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職場人士而言,換工作或者跳槽本來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員工由于薪資低、福利待遇差等原因選擇離開之前的公司,來尋求新的發展機會,相信很多公司也能理解,這在社會上也比較常見,但是關于跳槽,董明珠的看法卻引發爭議!
就在去年,董明珠與孟羽童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兩人也從親密無間的關系,由于孟羽童的離開,而徹底走上了關系破裂之路!董明珠更是在公開場合,多次怒罵孟羽童,利用格力這個平臺當做跳板,去做網紅!關于兩人之間的恩怨糾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認為跳槽很正常,畢竟比起每月幾千元的固定工資,孟羽童利用現在的地位和流量踏足網紅行業,不僅可以大賺一筆,過上很多人羨慕不來的人生,同時還會改變自己的一生!
要知道無論是“格力的接班人也好”,還是董明珠的“秘書”也好,這些頭銜都是虛的,只有真正落在口袋里面才是真實的,而以現在孟羽童的身價,董明珠顯然并未給到相應的薪資!因此,很多人紛紛支持孟羽童離開,覺得情有可原!
但是對于員工的離開,董明珠則有自己的看法,她認為立法對員工跳槽行為收取培訓費,同時她還強調,“因為你在我這里干了十幾年,我培養了你,我付出了那么多財力人力物力和時間,你拍了屁股就走了,那你下一個單位最少要賠償我的培訓費”。
而董明珠的這一番言論自然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強烈不滿,認為跳槽本身就是很常見的事情,雖然公司在此期間培養員工花費了不少的時間和精力,但同樣員工也在盡心盡力的工作,工資發放的主要衡量標準不就是員工干了多少活嗎?怎么還要收培訓費呢?那要這么說的話,員工的經驗也是在勞動中自己獲得的,并非是公司白白給予的,這樣一來公司又憑什么收費呢?
針對網上的爭議,董明珠回應稱,這并非針對普通跳槽人,而是格力培養了十年多的員工。董明珠認為,從技術、創新角度來說,企業培養應歸屬企業,而不是歸屬于個人??墒沁@樣的解釋并未獲得網友們的贊同,而是引起了更大的爭議,大家認為無論是老員工也好,還是新員工也好,作為企業不能一味的想著公司失去了什么,而應該多想想為什么失去,就好比員工跳槽,企業領導應該多考慮員工工作這么多年,為何毅然決然的離開,而不是該收多少培訓費。如果企業做的很到位,對于員工的付出,都給予了相應的回報,那么員工又有什么理由離開呢?
總之,企業和員工之間應該是合作共贏的關系,而非是仇人的狀態,這一點作為企業的領導更應該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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