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網站公布的青島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青銀罰決字〔2023〕8號、9號)顯示,青島城陽珠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流通人民幣管理規定;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違反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管理規定;違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對其警告,罰款91.6萬元、罰款1萬元。
于可杰時任青島城陽珠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對青島城陽珠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對其罰款1萬元。
官網顯示,珠江村鎮銀行是由廣州農商銀行作為主發起行,吸收各地優質資本,共同發起設立的新型農村金融服務機構。根據廣州農商銀行(01551.HK)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公告,廣州農商銀行持有青島城陽珠江村鎮銀行股分有限公司股權占比35.00%。
來源:半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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