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新鄉牧野區的牛村小學門口,一名9歲的男孩在放學時候被同班女同學的父親猛扇巴掌,躺在地上不得動彈,男孩的媽媽欲用手機錄像取證,也被暴打了一頓。
最后,男孩和其媽媽入院治療,打人的父親被行政拘留。
網友們憤憤不平,認為這個父親怎么能對一個孩子如此下狠手,太不像話。
直到女同學的舅舅舉著身份證發視頻說出事情原委,大家才明白這位父親為什么要暴打一個小孩子。
原來,這個9歲的男孩長期霸凌女同學及其他同學,毆打、辱罵、勒索錢財,女同學家長多次與學校及男孩家長溝通均無結果,男孩的霸凌行為不但沒有被遏制,反而更加囂張。
女孩的父親忍無可忍之下,決定“自己動手”解決霸凌,保護自己的女兒,所以才出現了視頻中暴打男孩及其母親的畫面。
獲知真相的網友們拍手稱贊,一邊倒的支持這位父親的做法。
一個同樣有女兒的父親評論說:我寧愿孩子去監獄看我,也不愿我在孩子墳頭哭泣。
但也有人持反對意見,說這位父親不該動用私力復仇,應該交由法律來解決。
屢禁不止的校園霸凌事件,正在把每一個家長推向決絕的境地。
如果你是這位父親,你會怎么做?
之前轟動全網的邯鄲三名初中生故意殺人的事件爆出來的時候,我就和孩子爸爸代入式的討論過這個話題。
我近乎是咬牙切齒地說:如果咱兒子以后上學遇到這種霸凌,學校不管,老師不管,對方家長不作為的話,我一定會提著棍子站在學校門口,把對方抽一頓,如果對方家長恰好也在,那就一起打。
孩子爸爸看了我一眼,說:然后呢?
我說:然后,我就會被警察帶走,拘留唄。如果對方不知悔改,繼續霸凌,那我就只能做好再一次被拘留的準備。
沒想到,這位河南的父親就這么做了。
不論是情感上,還是方式上,我都非常理解這位父親的做法(雖然我知道我們應該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
他是忍無可忍,無路可選了。
反映給學校,但學校并沒有給出強有力的處理方式。
與對方家長溝通,但對方家長并沒有實施有效的教育措施,事后反而先發制人,控訴這位父親毆打自己孩子。
一切合理合法的路徑都無用,那怎么辦?難道就放任自己的孩子繼續被霸凌?
這位父親的拳頭,揮向的不僅是霸凌者,還有那2個必須要被官方正視的問題。
如何解決這2個問題,所有的家長都在看
所有的家長都在等待2個處理結果:
1、邯鄲三名初中生殺人事件中,霸凌者是如何被處理的。
2、河南9歲男孩被女同學父親毆打事件中,為保護孩子而成為施暴者的父親是如何被處理的。
從目前官方通報的消息進程來看,邯鄲事件已經推進到被最高檢核準刑事追訟階段,但最終的判刑結果還未出來。
河南牛村小學事件中,打人父親被拘留、罰款,班主任被撤換,可調班調校,對兩個孩子進行心理輔導。
這兩起毫不相關的事件,恰恰揭露了霸凌事件中的那個痛點:未成年人保護法到底是在保護誰?是施暴者,還是受害者。
倘若邯鄲殺人事件中,三名殺人者最終只是被判刑十幾年,所有家長內心的怒火將被點燃,失望至極的同時,默默選擇另一條路:動用私力解決霸凌,不惜一切代價保護自己的孩子。
但凡是一個有血性的家長,都會像被激怒的雄獅一樣,護住自己的孩子。
仔細想一想,我們合理合法的選擇其實很有限,無非就是這幾個:轉班、轉學、找老師、找學校、找警察、找對方家長。
等到法律介入的時候,被霸凌的孩子要么已經嚴重受傷,要么已經沒命了。
這兩種結果,沒有任何一個家長能夠接受。
我們所有人對解決霸凌事件的期待是:霸凌事件一經發現就能被有效制止,以及將霸凌扼殺在萌芽階段,而不是已經非常嚴重,或者引起輿論熱議的時候才被動解決。
當一個家長不惜冒著違法的風險去教訓霸凌者,說明我們的法律法規確實有巨大的漏洞,整個教育監管體系有嚴重的失職。
未成年霸凌者,不能成為法律、教育、監管的真空地帶
反映未成年人犯罪的電影《彷徨之刃》中有四段振聾發聵的臺詞:
被害女孩的父親說:法律會制裁他們,也會給他們機會,可是我女兒呢?她再也沒機會了。
辦案警察說:這些壞孩子知道犯了錯還受保護。
殺害女孩的少年說:14歲判不判刑啊叔叔?
殺人少年的父親說:小孩嘛,玩笑開過了頭也正常。
這四段臺詞揭示了校園霸凌屢禁不止,讓人憤怒至極又深感無力的原因:
1、家庭教育的嚴重失敗,父母生而不養,甚至縱容孩子霸凌別人,造出一個殺害他人、危害社會的壞種。
2、學校教育職能的缺失,學校只重視考試、學科知識傳授,忽略了學生人格、道德、良知、法律意識、價值觀等方面的培養,只教書不育人。
3、法律法規存在漏洞,讓霸凌者鉆空子,在合法范圍內肆意犯錯,且不害怕承擔責任。
最讓人害怕的一幕是:那些從手機里看著霸凌事件處理結果的其他未成年霸凌者,拍著手大笑道:看吧,他們真的不能拿我們怎么樣。
我們到底拿校園霸凌事件該怎么辦
現在的未成年霸凌者、未成年犯罪者越來越多,其中不乏手段殘忍者,這也不得不提醒我們,解決這個問題真的是刻不容緩了。
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李玫瑾教授,在一次針對邯鄲事件的訪談中說:
我們完全應該從行為的過程來判斷他有沒有《刑法》所認為的行為,惡性程度的能力,這個能力不單取決于年齡,要取決于他一系列的表現。
有人說,邯鄲事件或許會成為推動法律完善的里程碑事件。
如果真能實現,那些未成年霸凌者將會敬畏法律,約束自己。
除了期待法律的完善之外,我們還能做些什么呢?
我仔細查看了教育部聯合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一個部門印發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文件鏈接: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于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
其中有一段處置校園欺凌的流程,如下圖:
按照這個流程所規定,每個學校都應該設有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也應該設有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并且有責任和義務處理欺凌事件。
那么我們可以:
1、先向學校舉報,并聯系對方的家長進行協商,錄音錄像留下證據,要求學校在10內完成調查處理程序。
2、如果學校不作為,沒有完成調查,或者我們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可以要求教育局復查,并報警,復查工作也應該在15日內完成。
3、如果教育局、警察介入后,對方依舊繼續欺凌行為,我們可以起訴法院,將學校及對方家長列為被告。
如果所有家長都能從合法合理的途徑解決自己孩子被霸凌的事件,河南那位打人的父親就不會動用私力復仇。
真正實現“把該交給法律的交給法律”,從依法的角度來解決校園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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