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八孩鐵鏈女”相關案件判了。江蘇徐州市中院,以非法拘禁罪、虐待罪,數罪并罰,判處董志民執行9年有期徒刑。對應的事實,是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二孩、三孩后精神障礙癥狀漸重,董志民只2013年送她去醫院過一次;2017年小花梅生6孩后,癥狀更明顯,董志民有時用布條捆綁她,拿鎖鏈鎖她,等。
以北大法學院副院長車浩教授為首的一干學者,意猶未盡,認為遺漏了強奸罪。他還洋洋大論了一篇 ,加以論證。
要判董志民的強奸罪,太容易不過了。若精神病患者無性自主能力,與之發生性關系,即推定為強奸。
可是,法官是代表國家行使司法權。誰有資格判董志民的強奸罪呢?
就法論法太簡單,車院長只怕是書齋里呆久,不食人間煙火,忘卻了當知人論世,以歷史的眼光看問題。法理,是不能脫節于實際的。
“八孩鐵鏈女”的事,自去年初曝光后,若干深度調查記者的實地走訪報道、從豐縣到徐州到江蘇三級政府的五通通告,我都細細看過了。
小花梅,1977年生,三歲喪父,隨母改嫁到云南福貢縣亞谷村。家窮。繼父和母親都嗜酒。1994年嫁到保山市,1996年離婚回來時,就精神出了問題,言語行為失常,如洗被子是連棉花一起洗。自身難保,又嗜酒到能拆木屋換酒喝的她娘,能管顧她下半輩子嗎?還是說,福貢縣民政部門或下屬福利院,又或當地精神病院會養她?
拿子宮換長期飯票,解決生存問題,也就成了一種必然。 1998年初,從亞谷村嫁到江蘇的桑某,以治病和找個人家為由,把小花梅帶去江蘇,是經小花梅老娘同意的。雙方有合意。據小花梅的同父異母妹說,桑某還是其親戚。但桑合妞事不白干,收了江蘇東海縣的徐某東5000元。這當然構成拐賣。而因小花梅從徐家走失,又退給徐家2000元。
小花梅走失后,流落江湖,先是被河南夏邑縣譚某夫婦收留,然后他們把她賣給了工人霍某渠、霍某得,3000元。二霍后將小花梅帶回江蘇豐縣,經人介紹轉給了董某更,5000元。董把她安排給兒子董志民傳宗接代。他們都不是慈善家,但也談不上大奸大惡,只是些庸眾。
那是1998年,小花梅會有更好的遭遇嗎?要知道,2003年,廣州孫志剛事件發生后,《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方廢止,并出臺《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要到2007年,央行和公安部才共建起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小花梅 三無人員(證件、居所、收入來源皆無),還腦子不清楚,說不清楚來路。那時不管東海縣公安、夏邑縣公安,還是豐縣公安,遇到她又能怎么的?難道會轉給當地民政部門,再送到福利院安置?可能嗎? 我記得甚至 2012 年,安徽渦陽縣都發生過一個惡性事件: 18 歲高中女生路遇歹徒、被毆打遺棄,民警接警后,把她當 “流浪女尸體”,聯系來的民政辦人員,以鄰為壑,直接把她拉到鄰縣太和縣再度遺棄。當時我還在《羊城晚報》發表了篇時評:《渦陽“流浪女”事件,令人后背發涼》。
那個年代,那個世界,小花梅活在三不管的環境里,要么流浪乞討,說不準哪天餓死倒斃路邊或淹死河溝里,要么,就是被利用,以子宮換長期飯票。沒有其他路。
1999年,她和董志民產下長子董香港。據董香港回憶,他自幼就知母親與眾不同,不能做事干活,每天呆房間里,自言自語,喜歡看電視。如果一直這樣,小花梅的一生,也就是她母親期許的一生了。
在豐縣,她一直在,大家都看見,總有左鄰右舍,鄉鎮干部的。但是,每個人都對她視而不見。就是這樣。
她到2020年才吃上低保,2021年才落戶有了身份證 。這也是拜新政所賜。交代一下背景:根據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當時我國有1300萬人無戶口,俗稱黑戶,6成以上為超生人員;故而,2015年底,國務院辦公廳發文《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提出全面解決黑戶問題,2016年,各省都出臺了實施意見,列出時間表,5年內解決,即至遲2021年清理完;2020年,還有著第七次人口普查。
董家原先就是個黑戶人口之家的典型,小花梅是黑戶,一堆超生的孩子原也是。
令人納悶的是,董志民和小花梅1999年只生了長子董香港一個;12年后2011年開始,卻又連生7個。唯一的似乎合理的解釋就是,一向處在三不管狀態下,不管鄰居還是鄉鎮基層干部,都對他家的事視而不見,那就干脆“無政府主義”下去乃至放縱了唄。
2013年,董志民給小花梅送醫一次,以后再也沒。沒錢,孩子倒又三個。沒錢,低保、社保(含醫保)都沒,怎么看病?2017年,據董香港回憶,小花梅精神分裂癥嚴重到連孩子都認不得,打人,除了發病時綁鎖,又能怎么辦?全天候看護她,難道一起餓死?她發病打了小孩怎么辦?肇事惹禍怎么辦?走失或淹河里怎么辦?
