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讓人窒息的真實故事,就發生在2023年。
山東沂南警方破獲一起命案后,兇手被抓。死者家屬卻在控告警方,并聯系媒體進行采訪。之后就是特色行動了:警察干擾媒體正常采訪,媒體已刊發稿件被無端刪除。死者家屬被無數人、無數次用“情”要挾,不讓家屬找媒體。
相信大家都會好奇,警察抓了兇手,死者家屬為什么還要控告警方?是的,這個問題就是矛盾的焦點。要弄清楚這個問題,得從事情原點說起。
爆炸現場草圖
沂南縣是臨沂北部的一個小縣城,絕大多數居民居住在村子里,以農耕為生。故事就發生在兩個村民之間。
其中一個人是退伍老兵老竇,70歲,他服兵役時,壯志未酬,退役后滿腔熱血。退役多年,他仍矯健。
2021年7月4日,老竇的媳婦在路邊鏟土,想要墊平家門旁邊的路,遭到了老賀的當場阻止。這個阻止的方式,有監控可以看到,連推帶罵的……
老賀也是這個村里的村民,66歲,是一個人有故意殺人前科的光棍漢,村里人都知道老賀有前科,且不講理,所以大家都躲著他。
老賀阻止鏟土的理由:這條路是我要走的路。事實上,進出老賀家有兩條路可走,鏟土處這條路只是其中一條,且是村集體的地,沒人承包。這理由,倒不如說是借口。
老竇媳婦一再說明,鏟的是路邊的雜土堆,不是路面,也無濟于事。在雙方爭吵的過程中,老竇聽著爭吵越來越激烈,就報了警,然后走出去攔。再之后就是雙方發生了肢體沖突。
蘇村派出所到場時,沖突已經結束,民警讓雙方各自到醫院檢查、看傷,之后再進行處理。然后,老賀被警車拉走送醫,老竇媳婦自己打車去了醫院。就這樣兩個月過去了。
9月3日一大早,蘇村派出所警察突然到老竇家將他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做筆錄過程中,警察告訴他“老賀損傷是輕微傷”。并在做完筆錄后要求老竇拿錢賠償。
老竇的女兒是律師,一聽就火了,因為即便是治案件,警察沒有對老竇媳婦做筆錄,沒有對在場的證人進行詢問,沒有通知老竇媳婦做傷情鑒定,也就是說肢體沖突情況并沒有調查清楚,就要讓賠償,顯然不合適。
在老竇女兒的一再要求下,蘇村派出所才對老竇媳婦進行了詢問并制作了筆錄。他們在要求進行傷情鑒定時,遭到派出所的拒絕,原因是:病歷提供得晚了。老竇女兒覺得這原因不能再荒唐。她自己找第三方鑒定機構做出來的傷情鑒定。
10月份,在后來蘇村派出所進行調解的過程中,老賀要求30萬賠償款,竇家覺得這是在漫天瞎報價,不再想調解了;后來,警察提出要拿至少1.5萬的賠償,竇女問這個數額是怎么得出來的,警察回答說“毆打60歲以上的老人,必須賠償三倍的醫療費”。竇女士覺得,警察在侮辱律師的智商。調解徹底崩了。
11月份,雙方互相將對方訴至沂南縣法院,法院判定雙方都有過錯,要相互賠償。折抵賠償款后,竇家需要拿出2900多塊給賀家,事情就這樣解決了。
在沂南縣法院做出判決前,竇女因警察提出“毆打60歲以上的老人,必須賠償三倍的醫療費”涉嫌違法辦案,竇家父女去了沂南縣公安局、信訪局,填表舉報蘇村派出所民警董斌違法辦案,沒有人鳥。
竇家父女輪番打12345市長熱線投訴后。審理民事案件的法官,接受公安局的委托向竇女提出“撤回對警察的投訴”的要求,被竇女拒絕。法官在電話里罵了竇女,竇女兒錄了音。投訴仍然沒有處理結果。
2022年4月12日,沂南縣司法局律管科牛棟接受沂南警察委托,讓竇女撤回對警察的投訴。竇女極不情愿地答應了,她向12345市長熱線稱“我是在領導的壓迫下被逼撤回投訴的,請你如實記錄我的話”。
到這時,竇女士才意識到,本來是竇家與賀家的矛盾,已經轉變成竇家與沂南警察的矛盾。當然,這矛盾以竇家撤回投訴而告一段落。誰也沒想到,與沂南警察的矛盾在三個月后加深。
2022年7月12日,老竇獨自在村東的自家地里補苗,老賀突然帶著刀、跑向過去,嘴里喊著要殺了老竇。老竇看到有刀,馬上就跑,老賀后面就追。老竇沿小路跑到隔壁村,借手機報了警。
事發時,剛下過雨,地里兩排泥腳印清晰可見,有目擊者說,看到老賀追老竇的時候手里的東西發光,但沒看清具體是不是刀。但警察到場后,拿走了老賀補苗用的小鏟子,沒有去找老賀核實是否持刀。
老竇認為,老賀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一直要求警察將老賀拘留,蘇村派出所警察回復他“沒有造成傷害,不拘”。這讓老竇沒有安全感,8月,老竇又開始投訴蘇村派出所。
