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當事人A公司向海關申報出口4輛自卸車,報關單號為230120****,申報的稅則號列為8704109000。經查,上述自卸車型號為ZZ3257Ⅴ3847B1R,僅裝有壓燃式活塞內燃發動機,車輛總重量為25噸,應歸入稅則號列8704230090項下,需提交出口許可證。
爭議焦點:汽車總重量小于30噸不得歸入8704.10項下非公路自卸車
上海海關商品歸類律師張嚴鋒提示:
當事人認為應歸入商品編號8704109000,商品名稱為其他非公路用貨運自卸車,進口最惠國稅率6%,進口普通稅率20%,出口退稅率20%。
海關則認為應歸入商品編號8704230090,商品名稱為柴油型的其他超重型貨車,商品描述僅裝有壓燃式活塞內燃發動機,超重型指車輛總重量>20噸。其進口最惠國稅率15%,進口普通稅率40%,出口退稅率15%。
根據子目注釋規定,將自卸車歸入8704.10項下非公路自卸車是有條件的,應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自卸車(如下圖所示):1、長大于12米;2、車體寬大于2.5米;3、車體高(空載狀態)大于4米;4、汽車總重量大于30噸。而本案中車輛總重量為25噸,因此海關最終將其歸入87042300.90
本國子目:
子目注釋:
商品名稱非公路用電動輪貨運自卸車
稅目結構87.04貨運機動車輛:
-非公路用自卸車:
8704.1030---電動輪貨運自卸車
8704.1090---其他
商品描述
子目8704.1030非公路用電動輪貨運自卸車,是以電傳動為傳動方式的非公路行駛貨運自卸車輛。
這種車裝有液壓舉升機構,由動力總成、電傳動系統、電動輪、前后輪、懸掛、轉向系統、攀升系統、制動系統、駕駛系統、車架總成、車箱總成等組成。
這種車結構堅固,配有傾卸式或開底式車身,適于運輸挖掘料及其他材料。它配有固定式或鉸接式底盤,一般裝有越野車輪,在無路面或專用路段上工作。
自卸車是能將車箱(罐體)卸下或使車箱(罐體)傾斜一定角度,貨物依靠自重能自行卸下或者水平推擠卸料的專用貨運車輛。
非公路自卸車應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自卸車:
1、長大于12米;
2、車體寬大于2.5米;
3、車體高(空載狀態)大于4米;
4、汽車總重量大于30噸。
綜上當事人向海關申報的稅則號列與實際貨物不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 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已 構成申報不實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影響了國家許可證件管理。鑒于當事人能配合 海關調查,且認錯認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 處罰裁量基準 (一 )》 第九條第 (二 )項 規定的從輕處罰 第 1 頁,共 3 頁情節。海關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八十六條第 (三 )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 十五條第 (三 )項 、第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 政處罰裁量基準 (一 )》 第十二條第 (二 )項 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處罰款人民幣:7.5萬元。
上海峰京律師事務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