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網絡集中促銷活動即將來臨,為促進全省網絡交易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進一步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如下提示:
一、加強相關資質審核。平臺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聯系方式、行政許可等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至少每6個月核驗更新一次。要對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平臺內經營者進行動態監測,針對年交易額超過10萬元的平臺內經營者,要提醒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二、嚴禁發布違規商品。平臺經營者應當對平臺內經營者及其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建立檢查監控制度,若發現平臺內銷售危險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特供酒、金銀箔粉食品、軍服、東北黑土、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野生動物和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電子煙、作弊電子計價秤、未依法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和充電器等商品,應依法采取屏蔽等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平臺住所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堅決制止餐飲浪費。餐飲外賣平臺應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等相關規定,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同時加強內部管理,壓實主體責任,規范外賣行為,制止餐飲浪費。餐飲服務經營者通過餐飲外賣平臺提供服務的,應依法在平臺頁面上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分量、規格或者建議消費人數等信息。
四、規范開展促銷活動。網絡交易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應當真實準確,清晰醒目標示活動信息,不得利用虛假商業信息、虛構交易或者評價等方式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應當顯著標明條件。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顯著標明期限。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的,應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通過店堂告示等方式公開折價計算的具體辦法。通過網絡直播方式開展促銷活動的,應嚴格遵守《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
五、積極化解消費糾紛。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訴、舉報機制,公開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并處理投訴、舉報。當消費者在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平臺內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平臺經營者應當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平臺經營者可采用制定和公示爭議解決規則等方式,公平、公正地解決當事人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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