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鏡哥。
林子大了啥鳥都有。
很多公職人員下了班謹小慎微,生怕萬一和別人起了沖突,被對方抓住自己公職人員的身份說事,有理也要慫三分。
但總有不知天高地厚者,官職不大脾氣不小,級別不高架子十足。
這不,昨天一則#棗陽公職人員毆打酒店老板#的消息引發輿論關注,一名福州干部喜提熱搜。
圖中插兜抬腿者便是福州常某
退房費起沖突
福州干部“偷襲”酒店老板
2月15日,襄陽審計局干部陳某、棗陽王城鎮干部李某和福州經濟開發區稅務局干部常某,三人酒足飯飽后跑到王城鎮謝先生開的酒店打牌,陳某付了200元房費,后來三人嫌房子不好,就要求退房。
老板謝先生說要把房卡給自己,于是常某返回房間拿房卡,謝先生就把200元錢給了陳某。過了一會兒陳某卻說沒給自己退錢,自己的錢對不上,謝先生說已經退過了。
于是雙方發生爭執。
這時候,拿著房卡回來的常某看到同伙和老板吵架,就開始沖著謝先生飆臟話,并偷偷繞到謝先生背后,用下三賴的“偷襲戰術”猛踹謝先生。謝先生倒也是條漢子,見有人毆打自己,便動手進行了還擊。
無理鬧三分
放狠話“副市長才跟我平級”
常某的同伙陳某眼見事態擴大,便拉著常某往外走,并提醒常某說春節期間不要鬧事,等過兩天我再收拾他。
謝先生趁此時機抓緊撥打110報警,誰知平時囂張跋扈慣了的常某聽見老板報警,不僅沒有絲毫慌張,更是猖狂地表示,在福州沒人敢跟我這樣,你什么級別給我玩這個,棗陽副市長才跟我們平級”。
處理如蜻蜓點水
自罰三杯引網民不滿
常某毆打酒店老板的第二天,棗陽市公安局王城派出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稱常某行為已構成毆打他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四十三條、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警告處罰,進行了當場訓誡。
對于這種處理結果,酒店老板謝先生當然不服氣,對方作為一名公職人員,在公共場所鬧事不說,還動手打人,如此惡劣的行徑僅是一個警告和訓誡,明顯有失公允,于是就選擇了行政復議,要求拘留常某。
不僅警方的處理讓謝某不服,就連常某所在的福州市經濟開發區稅務局,也有護短之嫌,在得知常某于外地打人后,對常某的處罰也僅是黨內警告處分。
對于這種輕描淡寫,自罰三杯的態度,網民顯然并不買賬。一個國家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公然毆打他人、擾亂公共秩序的惡劣行為,就這么輕飄飄地過去了,是公然袒護,還是肆意縱容?
蹊蹺的消防隊問話
是否涉嫌打擊報復?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事發后同伙李某對常某表示要讓消防來查酒店。
對此,酒店老板謝先生表示,消防部門實際并未故意為難酒店,也沒說要來查消防,是以個人身份來問打人的事。但謝先生覺得消費人員不該參與此事。
謝先生還說,事發后棗陽消防負責人向他當面道歉。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消防隊沒有插手該事,并如謝先生所稱沒有受到消防隊的為難,那么消防隊為何要向謝先生道歉?這其中有什么隱情,怕是不言自明吧。
要想知悉消防隊是否存在不妥行為,查一查通話或聊天記錄就明白了,是所有商家都過問了,還是只詢問了酒店謝先生一人呢?
權為民所賦,必應為民所用。這是一個公職人員理應堅守的底線信念,但不知從何時起,很多官職不大的干部,在面對老百姓時儼然一幅高高在上的樣子,全然忘記了什么是人民至上,什么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對于這樣的干部,要他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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