貨幣功能穩步提升,投融資貨幣功能進一步深化,儲備貨幣功能不斷上升,計價貨幣功能逐步增強的良好態勢。
對于進一步提升人民幣國際化水平,央行表示將以服務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為導向,完善人民幣跨境使用的政策支持體系和人民幣國際化基礎設施,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推動更高水平金融市場雙向開放,促進人民幣在岸、離岸市場良性循環。進一步完善本外幣一體化的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管理,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為進一步暢通人民幣跨境循環,一方面需要不斷提高跨境貿易和直接投資的便利性,擴大人民幣融資業務,便利人民幣交易和匯兌,另一方面也要支持離岸人民幣市場逐步拓展交易、清算、投融資等功能,促進人民幣能“流出去”也能“沉下來”。[4]37-38
參考資料
[1] 谷風無雨:,載微信公眾號“模式觀察者”,2021年10月22日。
[2] 瀟湘:,載微信公眾號“財聯社”,2023年4月3日。
[3] 跨境金融研究院:,載微信公眾號“跨境金融研究院”,2022年7月25日。
[4] 中國人民銀行:《2022年人民幣國際化報告》,載中國人民銀行網,2022年9月23日,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666144/2022112414465947776.pdf。
文 | 劉雨瀟
編輯 | 宋建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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