這次投訴中,還捎帶著舉報,內容涉及到“老賀紙面服刑,要求將其收押”。
老賀的前科之一就是1987年被判定故意殺人罪,獲刑10年。竇女通過走訪了解到,當年,老賀只被抓走半年,就重新回到了村子里。詳細查詢后竇女得知,老賀壓根不具備釋放條件。這才舉報。
沂南公安局后來查到老賀未服刑手續有問題,也沒控制老賀。這舉報中,老竇明確提出了自己的擔心,擔心被老賀殺掉,依然沒人鳥他。
竇家門口現狀
2022年9月17日19時50分,天色已經黑下來,在老賀家門口旁邊乘涼的鄰居們突然聽到兩聲“巨響”,看到竇家門口對面的菜地里兩次閃出大片白光,像放炮一樣。鄰居們嚇得四散。
老竇覺得,聽聲音結合后來空氣中的味道,他覺得像是TNT炸藥爆炸,就打電話報了警。警察到場后,去到菜地爆炸處查看,沒有任何發現,后來告訴老竇,說是鞭炮。老竇不相信,他覺得,鞭炮炸了至少會在現場留下紙屑,而多人多次搜查爆炸處的結果就是沒有發現紙屑。
9月18日一早,老竇家門口停放的汽車上發現兩個類似彈孔,一個打穿了車箱鐵皮、一個打到車前門鐵皮上后,側斜著滑出痕跡。車輪胎也被東西擊穿,在懸架上留下痕跡。老竇覺得,車上的三處傷就是槍擊造成的。他們再次報警,警察結過一段時間調查,沒查出是什么造成的。
竇家人查看了前一天,從停下車開始,到發現車三處傷之間的監控錄像,除了爆炸外,沒有發現任何異常。這讓他們感覺后怕。原因是:車停下時,車皮還沒有車傷,其他時段沒有異常,這就證明,三處車傷是與兩聲巨響同時發生的。
按照三處車傷從后輪到前門的排列,竇之女一陣后怕,監控里能看到,爆炸發生時,她就在車前門旁。竇家人推測,巨響是為蓋過了槍聲,所以當晚沒人聽到槍響。而真正目的是要擊殺竇之女。
關于爆炸、槍傷,竇家人將這些推測、懷疑都向沂南警方說過,警方將車開走檢測,并扣下了車胎,但沒說是否刑事立案,也沒給任何法律文書。
這一次,老竇覺得,再破不了案就要死人了,他手寫了反映信,交給沂南縣公安局、臨沂市公安局,山東省公安廳,表達到自己和家人可能會被殺的擔心,希望盡快破案。
老賀的故意殺人的前科中,老賀持土槍致人重傷。老竇在反映信中還指出老賀現在就有槍,希望盡快查處。臨沂市公安局曾兩次發文件求沂南縣局查辦,均沒有動靜。
結合老賀紙面服刑沒人管、兩家沖突時,派出所只給老賀做傷鑒、警無正當理由要求“三倍賠償”等情況,老竇給公安部的反映信中,控告基層民警違法辦案,請求高一級警方介入查辦。沒人鳥他,而他拔打12345更加頻繁。
事實上,自2022年7月,老竇被老賀持刀追趕那天開始,到2023年4月,老竇沒有再在村子里住,一直住在城里女兒家。村書記說,老賀就是潑皮無賴,老竇不在家住就是為了避免沖突。2022年9月17日竇家人在家住,是因為那天給孩子辦“剪頭宴”。
2023年4月17日,老竇回到村里,打算收拾一下基本農田上的雜草、松松土,要種花生。他因此回到村子里住。
4月26日下午2點左右,老竇去農田鋤草,下午5點,老賀持尖刀突然沖向正在鋤草的老竇。老竇左胸部被捅兩刀,殞命當場。
4月27日,老賀被抓,刑警從老賀藏匿處查獲兩支手槍、七發子彈。竇之女,向警方提出,她可以將車貢獻出來,要求復原車被擊現場,將這兩支槍對著車輛再射擊,以創造比對痕跡,從而確定車傷是否由這兩支槍形成。要求提出了,沒有收到正式回復。
2023年7月21日,距老竇被殺已近三個月,竇家人終于等到了沂南縣公安局出具的答復意見書,這份意見書上答復的內容均是老竇被殺后家屬反映的內容。老竇生前反映的內容至今未回復。
這個回復里說,老賀“紙面服刑”的事,沂南縣公安局已作為線索移交縣紀委、監委處理。但,沂南公安找到媒體時的說法是:沒有查到老賀的服刑材料,也沒有找到保外就醫材料。
竇之女哭訴,但凡重視其中一份舉報,兩條命都能留住。
被干擾的還有竇之女,她和她的家人,一次次被叫到派出所“上課”。前幾天,老賀被判了死刑,為了表達順利判決的喜悅,沂南縣公安局領導專門到律師事務所表揚竇之女“顧大局、識大體”;政治處民警專門打電話給記者,說案子已經順利宣判了。
是啊,案子宣判了,案子判了就代表事情結束了嗎?
作者:煙酒小僧 授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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