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封聯名信再次把萬科推上了風口浪尖。
聯名名單上,是多家煙臺的企業,舉報萬科及郁亮的諸多事項。
其實,舉報煙臺萬科,事件最早追溯到2023年8月,舉報人正是萬科陽臺的合作股東,煙臺百潤,和萬科合作有十余年。
舉報信中,罪名有 通過隱匿收入、虛報成本等方式壓縮利潤,逃避應繳稅款,具體包括“以房抵債”不做銷售處理、“貴賣賤報”直接減少應稅收入、虛開發票等,且相關收入沒有并表,在上市公司體外循環。
區別以往的舉報信,這次的舉報信增加了對郁亮個人的追溯。關于聯名的企業,基本上每次都有這10家企業。
根據工商信息顯示,其中帶頭大哥煙臺百潤的實控人王蓓蕾,因房地產開發糾紛已被限高。
作為地方從業者,我的理解是:舉報信上的內容估計大差不差,畢竟地產都這么干,只是站位不同說明的內容多少會有避重就輕。
問題是,為什么合作方要用“稅”來舉報萬科?
畢竟,在合作項目上,百潤占股49%,萬科占股51%,這樣的方式,多少是魚死網破的雙輸結局。
核心在于地產行業進入下行周期,合作項目的利潤大幅度減少,甚至虧損。而合作方在和萬科取得合作的時候,前期大概率簽署了“不太平等”的合作關系和“對賭協議”。
在這樣的背景下,合伙方通常沒有“話事權”,而對萬科一方來說,單單是職業經理人的話語權都超過了合作方,這也給雙方的關系埋下了禍根。
對于萬科和百潤的合作,大概率百潤一方大概率對合作項目的經營情況一無所知,能得到的項目“報表”大多數是“篩選版”或者是“閹割版”。
賺錢的時候,大家哈拉一下也就過去了。即便強勢的一方搞點小動作,合作方忍忍也就過去了。
如今項目開發完,告訴合作方沒利潤。費用七算八算還得貼錢。
誰不得跳腳。
那合作方為什么不選擇合法途徑主張權利呢?
大概率是其主張的權利并不合法或不符合合同精神,同時在煙臺區域其主張能力遠遠不如萬科的行政協調能力。
畢竟,能夠和談的,誰也不會選擇驚動“稅務”大佬。因為從稅務合規角度上看,地產公司多少能查出端倪,百潤也深知這一點。
在原本的計劃中,百潤估計只是想借用“稅務”力量獲得自己平等的溝通權。如今半年過去,萬科是鐵打不動的穩,導致百潤不得不在這條路越走越遠,開始主張郁亮的行為。
真相是什么,并不重要,畢竟地產開發中,尤其是合作開發的項目,各種花活層出不窮。關起門的兩口子,都是光膀子的把柄。
重要的是,向萬科發起挑戰的人很多,有孫老板,許老板,楊老板,都要和萬科掰手腕。2015年,寶能的姚老板以“野蠻人”挑起了“寶萬之爭”。
最終也以失敗收尾。
在 國內, 誰能把自己“染紅”,誰就可以獲得發言權。
學習強國,走進新時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