2021年,董香港的提議,董志民攜一堆孩子上抖音,求贊賞,自救,求社會幫扶。正好此前,從2011年的雙獨二孩,到2013年的單獨二孩,到2015年的全面二孩,我國生育正策發生了重大調整,鼓勵多生。董志民總計生了8個,還洋洋自得,自充響應政策變動的先鋒表率。但脖掛鎖鏈的小花梅進入了訪客的直播畫面。一石激起千層浪,輿情激蕩。
移動互聯網技術的進步,抖音等短視頻直播的風行,提高了社會的能見度。小花梅的悲苦人生及這個畸形家庭的歷史情況,都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燭照了個一清二楚。
徐州市中院以虐待罪、非法拘禁罪判了董志民9年有期徒刑。也就到此為止了吧。平心而論,設身處地的想想,他只給小花梅2013年送醫過一次,以及在她發病嚴重打人時,綁她,鎖她,也是沒有辦法的事。那個時段,家里一堆的黑戶,低保、社保都沒有。沒錢。沒精力。
車浩等一班書齋學者,嚷著還要追究董志民強奸,悠著點吧。那么多年以來,對于董志民這個畸形家庭,公安、民政、財政、人社、醫衛、婦聯、村委,各個公共機構,都視而不見,無所作為;這個時候,又一下子,光是司法單兵突進,判他有罪,若還再加判強奸罪,說得過去嗎?能讓人服判嗎?
社會在進步,法治、文明的水位在提升;但是,追究人,說犯罪,也不能干關公戰秦瓊的事情!
有比小花梅更慘的人嗎?其實,小花梅并不是一個。之前澎湃新聞報道過一個案例:。
山東禹城市女孩方洋洋和她的母親,都是另個版本的小花梅。她的母親楊蘭,就是她叔叔方天豹從火車站“撿”回的(很可能也是如小花梅一般的拐賣),流浪的精障、智障女,1995年,和她父親方天木婚配;1997年,生下她。 方洋洋出落的 還算漂亮,但可惜遺傳了楊蘭的精障、智障,缺乏性保護能力,婚前遭遇過多次性侵、流產。方天木可能是不知情,也可能只是一味考慮女兒的后路,要找長期飯票,隱瞞了,把她嫁了人。娶她的張家,窮,彩禮錢都是舉債的,娶她是指望傳宗接代的,結果方洋洋不能生,預期落空。張家彩禮要不回,和精神病人結了婚要離就難了,給套牢了,方洋洋又不會干活,有時還作。張家居然心理失衡,把她活活虐死、打死了。一個底層互害的悲劇。時為 2019 年,方洋洋卒年僅 22 歲。當時其父方天木已病故;其母精障、智障的楊蘭,對她的死,完全無感。方洋洋死后,被她叔叔又收人彩禮配陰婚。
我想,要消除小花梅、楊蘭、方洋洋之類人的人生悲劇,關鍵還在于,公安、民政、財政、人社、醫衛、婦聯、村委得有所作為,分工協作,保障她們,不用以子宮去換長期飯票,也能安然過一生;尤其是,這也能避免楊蘭、方洋洋這樣,悲劇在代際之間傳遞。這才是治本之策。
縱觀小花梅事件,有人說:“我們與八孩鐵鏈女之間,只差一悶棍的距離”,這是脫離事實,危言聳聽,散播了焦慮。拐賣婦女兒童可惡,但平心而論,該事件中的所謂人販,都不是《盲山》或《嫁給大山的女人》式的,對年輕女性下藥、拐騙、綁架式的罪犯,而只是些庸眾,惡性有別,不可同語。在此事件中,所謂的資深調查記者鄧飛,明知小花梅不是四川南充市失蹤女孩李瑩,卻喪失平實態度,誤導公眾,把小花梅往是李瑩上帶節奏,也不知其究竟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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