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流演唱會》聲明遭遇“山寨”侵權?
《華流演唱會》蘭州站活動剛一結束,就開始遭遇了被“山寨”侵權!10月2日,《華流演唱會》官方微博發布《律師函》聲明“禮樂衢州X華流演唱會”商標侵權:“由浙江點衡影視文化傳媒、衢州市久禾數字傳媒有限公司主辦的“禮樂衢州.華流演唱會”與我方《華流演唱會》商標品牌IP無關,其對外宣傳使用“禮樂衢州X華流演唱會”、“華流演唱會”、“禮樂衢州.華流演唱會”等相關商標宣傳均未經得我方授權…其做宣傳相關文案也涉嫌抄襲…該活動與華流公司也不存在相關聯名等合作,其行為已給不少合作方和樂迷造成活動“商標混淆”,已經嚴重侵犯我方的合法權利,我方已做相關侵權信息存證和收集,望相關侵權單位及時停止侵權行為,并更正相關錯誤行為。否則,我方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華流公司出示《商標證書》
該聲明中北京華流星光科技有限公司也展示持有“華流”、“華流音樂”的在41類的商標證書,分別已于2022年1月、4月份完成對商標注冊保護,依據《商標法》規定合法取得“華流音樂演唱會”、“華流演唱會”、“華流音樂節”等大型活動商標獨占使用權。
侵權方《道歉函》
侵權方正式道歉:承認侵權并已做相關整改
“禮樂衢州X華流演唱會”的主辦方浙江點衡影視、衢州久禾數字傳媒,也對于上述《律師函》聲明,也于日前做出了回應。10月7日,《華流演唱會》官方微博發布了“禮樂衢州”主辦方的《道歉函》說明相關問題:“就“禮樂衢州”華流演唱會等海報中出現“華流”、“華流演唱會”等侵犯了華流公司所屬演唱會類的商標IP“華流演唱會”的商標等權益,雖我方當時確實是在不知情況下使用“華流”商標及“華流演唱會”活動名稱,但也造成了侵權事實。另關于本次活動主旨及宣傳文案涉嫌抄襲一事,經核實確認,并非我方(即主辦方)所為,即演唱會合作場地方官方公眾號單方面所為…對于已經造成的侵權行為,鄭重向北京華流星光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華流演唱會》的相關合作方致以最誠摯的歉意,并承諾將對前期宣傳所涉的物料和素材進行整體整改…并且要求涉及方盡快盡全力刪除此前涉及到本次活動出現“華流”、“華流演唱會”字樣的相關宣傳內容,并從即日起停止一切侵權行為…”。
文化演出市場繁榮更應尊重知識產權以激發市場活力
對于“華流演唱會”商標遭遇侵權事件,雖然最后以華流演唱會IP方接受侵權方“道歉”暫稿一段落,但這事也折射了文化演出市場繁榮背后的一些“亂象”和規范需求。在文旅融合大背景下,演唱會、音樂節已成為旅游經濟的一個“有效利器”,一場活動可以在短時間為城市帶來極大宣傳和人氣。2023年上半年,全國營業性演出(不含娛樂場所演出)場次19.33萬場,與去年同比增長400.86%;演出票房收入167.93億元,與去年同比增長673.49%;觀眾人數6223.66萬人次,與去年同比增長超10倍。
文化演出市場越是有活力,越是應該共同創造一個充滿公平競爭和有序發展的市場,任何“趁熱度”的行為前提,都應該先有法律意識和法律底線,都應該遵紀守法,都應尊重他人知識產權,不侵犯他人商標、著作權等權益,只有充分尊重和保護相關創作者的合法權益,才能推動市場持續、健康有序的發展,從而更持續的激發市場活力和動力。
文化時評:《華流演唱會》遭遇“山寨”侵權 文化繁榮更需尊重知識產權
日前,由新華網與華流音樂集團聯合出品的《華流演唱會》全國巡回,自7月官宣以來先后邀請了林俊杰、鄧紫棋、黃子韜、汪蘇瀧等知名歌手參與,獲得社會的廣泛關注,但日前該活動確遭遇“山寨”侵權,連活動文案都被抄襲,對此也折射了文化演出市場繁榮背后的一些亟待規范的問題:“任何“趁熱度”的行為前提,都應該先有法律意識和法律底線…只有充分尊重和保護相關創作者的合法權益,才能推動市場持續、健康有序的發展,從而更持續的激發市場活力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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