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結婚16年3娃非親生的主人公陳志顯訴妻子離婚案開庭,妻子余華和第四個孩子的生父吳某某都沒有露面。2024年3月12日,陳志顯的律師楊安明透露,該案已經妥善解決。陳志顯夫婦已經離婚,余華給了陳志顯賠償款,不再爭奪房產。
但是具體的賠償款數額,楊律師沒有透露,只是說當地政府也給予了支持,兼顧了社會影響和法律準則。
余華是陳志顯妻子的化名,有消息稱其人叫余霞。
雖然吳某某陪余霞生下了第四個孩子,但是陳志顯稱,他也不確定前三個孩子的生父是不是吳某某,甚至三個孩子的父親是否是同一人也不確定。
至于為什么被蒙在鼓里16年,陳志顯稱主要是自己太相信余霞。
和很多人印象里水性楊花的女人不同,余霞平時的社交圈很小,并非經常出去招蜂引蝶的人。
陳志顯說,結婚多年,基本沒見過有余霞的朋友約她出去逛街游玩,也沒見她有過化妝。
而自己喊她出去一塊打工,她總是說自己把孩子帶好就可以了。
從心理學上分析,余霞有可能是鐘情自己的情夫,但是兩人無法結合,所以找機會給情夫生孩子,當做自己和情夫愛情的延續。
這種人在生活中并非孤立存在,有的誕下孩子后就和丈夫離婚,多數情況下,丈夫也能發現端倪,但是三個孩子都不是親生,隱瞞16年的情況,非常罕見。
雖然離婚成功,但是陳志顯付出了沉重代價。
陳余兩家反目成仇,余家認為陳志顯故意讓余霞身敗名裂,無法生活。
余霞為了報復,曾經把兩個36響的轟天雷扔到陳志顯家里。
陳志顯打工16年,自己只留一點生活費,其余費用都交給余霞,導致打官司之前身無分文。
為了打官司,陳志顯借款16萬,而之前為了蓋房子,還花了20萬。
經歷過這件事的陳志顯的父母,也受到打擊病倒,在之前陳志顯對記者說他要追究對方的重婚罪,但是為了照顧老人,他透露說,不打算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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