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貸款買商鋪欠下債務,開發商承諾的配套廣場8年來仍舊是圖紙,遲遲不開建,這令業主欲哭無淚。
現場:
爛尾廣場蒿草叢生,兩米多高擋板隔著商鋪,門上貼著密集的轉讓廣告
涉事廣場位于重慶市江北區大石壩街道東原D7、D8商鋪旁邊,附近數棟高樓撥地而起。
記者在現場看到,一塊高低起伏的空置地里,蒿草叢生,一片玉米林已經花開花謝,有些地方堆放著垃圾,下端兩個隧道連接著遠處的過江橋梁,橋上車水馬龍。
空地和高樓之間被大約2米高的擋板隔著,里面的蔓藤翻墻而過,在微風細雨中搖曳,地面露出塌陷痕跡,有些地方甚至開裂,縫隙約拳頭般大小,有些通道被阻斷。
高樓下端錯落有致,兩層店鋪一字排開,“隆江豬腳飯”“王牌手撕雞”等餐館顯得冷冷清清。一老板稱,他們剛開業不久,平時客流量稀少,但租金相當便宜。
記者發現,不少店鋪門上貼著轉讓小廣告,一業主稱只要有人買,虧本都愿賣,“制約客流量的瓶頸就是那個空置的廣場,至今已經8年了,還是一張圖紙,不知何時能建成。”
講述:
男子貸款261.2萬買商鋪,每月還貸36000元收租5000元
家住重慶市兩江新區人和街道的周先生是一名生意人,他介紹稱,2014年3月初的一天,他逛街時看到有人在發宣傳資料,得知江北區大石壩街道東原D8在賣商鋪,“他們宣傳說那里將是江北區的新商圈核心,將打造成第二個江北觀音橋、第二個重慶解放碑,商鋪增值潛力巨大。”
周先生一番心動后來到售樓部了解情況,看到房子已建好一半,但尚未封頂,還看到沙盤上的商鋪前面有個漂亮的廣場,道路四通八達,“售樓部工作人員說,那個廣場是商鋪的休閑區,作為商鋪的配套,交房時將一并交到業主手中。”
周先生給記者出示的貸款憑證顯示,2015年7月下旬他貸款261.2萬元,“這筆貸款只是總價的一半,加上團購費和其他稅費等,我花近600萬元盤下了230平方米左右的商鋪。”
然而,2015年9月28日,周先生和家人高高興興去接房時,發現那個廣場還是一片廢墟,旁邊的路也沒有修通。
“當初我貸的時間比較短,每個月需還按揭款3.6萬元。”周先生氣憤地說,至今8年來那個廣場依舊還在圖紙上,還是破破爛爛的樣子,成為商鋪人氣的“瓶頸”,制約著商鋪的客流量。
周先生嘆息說,這些年來他曾想過斷供,銀行獲知情況后告訴他,如果他敢那樣做,會影響到他的征信,屆時會將他拉入黑名單,他的娃兒也會受到影響。
2023年5月,周先生忍痛將那個商鋪租了出去,每月租金5000元,“如果真的像解放碑或觀音橋那樣的話,我這個商鋪的月租至少少收了2萬元,如今這樣做簡直虧死了,虧慘了,這讓我欲哭無淚。”
無獨有偶。與周先生遭遇相似的還有家住重慶市渝中區的李女士。
當年她在那里購買東原D8面積為82平方米的商鋪后,最近好不容易租了出去,每月租金1600元。
回憶當初情形,作為業主代表的李女士,她的說法與周先生幾乎一致。
她說,他們是與重慶同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的購房合同,當時的銷售宣傳單和模型沙盤上,清楚地反映出商鋪前面是廣場,還有市政道路與大石壩相連,“銷售人員還把重慶解放碑商業的發展過程作為該商業的參照物,開發商將廣場和市政道路作為銷售商鋪的的定價基礎,兩者成了商鋪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瓶頸:
廣場制約客流量阻斷客源,逾百業主希望盡快完善兩處設施建設
一位不愿具名的業主代表告訴記者,當時購買的業主逾百人,絕大部分是貸款買的,這些年來除每月要還按揭款外,大多數商鋪一直空置著收益系零。
該業主代表掐指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平均每位業主每月的按揭和收益按15000元損失計算,100家每月就是150萬的損失,空置8年來除極少數在此期間出租出去外,其余業主的損失至少逾1億元。
業主認為,這些年來那些商鋪之所以冷清,關鍵原因是被那個廣場制約著,道路不通阻斷客流。
一名姓劉的業主回憶說,他們接房時,驚訝地發現那個先前承諾的廣場和市政道路蕩然無存,“有些業主見此情景拒絕接房,要求開發商完善那兩處建設。”
她說,他們購買那處商鋪,絕大多數業主花費了多年的積蓄,甚至不惜向親友舉債或向銀行貸款按揭,兩處事先承諾的地方沒完善,使得那些商鋪的價值得不到體現,物業的價值和價格嚴重錯位,投入和回報嚴重脫節,百余業主制定了3套方案,其中之一是作退房處理,另外是重新定價,作降價處理,還有一種是盡快盡早完善那兩處建設,并對商業主體缺陷進行整改等。
處理:
區政府多部門曾開會介入協調,開發商曾表示已準備2000萬資金隨時可動工
業主代表李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8年來他們的訴求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其間他們曾多次到江北區相關部門反映情況。
