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罔顧人權的封建王朝中,統治者為了達到防止犯罪,以及維護自身權威的目的,通常會利用殘酷的刑罰來震懾民心。比如“商朝酷刑”、“秦漢酷刑”、“明代十大酷刑”、“滿清十大酷刑”等,都是歷史上駭人聽聞的刑罰。在這些刑罰當中,最令人心驚的當屬“凌遲處死”。
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這項殘酷刑罰才終于被清廷刪除,自此在法典上永遠消失。然而,就在這條刑罰被刪除之前,仍有一批死刑犯難逃此劫。1904年,一個名叫王維勤的死刑犯被凌遲處死,這殘忍的一幕,恰巧被一位法國攝影師用相機記錄了下來。
只見此人滿臉絕望地被劊子手架著,當鋒利的尖刀一下下刺穿他的身體時,他的哀嚎瞬間響徹天際,整個刑場上都回蕩著他的慘叫聲。圍觀的群眾麻木地看著這一切,沒有一個人為他叫冤,甚至在鮮血噴濺而出時,還有人高聲歡呼。
究竟犯了怎樣的滔天大罪,才會被施以如此殘忍的刑罰?王維勤到底做了什么十惡不赦的事,以至于讓周圍人都對他的死冷眼旁觀?在民間,老百姓們通常會用“千刀萬剮”這個詞來形容“凌遲處死”,簡而言之,就是在犯人還活著的時候,一刀刀將其身上的肉割掉。
這種殘酷的刑罰,最早出現在五代,自元代開始,就將這種刑罰納入了法定刑罰當中,用以懲處謀反、惡逆等重罪。清朝初期,這種刑罰被廣泛推行,而王維勤則是歷史上最后一個被凌遲處死的犯人。那么王維勤究竟犯了什么罪呢?
據相關資料記載,王維勤本是舉人出身,他的弟弟王奇在當地縣衙里當差,他的哥哥王維恂則是當地“青苗會”的頭目。起初“青苗會”只是一個普通的民間組織,其本意是為了保護當地百姓的農田不被強盜所毀。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到了清朝末期,“青苗會”已經演變成了當地具有一定權利地位的組織。
不僅如此,王維勤的大兒子王者瑞,更是在京城八旗中學擔任司事。盡管王家人的官做的都不大,他自己也只是一個候補知縣,手中沒有什么實權。但這些關系盤根錯節地交織在一起,也足以讓王家在當地成為有錢有勢的大家族。
仗著家中權勢,王維勤橫行霸道,這讓當地百姓怨聲載道,但卻都敢怒不敢言,生怕遭到王家報復,唯有李際昌家族敢跟王家對著干。李家在當地也屬于名門望族,家族人丁興旺,財帛豐盈。只是相比之下,李家在權勢方面不如王家,正因如此,王維勤便一直想要強占李家房產,以此來擴充自家財富。
王維勤這點歪心思,李家人早有防備,見遲遲無法得逞,王維勤心中愈發記恨李家,便暗暗在心中盤算,等待時機。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突如其來的一場大雨給了王維勤針對李家的機會,因為在這場大雨的沖刷下,李家豬圈的護欄被沖破,一頭豬在混亂中沖進了村里的莊稼地,一頓亂竄之下,毀了不少糧食。
眼看天賜良機,王維勤當即帶人抓住了這頭豬,然后在眾目睽睽之下將其宰殺烹飪。等吃飽喝足之后,王維勤便找到李際昌,以他飼養的家豬損壞了莊稼為由,向其索要賠償。李際昌一聽當然不肯,畢竟王維勤未經同意就宰殺了他的家豬,這筆賬還沒算呢,李際昌怎么愿意賠錢。
原本王維勤想要通過此事打壓李家,沒想到李際昌死活不愿賠錢,于是王維勤便將李際昌告到官府,還誣賴他是青苗會的匪首。仗著弟弟在縣衙當差,自己又是候補知縣,王維勤知道李際昌斗不過自己。事實也確實如此,當晚,李際昌就被逮捕。李際昌的兩個兒子得知消息后,當即選擇出逃。
李際昌的大兒媳大李馬氏性格剛烈,見公公遇難,她沒有選擇逃跑避難,而是找到王維勤求情,希望他能放公公一馬。沒想到王維勤見大李馬氏面容姣好,竟見色起意,大李馬氏不愿受此屈辱,最終用自裁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大李馬氏死后,李家悲憤交加,便到縣衙控告王維勤。自知鬧出人命之后此事難以收場,王維勤便趕緊讓人將李際昌釋放,希望能以此達到調解的目的。李家當然不愿罷休,無奈之下,王維勤只能許諾自愿補償李家一筆錢財,并給大李馬氏建貞潔烈碑。
李家最終還是答應了和解,但王維勤卻變卦了,為了維護自己的顏面,他沒有給大李馬氏刻貞潔烈碑,而是送去一塊無字碑企圖敷衍了事。這一舉動,再次加深了李家對他的怨恨。本以為此事過后,王維勤能夠收斂一些,沒想到他卻變本加厲。
1901年3月,王維勤再次誣賴李際昌是青苗會頭目,并以此為由,帶著族人沖進李家,以剿匪的名義將其全家十二口人殘忍殺害,就連孩子都不放過。王維勤之所以如此囂張,是因為當時正值義和團起義,有不少外部土匪涌入撫寧縣,攪得當地民不聊生。
官府為了配合英兵剿匪,便讓有舉人身份的王維勤負責操練士兵,這樣一來,王維勤手中的權利也就變得更大了。他以為自己打著剿匪的旗號屠殺李氏家族是名正言順,殊不知,此舉也將自己送上了斷頭臺。
李際昌的小兒媳婦小李馬氏貌美如花,王維勤屠殺李家時,心念一動之下決定留她一條性命,日后將她賣掉換錢。大難不死的小李馬氏趁機逃脫,但她沒有茍且偷生,而是選擇四處上訪,為家人伸冤。王維勤得知這個消息后,派人多番阻撓,還找到小李馬氏的父親李超,試圖用錢財讓其放棄,但小李馬氏不畏錢權,執意上訪。
就這樣,一個弱女子苦走了三年上訪之路,從當地縣衙一路上告到刑部,最終身為工巡局事務大臣的那桐受理了這起案件。經過調查之后,王維勤犯下的滔天之罪終于被揭開,李家十二口人的冤屈也終于得以洗刷。
自知大難臨頭的王維勤到處找關系,試圖躲避死罪,但都于事無補。1904年,王維勤在北京宣武門的菜市口被凌遲處死。他行刑的畫面被一位法國攝影師拍下,我國封建王朝制度中駭人聽聞的酷刑就這樣流傳到了西方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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