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賺快錢
甘愿成為不法分子的“工具人”
其行為涉嫌違法犯罪
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案件詳情
1
非法買賣電話卡
2024年3月18日,白關派出所辦案民警在對之前的一起網絡詐騙案進行深入分析時發現,一名株洲醴陵籍女子王某于2023年10月左右謊稱給好友介紹工作誘導他人辦理電話卡,后王某與其老公陳某將收到的電話卡以2000元的高價出售給上線,期間陳某還使用手機搭線為詐騙團伙提供電話轉接服務。在了解到該情況后,白關派出所聯合分局刑偵大隊連夜奔赴安徽省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抓獲歸案。
2
出借銀行卡成為電詐“工具人”
2024年3月19日,白關派出所民警在研判線索時,發現嫌疑人鄧某輝伙同他人為電詐團伙提供自己的銀行卡進行轉賬并在銀行取現,白關派出所聯合刑偵大隊迅速出擊,將3名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嫌疑人抓獲歸案。
以下這些“撈偏門””
均涉嫌違法犯罪
大家千萬別碰!!!
非法買賣“兩卡”及支付賬戶
“兩卡”一般是指電話卡、銀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賬戶等。非法買賣“兩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產生大量“實名不實人”的銀行卡、電話卡。這些卡會被犯罪分子用來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對社會和家庭都帶來非常大的負面影響。
收購的銀行卡一旦被用于詐騙、洗錢、逃稅等不法行為,會被追溯到卡主本人,導致個人信用受損,甚至承擔法律責任。
非法架設“GOIP”“VOIP”等設備
“GOIP”是一種虛擬撥號設備,它能將傳統電話信號轉化為網絡信號,相當于一個移動基站。詐騙分子可以用它任意切換手機號碼,實現虛擬撥號,讓境外電話偽裝成本地電話。使用GOIP設備可以讓詐騙分子實現人和SIM卡分離,達到隱藏身份、逃避打擊的目的。
“VOIP”是基于IP的語音傳輸,屬于一種語音通話技術,經由互聯網來進行通信。詐騙分子通過架設VOIP設備、異地網絡遠程撥號的方式實施詐騙,達到隱匿其真實位置的目的。
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涉嫌幫助信息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
打電話、拉人進群“引流”
“在家打打電話,讓人添加QQ、微信賬號就可以賺錢!”這其實是在為詐騙分子“引流”。作為電信網絡詐騙的源頭,“引流”的目的是讓騙子和受害人聯系,為進一步實施詐騙奠定基礎。
盡管沒有直接參與詐騙,但這種為電信網絡詐騙提供引流服務的行為,已構成犯罪。
幫助境外詐騙團伙“跑分”洗錢
通過銀行卡、微信等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賬戶,幫助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團伙提供非法資金轉移的渠道。例如,提供或使用自己的銀行賬戶、微信、支付寶賬戶為洗錢團伙進行代收款服務,賺取傭金 。
為詐騙團伙非法獲取并提供批量社交媒體賬號
“解封”封禁賬號
通過非法手段批量注冊、收購某交友App賬號、售賣給或出租給境外詐騙團伙實施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活動。這些賬號可以為不法份子實施犯罪提供重要幫助,賬號注冊者及收購者需承擔相應責任。
天上不會掉餡餅
所謂”輕松高薪“的兼職
其實是幫助詐騙分子實施犯罪
千萬不要為了蠅頭小利
淪為電詐幫兇!
來源丨株洲董家段公安
編輯丨劉躍輝 審核丨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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