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啟東市住建局發布《關于新購商品住房安排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的通知(試行)》對指定區域新購商品住房,憑不動產權證或預(銷)售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即可安排義務教育階段學位。
要點如下▼
●凡在我市指定區域購買一手商品住房的購房人,憑不動產權證或預(銷)售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其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子女可在該商品住宅所在施教區中小學校入學,起始年級享受施教區學生同等待遇,非起始年級由市教育體育局根據《2023 年市區小學、初中招生工作意見》統籌安排;幼兒園入學的與市區戶口幼兒同等待遇;
●上述對象在安排入學時,購房人應承諾網簽備案合同不撤銷,不變更購房人。
●上述對象安排入學后,該商品住房計算相應的義務教育階段學位期限。
●指定區域是指北至南苑路、南至沿江公路、東至丁倉港路、西至華石路區域。
●購買二手住房的購房對象不適用本通知,仍按原入學管理規定執行。
●本通知試行期一年,試行期滿后根據執行情況修訂,并根據相關學校學籍情況對特定區域予以動態調整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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