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南通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發布消息:全省首個港口執法建設聯合黨支部——中共通州灣示范區港口執法建設聯合支部委員會,以【2024】1號文件形式出臺新措,進一步優化港口工程建設營商環境,給“水運江蘇”注入“南通活水”。
“水運江蘇”澤被南通水運。南通港口工程建設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今年,通州灣示范區有多個港口工程新項目開工,落戶企業大多為重型海工裝備、風電裝備、船舶分段、大型盾構機等,產品具有超長、超寬或超重的特點,無法通過城市道路進行運輸,必須通過自備碼頭進行裝卸作業。
“這些項目,將極大地帶動示范區經濟增長,必須要有一個更好的營商環境!”針對許多企業迫切需要辦理港口工程開工質量監督手續,但部分企業對當前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了解不透徹,對現行的質量監督手續辦理程序和內容不熟悉,難以準確把握和理解,前期準備時間較長等一系列問題。聯合黨支部決定勇挑重擔,對港口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辦理流程進行進一步優化,在確保開工條件具備安全要素的前提下,科學高效地優化質量監督手續程序,為企業提供便利,縮短質量監督手續周期。
據南通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黨委委員、通州灣聯合黨支部書記顧紅雷介紹,此前實施的質量監督手續,是要求整個工程項目具備開工條件,存在辦理周期長等制約因素。而港口工程建設項目的第一道工序一般是樁基、圍堰、疏浚等施工,不涉及鋼筋加工場、預制場、拌合場的設置。現在,只要確保港口建設項目第一道工序安全生產條件滿足要求,工程即可先行開工,然后分階段邊施工邊推進和完善其它工序的安全生產條件,最終實現整個工程項目合規。他還透露,先行施工采取申請制,由建設單位主動提出申請;先行施工的企業必須嚴格落實質量和安全責任,開工前必須落實首席質量官和首件制施工方案;涉及農民工工資的相關要求,須在專業分包、勞務分包進場后一個月內到位;涉及其它工序安全生產條件的,需在下一道工序開始前確保到位,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個月。
“優化營商環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通州灣示范區相關負責人表示,聯合黨支部從提升港口工程服務高質量的角度出發,積極探索和優化港口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辦理的相關舉措,猶如一潭“活水”將不斷促進港口經濟建設蓬勃健康發展。 (文:包宏龍、張 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