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格韜律師事務所主任楊紅偉律師承辦的五起重大商事再審申訴案件,實現成功糾錯,其中一起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的申訴執行監督案件(《強制執行中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行使》 編寫|最高人民法院 向國慧 葉 欣)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選編》第6輯典型案例。
某全國龍頭性公司(化名,下稱:委托公司)與某實業公司(公名,下稱:實業公司)成立項目公司開展項目合作。所涉及公司決議撤銷案,歷經一審、二審被錯判,地方公司通過該違法公司決議,更換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監事、法定代表人,完全將項目公司控制,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了一系列操作,給委托公司造成巨大損失,格韜楊紅偉律師介入代理后,最終經提審再審成功糾錯。
某行業排名前十集團公司公司與某開發公司證照返還糾紛經歷一審、二審被錯判后,格韜楊紅偉律師介入后,經再審實現糾錯。
某全國龍頭公司所涉公司利潤支付糾紛,一審錯判,二審發回重審后,一審重審仍被錯判,楊紅偉介入后,經過充分了解案件背景,并對合同及履行情形進行了條分縷析,向人民法院指出,本案在形式上不符合利潤支付的各項先決條件,在實質上也未到達利潤支付的階段,更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楊紅偉律師通過代理二審及再審,終獲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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