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草原全媒·內蒙古新聞網首席記者 張弓長)國家制定施工企業提前抵押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法規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農民工遭遇惡意拖欠工資,當農民工工資得到有效保障后,監管部門就必須依法及時將專款專用的工資保證金退還給施工企業。然而,在包頭市東河區施工的一家企業在及時發放了全部農民工工資后,卻苦等兩年也拿不回繳納的巨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11月22日,記者就此事前往包頭市東河區進行了采訪。
包頭市東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施工企業將150萬元打入專款賬戶的證明
施工企業遞交的《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退還申請表》
2019年,中如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承攬了包頭市東河區維多利廣場(摩爾城商業樓)的部分施工項目。2019年9月12日,該公司依法將150萬元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打入了東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東河區住建局)指定的專款賬戶。該公司負責人說:“2021年9月,我們承攬的工程順利完工,也全額支付了所有農民工的工資。隨后,我們依法向東河區住建局遞交了《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退還申請表》,請求該局盡快退還150萬元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相關執法部門經核實也證明我們沒有拖欠農民工工資。于是,東河區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也簽字同意把這筆保證金退還給我們。可是,當所有簽字程序都走完之后,東河區住建局相關負責人卻突然告知,‘賬戶上沒錢,退不成了’。當時,我們也很納悶,就追問道,‘這是專款專用的錢,專款賬戶上怎么會沒錢了呢’?可是,該局一直未能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兩年多以來,我公司也面臨巨大的資金壓力,多次前往東河區住建局催款,可對方總是以沒錢為由拒絕支付。”
11月22日上午,記者就此事來到東河區住建局采訪,該局曹副局長坦言,中如建工集團的150萬元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確實早就該退還給人家了,可因住建局賬戶上沒錢,一直未能退還。當記者追問專款專用的賬戶上為啥沒錢時,曹副局長說,因該局在其它工程中拖欠施工方的工程款,多家施工方就將住建局起訴至法院并勝訴。雖然,這些拖欠工程款的項目和官司與中如建工集團沒有任何關系,可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卻將專款賬戶里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全都執行走了,從而導致該局至今無法退還中如建工集團等多家公司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曹副局長還表示,住建局是在代表東河區政府建設多個政府工程項目的過程中,因政府未能及時撥款,才導致被起訴、法院強制執行的情況。因此,住建局也曾經多次向東河區政府申請拔款,以支付被挪用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但至今,區政府也未能撥款。
《內蒙古自治區工程建設領域農牧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本實施細則所指工資保證金,是指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在銀行設立賬戶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額的一定比例存儲,專項用于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牧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專項資金。
第二十三條規定:工資保證金實行專款專用,除用于清償或先行清償施工總承包企業所承包工程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工資保證金不得因支付為本工程提供勞動的農牧民工工資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凍結或者劃撥。
第二十五條又明確規定:對行政部門擅自減免、超限額收繳、違規挪用、無故拖延返還工資保證金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依法依規對有關責任人員實行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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