2015年12月11日,他們一行10人向重慶市工商局江北區分局反映稱,該房地產公司涉嫌欺詐銷售,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要求該工商分局調查處理,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次年2月15日,該分局回復他們說,經調查,那些商鋪樓前空地現用地性質未變,為商業廣場,開發商已準備2000萬資金隨時可以動工,“現只是因輕軌施工被阻礙,所以造成了目前的現狀,至于何時開始廣場施工建設,還要等輕軌建設完成之后才能開始,開發商也無法確定具體時間。”
2017年6月21日,一份“關于大石壩東原D8商鋪糾紛協調意見”載明,就該商鋪問題,江北區有關部門組織開發商與部分商鋪業主代表進行了協商,開發商承諾同年7月31日前,在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下,完成廣場建設所有法定手續(含與業主代表就廣場建設方案達成一致意見),8月1日開始啟動建設,并確保同年11月30日前完成廣場建設(可建設部分)。
協調會后,業主本以為贏來了轉機,但他們依舊等了個“寂寞”。
2018年5月7日,江北區城鄉建設委回復業主說,關于該廣場問題,該委高度重視,立即安排人員進行調查核實,由于開發商與業主代表對廣場建設方案意見不統一導致該廣場一直未得以修建。后經雙方協商,業主代表與開發商達成的意見是,開發商按照業主代表提出的要求對廣場方案進行調整直至業主代表同意,調整后的方案報重慶市建委軌道辦審批后實施,同年5月初,開發商將邀請業主代表對方案進行審查,若業主代表同意此次調整方案,審批后開發商將實施修建。
2019年12月20日上午10時,江北區相關部門、大石壩街道和開發商等又開會對該廣場建設問題進行溝通,稱2020年1月10日前,將由開發商、江北區建委、規劃辦和軌道等相關職能部門與業主協商廣場方案的推進工作。
然而,至今8年來,該廣場和市政道路問題依然沒有解決好,導致業主一直在維權。
修建地鐵和過江大橋,兩單位因廣場沉降問題起爭執,開發商正等維修方案出籠
企查查顯示,重慶同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冊資本1億余元,法定代表人姓劉,公司位于重慶市江北區紅原路,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旅游開發項目策劃咨詢、日用品銷售、文藝創作和電影攝制服務等,成立于1999年9月的東原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是其大股東,占股比為99%。
日前,記者致電開發商打算詢問那兩處項目的進展情況,工作人員稱屆時會有專人回復。
后來,重慶東原地產集團下屬子公司重慶東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回復說,江北大石壩那處商業原本要在大樓前面修建廣場,后來因廣場下面要修輕軌,同時江面上還要修過江大橋和引橋,導致規劃發生改變,廣場建設被迫滯后。
她說,今年3月份,江北區信訪辦曾召集他們開發商和修建過江大橋的某央企等部門一起開會,決定該廣場由江北區城市管理局主導修建。
“現在主要是如何解決廣場沉降問題。”該工作人員說,以前修建地鐵時沉降并不明顯,現在修建過江大橋包括引橋后沉降很明顯,“但該央企認為是修建地鐵引起的,雙方在扯皮,當初會議上要求該央企在半年內,也就是撤場前拿出關于如何處理廣場沉降問題的方案來。”
她說,要么由該央企自己處理廣場沉降,要么出資修建,“目前我們正在等他們的方案,如果屆時他們拿不出方案來,我們只有通過起訴方式解決。”
那么,此事是否由江北區城市管理局來主導修建呢?該局市政科相關人士稱,他們沒有接到過修建廣場的通知。江北區信該辦工作人員也說,不清楚今年3月開會這件事。
對此,有業主質疑修建廣場遭遇多部門踢皮球,呼吁相關部門重視此事,爭取早日建成,以減少業主損失。
律師說法:
承諾8年未建成廣場,業主可起訴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配套廣場關系到商鋪的實用價值和盈利狀況,這也是業主貸款買鋪的主要原因。由于開發商沒有兌現當初的承諾,導致業主遭受巨大財產損失,這種情況下構成違約。
他說,如果開發商、江北區建委、規劃辦和軌道等相關職能部門未能就商業廣場的修建達成一致意見,業主可通過法律途徑起訴,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黃平 編輯 楊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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