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中國經營報刊發的一篇題為《女企業家討工程款陷“尋釁滋事”被批捕 過億債務政府只愿給1200萬》的文章全網刷屏,引發關注。
這篇文章提到,少數民族女企業家馬藝珈伊,在貴州六盤水承建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幼兒園、小學等10個政府項目后,持續討要工程款8年。2023年年末,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聽證會召開當天,她被地方公安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而且在她之前,為她代理債務執行的律師、律師助理等10余人也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均為尋釁滋事罪。所涉事項,即律師等人曾在微博、抖音發布相關債務、訴訟信息。律師還曾將舉報水城區政府某官員的信,郵寄給了這位官員本人。舉報內容則涉及欠債不還、非法解凍、大量資金去向等問題。
2月27日3點19分,水城區官方發布情況通報稱,中國經營報刊發的報道均不屬實。
通報還稱,水城區委、區政府自覺接受媒體監督,堅決維護司法公正,依法依規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同時對于采用非法手段申索不當利益的行為,不論企業屬性都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維護法治化營商環境。
水城區及時回應媒體報道和社會關切,這個必須給予點贊,可作為官方通報,這份通報并不嚴謹,因為他們把媒體刊發文章的日期都搞錯了。
我特意查了一下,中國經營報刊發這篇文章的日期,是2月25日,而官方通報寫的是2月26日。
僅憑這一細節,我就對這份通報的權威和公信力持懷疑態度,甚至朋友圈有人在轉發通報時寫下:這下要抓中國經營報了。
我相信當地是不會亂來的,畢竟,最高檢日前才印發《“檢察護企”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決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開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包括依法穩慎適用強制措施、加強對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執行案件的監督等14項重點工作舉措,以進一步加強對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保護,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此事的是非對錯,希望上一級有關部門介入調查,而不應該由當地自導自演和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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